備急千金要方/第五上

 第四 婦人方下 備急千金要方
第五上 少小嬰孺方上
第五下 少小嬰孺方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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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五類)

序例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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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三首 方二首 擇乳母法)

論曰︰夫生民之道,莫不以養小為大,若無於小,卒不成大。故《易》稱積小以成大。

《詩》有厥初生民,《傳》曰聲子生隱公,此之一義,即是從微至著,自少及長,人情共見,不待經史,故今斯方先婦人小兒,而後丈夫耆老者,則是崇本之義也。然小兒氣勢微弱,醫士欲留心救療,立功瘥難,今之學人,多不存意,良由嬰兒在於襁褓之內,乳氣腥臊,醫者操行英雄,詎肯瞻視,靜言思之,可為太息者矣。《短劇方》雲︰凡人年六歲以上為小,十六歲以上為少,(《巢源》、《外台》作十八以上為少),三十以上為壯(《巢源》、《外台》作二十以上為壯),五十以上為老。其六歲以下,經所不載,所以乳下嬰兒有病難治者皆為無所承據也。中古有巫妨(《巢源》作巫方)者,立小兒《顱囟經》,以占夭壽,判疾病死生,世相傳授,始有小兒方。逮於晉宋,江左推諸蘇家,傳習有驗,流於人間。齊有徐王者,也有《小兒方》三卷,故今之學人,頗得傳授。然徐氏位望隆重,何暇留心於少小,詳其方意,不甚深細,少有可采,未為至秘。今博採諸家及自經用有效者,以為此篇,凡百居家,皆宜達茲。 又曰︰小兒病與大人不殊,惟用藥有多少為異。其驚癇客忤解顱不行等八九篇合為此卷,下痢等餘方並散在諸篇,可披而得之。

凡生後六十日瞳子成,能咳笑應和人。百日任脈成,能自反覆,(一作百五十日。)百八十日尻骨成,能獨坐。二百一十日掌骨成,能匍匐。三百日臏骨成,能獨立。三百六十日膝骨成,能行。此其定法,若不能依期,必有不平之處。

凡兒生三十二日一變。六十四日再變,變且蒸。九十六日三變。一百二十八日四變,變且蒸。一百六十日五變。一百九十二日六變,變且蒸。二百二十四日七變。二百五十六日八變,變且蒸。二百八十八日九變。三百二十日十變,變且蒸。積三百二十日小蒸畢後,六十四日大蒸,蒸後六十四日複大蒸,蒸後一百二十八日複大蒸。凡小兒自生三十二日一變,再變為一蒸,凡十變而五小蒸,又三大蒸,積五百七十六日,大小蒸都畢,乃成人。小兒所以變蒸者,是榮其血脈,改其五臟,故一變,竟輒覺情態有異。其變蒸之候,變者上氣,蒸者體熱,變蒸有輕重,其輕者體熱而微驚,耳冷尻冷,上唇頭白泡起如魚目珠子,微汗出,其重者體壯熱而脈亂,或汗或不汗,不欲食,食輒吐,目白睛微赤,黑睛微白。又雲︰目者重,赤黑者微。變蒸畢,目睛明矣,此其証也。單變小微,兼蒸小劇,凡蒸平者五日而衰,遠者十日而衰,先期五日後之五日為十日之中,熱乃除耳。兒生三十二日一變,二十九日先期而熱,便治之如法,至三十六七日蒸乃畢耳。恐不解了,故重說之。且變蒸之時,不欲驚動,勿令旁多人,兒變蒸或早或晚不如法者多。又初變之時或熱甚者,違日數不歇,審計變蒸之日,當其時有熱微驚,慎不可治及灸刺,但和視之。若良久熱不可已,少與紫丸微下,熱歇便止。若於變蒸之中,加以時行溫病,或非變蒸時而得時行者,其診皆相似,惟耳及尻通熱,口上無白泡耳。當先服黑散以發其汗,汗出,溫粉粉之,熱當歇,便就瘥。若猶不都除,乃與紫丸下之。兒變蒸時若有寒加之,即寒熱交爭,腰腹夭糾,啼不止者,熨之則愈也。(熨法出下編炙粉絮熨者是。)變蒸與溫壯傷寒相似,若非變蒸,身熱耳熱尻亦熱,此乃為他病,可作餘治,審是,變蒸不得為餘治也。

又一法,凡兒生三十二日始變,變者身熱也。至六十四日再變,變且蒸,其狀臥端正也。至九十六日三變,定者候丹孔出而泄。至一百二十八日四變,變且蒸,以能咳笑也。至一百六十日五變,以成機關也。至一百九十二日六變,變且蒸,五機成也。至二百二十四日七變,以能匍匐也。至二百五十六日八變,變且蒸,以知欲學語也。至二百八十八日九變,以亭亭然也。凡小兒生至二百八十八日九變四蒸也,當其變之日,慎不可妄治之,則加其疾。

變且蒸者是兒送迎月也,蒸者甚熱而脈亂,汗出是也。近者五日歇,遠者八九日歇也。當是蒸上不可灸刺妄治之也。

紫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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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小兒變蒸,發熱不解,並挾傷寒溫壯,汗後熱不歇,及腹中有痰癖,哺乳不進,乳則吐,食癇,先寒後熱方。

代赭 赤石脂(各一兩) 巴豆(三十枚) 杏仁(五十枚)

上四味為末,巴豆、杏仁別研為膏,相和,更搗二千杵,當自相得,若硬,入少蜜同搗之,密器中收。三十日兒服如麻子一丸,與少乳汁令下,食頃後,與少乳勿令多,至日中當小下熱除。若未全除,明旦更與一丸。百日兒服如小豆一丸,以此準量增減。夏月多熱,善令發疹,二三十日輒一服佳。紫丸無所不療,雖下不虛人。

黑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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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小兒變蒸中挾時行溫病,或非變蒸時而得時行者方。

麻黃 杏仁(各半兩) 大黃(六銖)

上三味,先搗麻黃大黃為散,別研杏仁如脂,乃細細納散,又搗,令調和納密器中。一月兒服小豆大一枚,以乳汁和服,抱令得汗,汗出溫粉粉之,勿使見風。百日兒服如棗核,以兒大小量之。

擇乳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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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乳母者,其血氣為乳汁也。五情善惡,悉是血氣所生也。其乳兒者,皆宜慎於喜怒。

夫乳母形色所宜,其候甚多,不可求備。但取不胡臭、癭 、氣嗽、 疥、痴癃、白禿、瘍、沈唇、耳聾、 鼻、癲癇,無此等疾者,便可飲兒也。師見其故灸瘢,便知其先疾之源也。

初生出腹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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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二首 凡十二事 相兒壽夭法)

論曰︰小兒初生,先以綿裹指,拭兒口中及舌上青泥惡血,此為之玉衡。(一作銜。)若不急拭,啼聲一發,即入腹成百疾矣。

兒生落地不作聲者,取暖水一器灌之,須臾當啼。兒生不作聲者,此由難產少氣故也,可取兒臍帶向身卻捋之,令氣入腹,仍呵之至百度,啼聲自發;亦可以蔥白徐徐鞭之,即啼。

兒已生即當舉之,舉之遲晚,則令中寒,腹內雷鳴,乃先浴之,然後斷臍,不得以刀割之,須令人隔單衣物咬斷,兼以暖氣呵七遍,然後纏結。所留臍帶,令至兒足趺上,短則中寒,令兒腹中不調,常下痢。若先斷臍,然後浴者,臍中水,臍中水則發腹痛。其臍斷訖,連臍帶中多有蟲,宜急剔撥去之,不爾入兒腹成疾。斷兒臍者,當令長六寸,長則傷肌,短則傷臟,不以時斷。若 汁不盡,則暖氣漸微,自生寒,令兒臍風。

生男宜用其父舊衣裹之,生女宜用其母故衣,皆勿用新帛為善,不可令衣過濃,令兒傷皮膚,害血脈,發雜瘡而黃,兒衣綿帛特忌濃熱,慎之慎之。凡小兒始生,肌膚未成,不可暖衣,暖衣則令筋骨緩弱,宜時見風日,若都不見風,則令肌膚脆軟,便宜中傷,皆當以故絮衣之,勿用新綿也。凡天和暖無風之時,令母將兒於日中嬉戲,數見風日,則血凝氣剛,肌肉牢密,堪耐風寒,不致疾病。若常藏在幃帳之中,重衣溫暖,譬猶陰地之草木,不見風日,軟脆不堪風寒也。

凡裹臍法,椎治白練令柔軟,方四寸,新綿濃半寸,與帛等合之,調其緩急,急則令兒吐。兒生二十日,乃解視臍。若十許日兒怒啼,似衣中有刺者,此或臍燥,還刺其腹,當解之易衣更裹。裹臍時閉戶下帳,燃火令帳中溫暖,換衣亦然,仍以溫粉粉之,此謂冬時寒也。若不愈,燒絳帛末粉之。若過一月臍有汁不愈,燒蝦蟆灰粉之,日三四次。若臍中水及中冷,則令兒腹絞痛,夭糾啼呼,面目青黑,此是中水之過,當炙粉絮以熨之,不時治護。

臍至腫者當隨輕重,重者便灸之,乃可至八九十壯,輕者臍不大腫,但出汁。時時啼呼者,搗當歸末和胡粉敷之,炙絮日熨之,至百日愈,以啼呼止為候。若兒糞青者冷也,與臍中水同。

兒洗浴斷臍竟抱畢,未可與朱蜜,宜與甘草湯。以甘草如手中指一節許,打碎,以水二合煮,取一合,以綿纏沾取,與兒吮之,連吮汁,計得一蜆殼入腹止,兒當快吐,吐去心胸中惡汁也。如得吐,餘藥更不須與。若不得吐,可消息計如飢渴,須臾更與之若前。所服及更與並不得吐者,但稍稍與之,令盡此一合止。如得吐去惡汁,令兒心神智慧無病也。飲一合盡都不吐者,是兒不含惡血耳,勿複與甘草湯,乃可與朱蜜以鎮心神,安魂魄也。

兒新生三日中,與朱蜜者不宜多,多則冷兒,脾胃冷腹脹,喜陰癇,氣急變噤痙而死。

新生與朱蜜法,以飛煉硃砂如大豆許,以赤蜜一蜆殼和之,以綿纏箸頭沾取,與兒吮之,得三沾止,一日令盡此一豆許,可三日與之,則用三豆許也,勿過此,則傷兒也。與朱蜜竟,可與牛黃如朱蜜多少也,牛黃益肝膽除熱,定精神止驚,辟惡氣,除小兒百病也。

新生三日後,應開腸胃,助穀神,可研米作濃飲,如乳酪濃薄,以豆大與兒咽之,頻咽三豆許止,日三與之,滿七日可與哺也。兒生十日始哺如棗核,二十日倍之,五十日如彈丸,百兒不勝穀氣,令生病,頭面身體喜生瘡,愈而複發,令兒弱難養。三十日後雖哺勿多,若不嗜食,勿強與之,強與之不消,複生疾病。哺乳不進者,腹中皆有痰癖也,當以四物紫丸微下,節哺乳,數日便自愈。小兒微寒熱,亦當爾利之,要當下之,然後乃瘥。

凡乳兒不欲太飽,飽則嘔吐,每候兒吐者,乳太飽也,以空乳乳之即消,日四。乳兒若臍未愈,乳兒太飽,令風中臍也。夏不去熱乳,令兒嘔逆;冬不去寒乳,令兒咳痢。母新房以乳兒,令兒羸瘦,交脛不能行。母有熱以乳兒,令變黃不能食。母怒以乳兒,令喜驚發氣疝,又令上氣疝癲狂。母新吐下以乳兒,令虛羸。母醉以乳兒,令身熱腹滿。

凡新生小兒,一月內常飲豬乳,大佳。

凡乳母乳兒,當先極,散其熱氣,勿令汁奔出,令兒噎,輒奪其乳,令得息,息已,複乳之,如是十返五返,視兒飢飽,節度,知一日中幾乳而足,以為常。又常捉去宿乳。兒若臥,乳母當以臂枕之,令乳與兒頭平乃乳之,令兒不噎。母欲寐則奪其乳,恐填口鼻,又不知飢飽也。

浴兒法︰

凡浴小兒湯極須令冷熱調和,冷熱失所,令兒驚,亦致五臟之疾也。凡兒冬不可久浴,浴久則傷寒。夏不可久浴,浴久則傷熱。數浴背冷,則發癇。若不浴,又令兒毛落。新生浴兒者,以豬膽一枚,取汁投湯中以浴兒,終身不患瘡疥。勿以雜水浴之。

兒生三日,宜用桃根湯浴,桃根、梅根、李根各二兩,枝亦得, 咀,以水三斗煮二十沸,去滓,浴兒,良,去不祥,令兒終身無瘡疥。

治小兒驚,辟惡氣,以艾虎湯浴,艾一斤,虎頭骨一枚,以水三斗煮為湯浴,但須浴則煮用之。

凡小兒初出腹有鵝口者,其舌上有白屑如米,劇者鼻中亦有之,此由兒在胞胎中受穀氣盛故也,或妊娠時嗜糯米使之然。治之之法以發纏箸頭沾井花水撩拭之,三日如此,便脫去,如不脫,可煮栗 汁,令濃,以綿纏箸頭拭之。若春夏無栗,可煮栗木皮,如用井花水法。

小兒初出腹有連舌,舌下有膜如石榴子中隔連其舌下,後喜令兒言語不發不轉也,可以爪摘斷之,微有血出無害;若血出不止,可燒發作灰末敷之,血便止也。

小兒出腹六七日後,其血氣收斂成肉,則口舌喉頰裡清淨也。若喉裡舌上有物,如蘆籜盛水狀者,若懸癰有脹起者,可以綿纏長針,留刃處如粟米許大,以刺決之,令氣泄,去青黃赤血汁也,一刺之止消息,一日未消者,來日又刺之,不過三刺,自消盡,餘小小未消,三刺亦止,自然得消也。有著舌下如此者,名重舌。有著頰裡及上 如此者,名重 。有著齒齦上者,名重齦。皆刺去血汁也。

小兒生輒死,治之法︰

當候視兒口中懸雍前上有泡者,以指摘取頭決,令潰去血,勿令血入咽,入咽殺兒,急急慎之。小兒初出腹,骨肉未斂,肌肉猶是血也,血凝乃堅成肌肉耳,其血沮敗不成肌肉,則使面目繞鼻口左右悉黃而啼,閉目聚口撮面,口中乾燥,四肢不能伸縮者,皆是血脈不斂也,喜不育。若有如此者,皆宜與龍膽湯也。(方出本卷驚癇篇。)

相兒壽夭法︰

兒初生叫聲連延相屬者,壽。

聲絕而複揚急者,不壽。

啼聲散,不成人。

啼聲深,不成人。

臍中無血者,好。

臍小者,不壽。

通身軟弱如無骨者,不壽。

鮮白長大者,壽。

自開目者,不成人。

目視不正數動者,大非佳。

汗血者,多厄不壽。

汗不流,不成人。

小便凝如脂膏,不成人。

頭四破,不成人。

常搖手足者,不成人。

早坐、早行、早齒、早語,皆惡性,非佳人。

頭毛不周匝者,不成人。

發稀少者強,不聽人(一作不聰)。

額上有旋毛,早貴,妨父母。

兒生枕骨不成者,能言而死。

尻骨不成者,能倨而死。

掌骨不成者,能匍匐而死。

踵骨不成者,能行而死。

臏骨不成者,能立而死。

身不收者,死。

魚口者,死。

股間無生肉者,死。

頤下破者,死。

陰不起者,死。

陰囊下白者,死;赤者,死。

卵縫通達黑者,壽。

論曰︰兒三歲以上,十歲以下,視其性氣高下,即可知其夭壽大略。兒小時識悟通敏過人者,多夭,大則頂、顏回之流是也。小兒骨法成就威儀回轉遲舒稍費人精神鵰琢者,壽。其預知人意迴旋敏速者,亦夭。即楊修、孔融之徒是也。由此觀之,夭壽大略可知也,亦猶梅花早發不睹歲寒,甘菊晚成終於年事,是知晚成者,壽之兆也。

驚癇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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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三首 方十三首 灸法二十六首)

論曰︰少小所以有癇病及痙病者,皆由臟氣不平故也。新生即癇者,是其五臟不收斂,血氣不聚,五脈不流,骨怯不成也,多不全育。其一月四十日以上至期歲而癇者,亦由乳養失理,血氣不和,風邪所中也,病先身熱,掣驚啼叫喚而後發癇。脈浮者為陽癇,病在六腑,外在肌膚,猶易治也。病先身冷,不驚掣,不啼呼,而病發時,脈沉者,為陰癇,病在五臟,內在骨髓,極難治也。病發身軟時醒者,謂之癇也。身強直反張如弓不時醒者,謂之痙也,諸反張,大人脊下容側手,小兒容三指者,不可複治也。凡脈浮之與沉,以判其病在陰陽表裡耳。其浮沉複有大小滑澀虛實遲快諸証,各依脈形為治。

《神農本草經》說︰小兒驚癇有一百二十種,其証候微異於常,便是癇候也。初出腹,血脈不斂,五臟未成,稍將養失宜,即為病也。時不成人,其經變蒸之後有病,餘証並寬,惟中風最暴卒也。小兒四肢不好驚掣,氣息小異,欲作癇,及變蒸日滿不解者,並宜龍膽湯也。

凡小兒之癇有三種,有風癇,有驚癇,有食癇。然風癇、驚癇時時有耳,十兒之中未有一二是風驚者。凡是先寒後熱發者,皆是食癇也。驚癇當按圖灸之,風癇當與豬心湯,食癇當下,乃與紫丸佳,凡小兒所以得風癇者,緣衣暖汗出,風因入也。風癇者,初得之時,先屈指如數,乃發作者,此風癇也。驚癇者,起於驚怖,大啼乃發作者,此驚癇也。驚癇微者急持之,勿複更驚之或自止也。其先不哺乳,吐而變熱後發癇者,此食癇,早下則瘥,四味紫丸逐癖飲最良,去病速而不虛人,赤丸(方中本無赤丸,詳後,癖結脹滿篇第一方,紫雙丸用硃砂色當赤,疑即赤丸也)瘥快,病重者當用之。

凡小兒不能乳哺,當與紫丸下之。小兒始生,生氣尚盛,但有微惡,則須下之,必無所損,及其愈病,則致深益,若不時下,則成大疾,疾成則難治矣。凡下,四味紫丸最善,雖下不損人,足以去疾。若四味紫丸不得下者,當以赤丸下之。赤丸不下,當倍之。若已下而有餘熱不盡,當按方作龍膽湯稍稍服之,並摩赤膏(方見本篇末)。風癇亦當下之,然當以豬心湯下之。驚癇但按圖灸之,及摩生膏(方見本篇末),不可大下也,何者?驚癇心氣不定(一作足),下之內虛,益令甚爾。驚癇甚者,特為難治,故養小兒,常慎驚,勿令聞大聲,抱持之間,當安徐勿令驚怖。又天雷時,當塞兒耳,並作餘細聲以亂之也。

凡養小兒,皆微驚以長其血脈,但不欲大驚,大驚乃灸驚脈,若五六十日灸者,驚複更甚,生百日後灸驚脈乃善。兒有熱不欲哺乳,臥不安,又數驚,此癇之初也,服紫丸便愈,不愈複與之。兒眠時小驚者,一月輒一,以紫丸下之,減其盛氣,令兒不病癇也。

兒立夏後有病,治之慎勿妄灸,不欲吐下,但以除熱湯浴之,除熱散粉之(除熱湯、散,見下編傷寒條中),除熱赤膏摩之,又以膏塗臍中,令兒在涼處,勿禁水漿,常以新水飲之。

小兒衣甚薄,則腹中乳食不消,不消則大便皆醋臭,此欲為癖之漸也,便將紫丸以微消之,服法,先從少起,常令大便稀,勿大下也,稀後便漸減之,不醋臭,乃止藥也。

凡小兒冬月下無所畏,夏月下難瘥,然有病者,不可不下,下後腹中當小脹滿,故當節哺乳數日,不可妄下。又乳哺小兒常令多少有常劑,兒漸大當小小增之,若減少者,此腹中已有小不調也,便微服藥,勿複哺之,但當與乳,甚者十數日,微者五六日止,哺自當如常。

若都不肯食哺,而但欲乳者,此是有癖,為疾重要,當下之,不可不下,不下則致寒熱,或吐而發癇,或更致下痢,此皆病重不早下之所為也,此即難治矣。但先治其輕時,兒不耗損而病可速愈。

凡小兒屎黃而臭者,此腹中有伏熱,宜微將服龍膽湯。若白而醋臭者,此挾宿食不消也,當服紫丸,微者少與藥,令內消,甚者小增藥,令小下,皆複節乳哺數日,令胃氣平和,若不節乳哺,則病易複,複下之則傷其胃氣,令腹脹滿,再三下之尚可,過則傷矣。

凡小兒有癖,其脈大必發癇,此為食癇,下之便愈,當審候掌中與三指脈不可令起,而不時下致於發癇,則難療矣。若早下之,此脈終不起也,脈在掌中尚可早療,若至指則病增矣。

凡小兒腹中有疾生,則身寒熱,寒熱則血脈動,動則心不定,心不定則易驚,驚則癇發速也。

候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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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癇,小兒之惡病也,或有不及求醫而致困者也。然氣發於內,必先有候,常宜審察其精神,而探其候也。

手白肉魚際脈黑者,是癇候;魚際脈赤者,熱;脈青大者,寒;脈青細為平也。

鼻口乾燥,大小便不利,是癇候。

眼不明上視喜陽,是癇候。

耳後完骨上有青絡盛,臥不靜,是癇候,青脈刺之令血出也。

小兒發逆上啼笑面暗,色不變,是癇候。

鼻口青時小驚,是癇候。

目閉青時小驚,是癇候。

身熱頭常汗出,是癇候。

身熱吐 而喘,是癇候。

身熱目時直視,是癇候。

喜欠,目上視,是癇候。

身熱,目視不精,是癇候。

目瞳子卒大黑於常,是癇候。

臥惕惕而驚,手足振搖,是癇候。

臥夢笑,手足動搖,是癇候。

意氣下而妄怒,是癇候。

咽乳不利,是癇候。

身熱小便難,是癇候。

吐痢不止,厥痛時起,是癇候。

弄舌搖頭,是癇候。

以上諸候二十條,皆癇之初也,見其候,便抓其陽脈所應灸,抓之皆重手,令兒驟啼,及足絕脈,亦依方與湯。直視瞳子動,腹滿轉鳴下血,身熱口禁不得乳,反張脊強,汗出發熱,為臥不悟,手足掣,善驚,凡八條,癇之劇者也,如有此,非複湯抓所能救,便當時灸之。論曰︰若病家始發便來詣師,師可診候,所解為法作次序治之,以其節度首尾取瘥也。病家已經雜治無次序,不能製病,病則變異其本候,師便不知其前証虛實,只依後証作治,亦不得瘥也。要應精問察之,為前師所配依,取其前蹤跡以為治,乃無逆耳。前師處湯本應數劑乃瘥,而病家服一兩劑未效,便謂不驗,以後更問他師,師不尋前人為治寒溫次序,而更為治,而不次前師治則弊也。或前已下之,後須平和療以接之,而得瘥也;或前人未下之,或不去者,或前治寒溫失度,後人應調治之,是為治敗病,皆須邀射之,然後免耳。不依次第,及不審察,必及重弊也。

龍膽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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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嬰兒出腹,血脈盛實,寒熱溫壯,四肢驚掣,發熱大吐者。若已能進哺,中食實不消,壯熱及變蒸不解,中客人鬼氣,並諸驚癇,方悉主之。十歲以下小兒皆服之,小兒龍膽湯第一。此是新出腹嬰兒方,若日月長大者,以次依此為例,若必知客忤及有魃氣者,可加各如龍膽多少也,一百日兒加三銖,二百日兒加六銖,一歲兒加半兩,餘藥皆準耳。

龍膽 鉤藤皮 柴胡 黃芩 桔梗 芍藥 茯苓(一作茯神) 甘草(各六銖) 蜣螂(二枚) 大黃(一兩)

上十味咀,以水一升,煮取五合為劑也,服之如後節度。藥有虛實,虛藥宜足數合水也。兒生一日至七日,分一合為三服;兒生八日至十五日,分一合半為三服;生十六日至二十日,分二合為三服;兒生二十日至三十日,分三合為三服;兒生三十日至四十日,盡以五合為三服。皆得下即止,勿再服也。

大黃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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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少小風癇積聚腹痛夭矯二十五癇方。

大黃 人參 細辛 乾薑 當歸 甘皮(各三銖)

上六味 咀,以水一升煮取四合,服之如棗許大,日三。

白羊蘚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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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小兒風癇,胸中有痰方。

白羊蘚(三銖,即白蘚皮) 蚱蟬(二枚) 大黃(四銖) 甘草 鉤藤皮 細辛(各二銖) 牛黃(如大豆四枚) 蛇蛻皮(一寸)

上八味 咀,以水二升半,煮取一升二合,分五服,日三。若服已盡而癇不斷者,可更加大黃、鉤藤各一銖,以水漬藥半日,然後煮之。

增損續命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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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小兒猝中風惡毒,及久風四肢角弓反張不隨,並 曳僻不能行步方。

麻黃 甘草 桂心(各一兩) 川芎 葛根 升麻 當歸 獨活(各十八銖) 人參 黃芩 石膏(各半兩) 杏仁(二十枚)

上十二味 咀,以水六升煮麻黃,去上沫,乃納諸藥,煮取一升二合,三歲兒分為四服,一日令盡,少取汗,得汗以粉粉之。

石膏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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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小兒中風,惡痱不能語,口眼了戾,四肢不隨方。

石膏(一合) 麻黃(八銖) 甘草 射干 桂心 芍藥 當歸(各四銖) 細辛(二銖)

上八味 咀,以水三升半,先煮麻黃三沸,去上沫,納餘藥,煮取一升,三歲兒分四服,日三。

治少小中風,狀如欲絕湯方︰

大黃 牡蠣 龍骨 栝蔞根 甘草 桂心(各十二銖) 赤石脂 寒水石(各六銖)

上八味 咀,以水一升納藥重半兩煮,再沸,絞去滓,半歲兒服如雞子大一枚,大兒盡服,入口中即愈,汗出粉之,藥無毒可每日二服。有熱加大黃,不汗加麻黃,無寒水石,朴硝代之。

二物石膏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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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少小中風,手足拘急方。

石膏(如雞子大一枚,碎) 真珠(一兩)

上以水二升煮石膏五六沸,納真珠,煮取一升,稍稍分服。

桂枝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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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少小中風,脈浮發熱自汗出,項強,鼻鳴,乾嘔方(即傷寒篇,本方見於十一

二物驢毛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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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少小新生中風方。

驢毛(取背前交脊上會中拔取如手拇指大一把) 麝香(二豆大)

上以乳汁和,銅器中微火煎,令焦熟出,為末。小兒不能飲,以乳汁和之,葦筒貯瀉著咽中,然後飲乳令入腹。

茵芋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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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少小有風癇疾,至長不除,或遇天陰節變便發動,食飲堅強亦發。百脈攣縮,行步不正,言語不便者,服之永不發方。

茵芋葉 鉛丹 秦艽 鉤藤皮 石膏 杜蘅 防葵(各一兩) 菖蒲 黃芩(各一兩半) 松蘿(半兩) 蜣螂(十枚) 甘草(三兩)

上十二味為末,蜜丸小豆大,三歲以下服五丸,三歲以上服七丸,五歲以上服十丸,十歲以上可至十五丸。

鎮心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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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小兒驚癇百病鎮心氣方。

銀屑(十二銖) 水銀(二十銖) 牛黃(六銖) 大黃(六分) 茯苓(三分) 茯神 遠志 防己 白蘞 雄黃 人參 芍藥(各二分) 紫石英 真珠 防葵 鐵精(各四分)

上十六味,先以水銀和銀屑如泥,別治諸藥和丸。二歲兒如麻子二丸,隨兒大小增之。

一方無牛黃。

丹參赤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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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少小心腹熱除熱方。

丹參 雷丸 芒硝 戎鹽 大黃(各二兩)

上五味 咀,以苦酒半升浸四鐘一宿,以成煉豬肪一斤煎,三上三下,去滓,乃納芒硝,膏成,以摩心下,冬夏可用。一方但用丹參雷丸,亦佳。

五物甘草生摩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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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少小新生肌膚幼弱,喜為風邪所中,身體壯熱,或中大風,手足驚

甘草 防風(各一兩) 白朮 桔梗(各二十銖) 雷丸(二兩半)

上五味 咀,以不中水豬肪一斤煎為膏,以煎藥,微火上煎,消息視稠濁,膏成,去滓,取如彈丸大一枚,炙手以摩兒百遍,寒者更熱,熱者更寒,小兒雖無病,早起常以膏摩囟上及手足心,甚辟風寒。

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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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曰︰小兒新生無疾,慎不可逆針灸之,如逆針灸,則忍痛動其五臟,因喜成病。河洛關中土地多寒,兒喜病痙,其生兒三日,多逆灸以防之,又灸頰以防噤,有噤者舌下脈急,牙車筋急,其土地寒,皆決舌下去血,灸頰以防噤也。吳蜀地溫,無此疾也。古方既傳之,今人不詳南北之殊,便按方而用之,是以多害於小兒也。所以田舍小兒,任其自然皆得,無有夭橫也。

小兒驚啼,眠中四肢掣動,變蒸未解,慎不可針灸抓之,動其百脈,仍因驚成癇也,惟陰癇噤痙可針灸抓之。

凡灸癇,當先下兒使虛,乃承虛灸之。未下有實而灸者,氣逼前後不通,殺人。

癇發平旦者,在足少陽。晨朝發者,在足厥陰。日中發者,在足太陽。黃昏發者,在足太陰。人定發者,在足陽明。夜半發者,在足少陰。

上癇發時病所在,視其發早晚,灸其所也。夫癇有五臟之癇,六畜之癇,或在四肢,或在腹內,當審其候,隨病所在灸之,雖少必瘥,若失其要,則為害也。

肝癇之為病面青,目反視,手足搖,灸足少陽、厥陰各三壯。

心癇之為病面赤,心下有熱,短氣息微數,灸心下第二肋端宛宛中,此為巨闕也,又灸手心主及少陰各三壯。

脾癇之為病,面黃腹大,喜痢,灸胃脘三壯,挾胃脘旁灸二壯,足陽明、太陰各二壯。

肺癇之為病,面目白,口沫出,灸肺俞三壯,又灸手陽明、太陰各二壯。

腎癇之為病,面黑,正直視不搖如屍狀,灸心下二寸二分三壯,又灸肘中動脈各二壯,又灸足太陽、少陰各二壯。

膈癇之為病,目反,四肢不舉,灸風府,又灸頂上鼻人中下唇承漿,皆隨年壯。

腸癇之為病,不動搖、灸兩承山,又灸足心兩手勞宮,又灸兩耳後完骨,各隨年壯,又灸臍中五十壯。

上五臟癇証候。

馬癇之為病,張口搖頭,馬鳴欲反折,灸項風府、臍中三壯,病在腹中,燒馬蹄末,服之良。

牛癇之為病,目正直視腹脹,灸鳩尾骨及大椎各三壯,燒牛蹄末,服之良。

羊癇之為病,喜揚目吐舌,灸大椎上三壯。

豬癇之為病,喜吐沫,灸完骨兩旁各一寸七壯。犬癇之為病,手足攣,灸兩手心一壯,灸足太陽一壯,灸肋戶一壯。

雞癇之為病,搖頭反折,喜驚自搖,灸足諸陽各三壯。

上六畜癇証候。

小兒暴癇,灸兩乳頭,女兒灸乳下二分。

治小兒暴癇者,身軀正直如死,及腹中雷鳴,灸太倉及臍中上下兩旁各一寸,凡六處,又灸當腹度取背,以繩繞頸下至臍中竭,便轉繩向背順脊下行,盡繩頭,灸兩旁各一寸五壯。

若面白啼聲色不變,灸足陽明、太陰。

若目反上視,眸子動,當灸囟中,取之法,橫度口盡兩吻際,又橫度鼻下亦盡兩邊,折

去鼻度半,都合口為度,以額上發際上行度之。灸度頭一處,正在囟上未合骨中,隨手動者是,此最要處也。次灸當額上入發二分許,直望鼻為正。次灸其兩邊,當目瞳子直上入發際

二分許。次灸頂上回毛中。次灸客主人穴在眉後際動脈是。次灸兩耳門,當耳開口則骨解開

動張陷是也。次灸兩耳上,卷耳取之,當卷耳上頭是也;一法大人當耳上橫三指,小兒各自取其指也。次灸兩耳後完骨上青脈,亦可以針刺令血出。次灸玉枕,項後高骨是也。次灸兩風池,在項後兩轅動筋外發際陷中是也。次灸風府,當項中央發際,亦可與風池三處高下相等。次灸頭兩角,兩角當回毛兩邊起骨是也。

上頭部凡十九處,兒生十日可灸三壯,三十日可灸五壯,五十日可灸七壯,病重俱灸之。

輕者灸囟中、風池、玉枕也,艾使熟,炷令平正著肉,火勢乃至病所也;艾若生,炷不平正,不著肉,徒灸多炷,故無益也。

若腹滿短氣轉鳴,灸肺募,在兩乳上第二肋間宛宛中,懸繩取之,當瞳子是。次灸膻中。

次灸胸堂。次灸臍中。次灸薜息,薜息在兩乳下第一肋間宛宛中是也。次灸巨闕,大人去鳩尾下一寸,小兒去臍作六分分之,去鳩尾下一寸是也,並灸兩邊。次灸胃脘。次灸金門,金門在穀道前囊之後當中央是也,從陰囊下度至大孔前,中分之。

上腹部十二處,胸堂、巨闕、胃脘,十日兒可灸三壯,一月以上可五壯,陰下縫中可三壯,或雲隨年壯。

若脊強反張、灸大椎,並灸諸臟俞及督脊上當中,從大椎度至窮骨,中屈,更從大椎度之,灸度下頭,是督脊也。

上背部十二處,十日兒可灸三壯,一月以上可灸五壯。若手足掣 驚者,灸尺澤,次灸陽明,次灸少商,次灸勞宮,次灸心主,次灸合谷,次灸三間,次灸少陽。

上手部十六處,其要者陽明,少商,心主,尺澤,合谷,少陽也,壯數如上。

又灸伏兔,次灸三裡,次灸腓腸,次灸鹿溪,次灸陽明,次灸少陽,次灸然谷。

上足部十四處,皆要可灸,壯數如上。手足陽明,謂人四指,凡小兒驚癇皆灸之。若風病大

客忤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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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二首 方二十七首 灸法一首)

論曰︰少小所以有客忤病者,是外人來氣息忤之,一名中人,是為客忤也。雖是家人,或別房異戶,雖是乳母及父母或從外還,衣服經履鬼神粗惡暴氣,或牛馬之氣,皆為忤也。

執作喘息乳氣未定者,皆為客忤。其乳母遇醉或房勞,喘後乳兒最劇,能殺兒也,不可不慎。

凡諸乘馬行,得馬汗氣臭,未盥洗易衣裝便向兒邊,令兒中馬客忤。兒卒見馬來,及聞馬鳴驚,及馬上衣物馬氣,皆令小兒中馬客忤。慎護之,特重一歲兒也。

凡小兒衣,布帛綿中不得有頭發,履中亦爾,白衣青帶,青衣白帶,皆令中忤。

凡非常人及諸物從外來,亦能驚小兒至致病。欲防之法,諸有從外來人及有異物入戶,當將兒避之,勿令見也,若不避者,燒牛屎,令常有煙氣置戶前,則善。

小兒中客為病者,無時不有此病也。而秋初一切小兒皆病者,豈是一切小兒悉中客邪。

夫小兒所以春冬少病,秋夏多病者,秋夏小兒陽氣在外,血脈嫩弱,秋初夏末,晨夕時有暴冷,小兒嫩弱,其外則易傷,暴冷折其陽,陽結則壯熱,胃冷則下痢,是故夏末秋初,小兒多壯熱而下痢,未必皆是中客及魃也。若治少小法,夏末秋初常宜候天氣溫涼也。有暴寒卒冷者,其少小則多患壯熱而下痢也,慎不可先下之,皆先殺毒後下之耳。

《玄中記》雲,天下有女鳥,名曰姑獲(《肘後》、《子母秘錄》作烏獲),一名天帝女,一名隱飛鳥,一名夜行游女,又名釣星鬼,喜以陰雨夜過飛鳴,徘徊人村裡,喚得來者是也。

鳥純雌無雄不產,陰氣毒化生,喜落毛羽於人中庭,置兒衣中,便令兒作癇,病必死,即化為其兒也。是以小兒生至十歲,衣被不可露也,七八月尤忌。

凡中客忤之為病,類皆吐下青黃白色,水穀解離腹痛天糾,面色變易,其候似癇,但眼不上插耳,其脈急數者是也,宜與龍膽湯下之,加人參當歸,各如龍膽稱分等多少也。

小兒中客,急視其口中懸雍左右,當有青黑腫脈核如麻豆大,或赤或白或青,如此便宜用針速刺潰去之,亦可爪摘決之,並以綿纏釵頭拭去血也。

少小中客之為病,吐下青黃赤白汁,腹中痛,及反倒偃側,喘似癇狀,但目不上插少睡耳,面變五色,其脈弦急,若失時不治,小久則難治矣。欲療之方︰

用豉數合,水拌令濕,搗熟丸如雞子大,以摩兒囟及手足心,各五六遍畢,以丸摩兒心及治少小中客忤,項強欲死方︰

取衣中白魚十枚,為末以敷母乳頭上,令兒飲之,入咽立愈。(一方二枚著兒母手,掩兒臍中,兒吐下愈,亦以摩兒項及脊強處。)

又方 吞麝香大豆許,立愈。

治小兒卒中忤方︰

剪取驢前膊胛上旋毛,大如彈子,以乳汁煎之,令毛消藥成,著乳頭飲之,下喉即愈。

又方 燒母衣帶三寸,並發合乳汁,服之。

又方 取牛鼻津服之。或牛口沫敷乳頭,飲之。

一物豬蹄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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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小兒寒熱及赤氣中人方。

取豬後足懸蹄,燒末搗篩,以飲乳汁一撮,立效

治少小猝中客忤,不知人者方︰

取熱馬屎一丸,絞取汁飲兒,下咽便愈。亦治中客忤而□啼,面青腹強者。

一物馬通浴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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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少小中忤方。

馬通三升,燒令煙絕,以酒一斗煮三沸去滓,浴兒即愈。

一物豬通浴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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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小兒中人忤,□啼面青腹強者方。

豬通二升,以熱湯灌之,適寒溫浴兒。

治少小客忤,二物黃土塗頭方︰

取灶中黃土、蚯蚓屎等分搗,合水和如雞子黃大,塗兒頭上及五心,良。一方雲用雞子清和如泥。

治小兒卒客忤方︰

銅鏡鼻燒令赤,著少許酒中,大兒飲之,小兒不能飲者含與之,即愈。

治小兒中馬客忤而吐不止者方︰

灸手心主間使大都隱白三陰交各三壯,可用粉丸如豉法,並用唾,唾而咒之,咒法如下。

咒客忤法︰咒曰︰摩家公,摩家母,摩家子兒苦客忤,從我始,扁鵲雖良不如善唾。良咒訖,棄丸道中。

又法︰取一刀橫著灶上,解兒衣,發其心腹訖,取刀持向兒咒之唾,輒以刀向心腹,啡啡曰(音非出唾貌),煌煌日,出東方,背陰向陽,葛公葛公,不知何公,子來不視,去罔顧,過與生人忤,梁上塵,天之神,戶下土,鬼所經,大刀環犀對灶君。二七唾客愈。兒驚唾啡啡如此。二七啡啡,每唾以刀擬之咒,當三遍乃畢,用豉丸如上法,五六遍訖,取此丸破

視其中有毛,棄丸道中,客忤即愈矣。

小兒魃法︰

論曰︰凡小兒有魃病者,是婦人懷娠,有惡神導其腹中胎,妒嫉他小兒令病也。魃者,小鬼也(音奇),妊娠婦人不必悉招魃魅,人時有此耳。魃之為疾,喜微微下痢,寒熱或有去來,毫毛鬢發□不悅,是其証也,宜服龍膽湯。凡婦人先有小兒未能行,而母又孕,使兒飲此乳,亦作 也,令兒黃瘦骨立,發落壯熱,是其証也。

治魃方︰ 炙伏翼,熟咀哺之。

又方 燒伏翼末,飲服之。

又方 以水二升煮 蓄、冬瓜各四兩,取浴之。

白蘚皮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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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少小客魃挾實方。

白蘚皮 大黃 甘草(各一兩) 芍藥 茯苓 細辛 桂心(各十八銖)

上七味 咀,以水二升,煮取九合,分三服。

小兒夜啼︰

龍角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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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小兒五驚夜啼方(崔氏名五驚丸)。

龍角(六銖) 牡蠣(一作牡丹) 川大黃(各九銖) 黃芩(半兩) 蚱蟬(二枚) 牛黃(如小豆五枚)

上六味末,蜜丸如麻子,蓐裡兒服二丸,隨兒大小增減。

川芎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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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小兒夜啼,至明即安寐方。

川芎 白朮 防己(各半兩)

上三味治下篩,以乳和與兒服之,量多少,又以兒母手掩臍中,亦以摩兒頭及脊,驗。

二十日兒未能服散者,以乳汁和之,服如麻子一丸。兒大能服藥者,以意斟酌之。

一物前胡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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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少小夜啼方。

前胡隨多少搗末,蜜和丸如大豆,服一丸,日三,稍加至五六丸,以瘥為度。

千金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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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小兒暴驚啼絕死,或有人從外來,邪氣所逐,令兒得疾,眾醫不治方。

川椒 左顧牡蠣(各六銖碎)

上二味以醋漿水一升,煮取五合,每服一合。

又方 伏龍肝 交道中土(各一把)

上二味治下篩,水和少許飲之。

又方 取馬骨燒灰,敷乳上飲,兒啼即止。治小兒夜啼不已,醫所不治者方︰

取野狼屎中骨,燒灰為末,水服如黍米粒大二枚,即定。

又方 燒 皮三寸灰,著乳頭飲之。

治小兒驚啼方︰

取雞屎白熬末,以乳服之,佳。

又方 酒服亂髮灰,良。

又方 以妊娠時食飲偏有所思者物,哺兒則愈。

傷寒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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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一首 方三十首 灸法一首)

論曰︰夫小兒未能冒涉霜雪,乃不病傷寒也,大人解脫之久,傷於寒冷,則不論耳,然天行非節之氣,其亦得之,有時行疾疫之年,小兒出腹,但患斑者也,治其時行節度,故如大人法,但用藥,分劑少異,藥小冷耳。

麥門冬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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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小兒未滿百日傷寒,鼻衄身熱嘔逆方。

麥門冬(十八銖) 石膏 寒水石 甘草(各半兩) 桂心(八銖)

上五味 咀,以水二升半,煮取一升,每服一合,日三。

芍藥四物解肌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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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少小傷寒方。

芍藥 黃芩 升麻 葛根(各半兩)

上四味 咀以水三升,煮取九合,去滓,分五服,期歲以上,分三服。

麻黃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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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少小傷寒,發熱咳嗽,頭面熱者方。

麻黃 生薑 黃芩(各一兩) 甘草 桂心 石膏 芍藥(各半兩) 杏仁(十枚)

上八味 咀,以水四升,煮取一升半,分二服,兒若小以意減之。

治小兒傷寒方︰葛根汁 淡竹瀝(各六合)

上二味相和,二三歲兒分三服,百日兒斟酌服之,不宜生,煮服佳。

治小兒時氣方︰桃葉三兩搗,以水五升,煮十沸,取汁,日五六遍淋之,若複發,燒雄鼠屎二枚,燒水調服之。

五味子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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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小兒傷寒,病久不除,瘥後複劇,瘦瘠骨立方。

五味子(十銖) 麥門冬 黃連 黃芩 大黃 前胡(各六銖) 芒硝(五銖) 石膏 (一兩)

上十味 咀,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半,服二合,得下便止,計大小增減之。

莽草浴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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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少小傷寒方。

莽草(半斤) 牡蠣(四兩) 雷丸(三十枚) 大黃(一兩) 蛇床子(一升)

上五味 咀以水三斗,煮取斗半,適寒溫以浴兒,避眼及陰。

又方 治小兒猝寒熱,不佳,不能服藥方。

莽草 丹參 桂心(各三兩) 菖蒲(半斤) 雷丸(一升) 蛇床子(二兩)

上六味 咀以水二斗,煮三五沸,適寒溫以浴兒,避眼及陰。

雷丸浴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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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小兒忽寒熱方。

雷丸(二十枚) 大黃(四兩) 黃芩(一兩) 苦參 石膏(各三兩) 丹參(二兩)

上六味 咀,以水二斗,煮取一斗半浴兒,避眼及陰,浴訖以粉粉之,勿濃衣,一宿複浴。

李葉浴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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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少小身熱方。

李葉隨多少, 咀,以水煮,去滓,浴兒,良。

柳枝浴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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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小兒生一月至五月,乍寒乍熱方。

柳枝細切,煮取汁洗兒,若渴,絞冬瓜汁服之。

青木香浴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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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小兒壯熱羸瘠方。

青木香(四兩) 麻子仁 竹葉(各一升) 虎骨(五兩) 白芷(三兩)

上五味 咀,以水二斗,煮取一斗,稍稍浴兒。

十二物寒水石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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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少小身體壯熱,不能服藥方。

寒水石 芒硝 滑石 石膏 赤石脂 青木香 大黃 甘草 黃芩 防風 川芎 麻黃根

上各等分,合治下篩,以粉一升,藥屑三合相和,複以篩篩之,以粉兒身,日三。

李根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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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小兒暴有熱,得之二三日者方。

李根 桂心 芒硝(各十八銖) 麥門冬 甘草(各一兩)

上五味 咀,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分五服。

升麻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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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小兒傷寒,變熱毒病,身熱面赤,口燥,心腹堅急,大小便不利,或口瘡者,或因壯熱,便四肢攣掣驚,乃成癇疾,時發時醒,醒後身熱如火者,悉主之方。

升麻 白薇 麻黃 葳蕤 柴胡 甘草(各半兩) 黃芩(一兩) 朴硝 大黃 鉤藤(各六銖)

上十味 咀,以水三升先煮麻黃去上沫,納諸藥煮,取一升。兒生三十日至六十日,一服二合;六十日至百日,一服二合半;百日至二百日,一服三合。

大黃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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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小兒肉中挾宿熱,瘦瘠,熱進退休作無時方。

大黃 甘草 芒硝(各半兩) 桂心(八銖) 石膏(一兩) 大棗(五枚)

上六味 咀,以水三升,煮取一升,每服二合。

又方 治小兒腹大短氣,熱有進退,食不安穀為不化方。

大黃 黃芩 甘草 麥門冬 芒硝(各半兩) 石膏(一兩) 桂心(八銖)

上七味 咀,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半,分三服。期歲以下小兒作五服。

蜀漆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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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小兒潮熱方。

蜀漆 甘草 知母 龍骨 牡蠣(各半兩)

上五味 咀,以水四升,煮取一升,去滓,一歲兒少少溫服半合,日再。

竹葉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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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小兒夏月患腹中伏熱,溫壯來往,或患下痢,色或白或黃,三焦不利方。

竹葉(切) 小麥(各五合) 柴胡 麥門冬 人參 甘草(各半兩) 茯苓(十八銖)黃芩(一兩六銖)

上八味 咀,以水四升,煮竹葉小麥,取三升,去竹葉小麥,下諸藥煮,取一升半,分三服。若小兒夏月忽壯熱燒人手,洞下黃溏,氣力 然,脈極洪數,用此方加大黃二兩,再服得下,即瘥。

又方 治五六歲兒溫壯,腹中急滿,息不利,或有微腫,亦中極羸,不下飲食,堅痞,手足逆冷方。

竹葉(切一升) 小麥(半升) 甘草 黃芩 栝蔞根 澤瀉 茯苓 知母 白朮 大黃(各一兩) 桂心(二銖) 生薑(一兩半) 人參 麥冬 半夏(各二兩) 當歸(十八銖)

上十六味 咀,以水七升,煮竹葉、小麥,取四升,去滓,納諸藥煎,取一升六合,分四服。

治小兒連壯熱,實滯不去,寒熱往來,微驚悸方︰

大黃(一兩) 黃芩 栝蔞根 甘草(各十八銖) 滑石(二兩) 桂心 牡蠣 人參 龍骨

上十二味 咀,以水四升,煮取一升半,每服三合,一日一夜令盡,雖吐亦與之。(一本加紫石英半兩。)

調中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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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小兒春秋月晨夕中暴冷,冷氣折其四肢,熱不得泄,則壯熱冷氣入胃,變下痢,或欲赤白滯起數去,小腹脹痛極壯熱,氣脈洪大,或急數者,服之熱便歇,下亦瘥也,但壯熱不吐下者,亦主之方。

葛根 黃芩 茯苓 桔梗 芍藥 白朮 本 大黃 甘草(各六銖)

上九味 咀,以水二升,煮取五合,服法如前篇龍膽湯下,量兒大小以意服之。

生地黃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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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小兒寒熱進退,啼呼腹痛方。

生地黃 桂心(各二兩)

上二味 咀以水三升,煮取一升,期歲以下服二合,以上三合。一方七味,有芍藥、寒水石

又方 治小兒傷寒發黃方。

搗土瓜根汁三合,服之。

又方 搗韭根汁,澄清,取如大豆許,滴兒鼻中,即出黃水,瘥。

又方 搗青麥汁服之。

又方 小豆(三七枚) 瓜蒂(二七枚) 糯米(四十枚)

上三味為末,吹入鼻中。

二物通汗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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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少小有熱不汗方。

粉(半斤) 雷丸(四兩)

上搗為細末和下篩,以粉兒身。 二物茯苓粉散

治少小頭汗方。

茯苓 牡蠣(各四兩)

上治下篩,以粉八兩,合搗為散,有熱輒以粉,汗即止。

三物黃連粉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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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少小盜汗方。

黃連 牡蠣 貝母(各十八銖)

上以粉一升,合搗下篩,取粉兒身,佳。

犀角飲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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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由心臟熱之所感,宜服此方。

犀角(十八銖) 茯神(一兩) 麥門冬(一兩半) 甘草(半兩) 白朮(六銖)

上五味 咀,以水九合,煎取四合,分服。加龍齒一兩,佳。

恆山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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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小兒溫瘧。

恆山(切一兩) 小麥(三合) 淡竹葉(切一升)

上三味以水一升半,煮取五合,量兒大小分服。

又方 鹿角末 臨發時先服一錢匕。

又方 燒鱉甲灰,以酒服一錢匕,至發時服三匕,並以火炙身。

又方 燒雞 中黃皮為末,和乳與服,男雄女雌。

又方 灸兩乳下一指,三壯。

 第四 婦人方下 ↑返回頂部 第五下 少小嬰孺方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