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諭長蘆鹽政廣惠著查探𠸄咭唎貢船到時諭知該使將兵船停泊外洋隻令貢船進口

傳諭長蘆鹽政廣惠著查探𠸄咭唎貢船到時諭知該使將兵船停泊外洋隻令貢船進口
奉上諭
嘉慶二十一年六月十九日
1816年7月15日
長蘆鹽政廣惠奏覆籌備接迎𠸄咭唎貢船並按貢船到津時日酌定貢使行程摺

嘉慶二十一年六月二十一日奉上諭:

  據百齡奏,前任兩廣總督時,稔知𠸄咭唎夷船向來抵粵,凡係貢船貨船,俱另有兵船護衛,每屆抵粵之時,先諭令該夷等將兵船停泊虎門以外洋面,另派引水人等將其貨船引入虎門,由澳門以至黃浦,其兵船停泊外洋,由澳門同知派出買辦數人,赴伊船上代買食物,夷人一概不許登岸。等語。此次𠸄咭唎國進貢船隻,自亦帶有兵船護衛,著廣惠查探,該貢船將到時,如帶有護衛兵船,即向諭知以該夷船在外洋行走,需用兵船護衛,今已近內地口岸,無庸兵船防護,飭令俱在外洋停泊,隻引令貢船進口,仍派人赴該兵船代買食物,不准夷人私行登岸。至海洋風汛靡常,該貢使到津,時日早遲難定,若該貢使到津在甫經啟鑾之後,計算到熱河時尚可在進哨之前,廣惠即照料進京,將貢物交圓明園存定,酌帶該貢使數人前赴熱河,瞻覲筵宴後,令其及早回國,如進哨前不能趕到熱河,仍遵旨令回蹕後到京。朕此次啟鑾,廣惠無庸前來隨扈,即在津等候該貢船到時妥協照料可也。將此傳諭知之。

  欽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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