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八十五 元史卷八十六
志第三十六
卷八十七 

百官二

樞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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樞密院,秩從一品。掌天下兵甲機密之務。凡宮禁宿衞,邊庭軍翼,征討戍守,簡閱差遣,舉功轉官,節制調度,無不由之。世祖中統四年,置樞密副使二員、僉書樞密事一員。至元七年,置同知樞密院事一員、院判一員。二十八年,始置知院一員,增院判一員,又以中書平章商量院事。大德十年,增置知院二員、同知五員、副樞五員、僉院五員、同僉三員、院判二員。至大三年,知院七員,同知二員,副樞二員,僉院一員,同僉一員,院判二員,革去議事平章。延祐四年,以分鎮北邊,增知院一員。五年,增同知一員。後定置知院六員,從一品;同知四員,正二品;副樞二員,從二品;僉院二員,正三品;同僉二員,正四品;院判二員,正五品;參議二員,正五品;經歷二員,從五品;都事四員,正七品;承發兼照磨二員,正八品;架閣庫管勾一員,正九品;同管勾一員,從九品;掾史二十四人,譯史一十四人,通事三人,司印二人,宣使一十九人,銓寫二人,蒙古書寫二人,典吏一十七人,院醫二人。

客省使,秩從五品。大使二員,副使二員。至元十四年,置大使一員。十六年,增一員。二十一年,置副使一員。延祐五年,增一員。天曆元年,又增一員。尋定置大使二員,從五品;副使二員,從六品;令史二人。
斷事官,秩正三品。掌處決軍府之獄訟。至元元年,始置斷事官二員。八年,增二員。十九年,又增一員。二十年,又增二員。大德十一年,又增四員。皇慶元年,省二員。後定置斷事官八員,正三品;經歷一員,從七品;令史六人,譯史一人,通事、知印、奏差、典吏各一人。

行樞密院。國初有征伐之事,則置行樞密院。大征伐,則止曰行院。為一方一事而設,則稱某處行樞密院,或與行省代設,事已則罷。

西川行樞密院,中統四年始置,設官二員,管四川軍民課稅交鈔、打捕鷹房人匠,及各投下應管公事,節制官吏諸色人等,並軍官遷授征進等事。始置於成都。至元十年,又於重慶別置東川行樞密院,設官一員。十三年,併為一院,尋復分東川行院。十六年,罷兩川行院。二十八年,復立四川行院於成都。

江南行樞密院。至元十年,罷河南省統軍司、漢軍都元帥、山東行院,置荊湖等路行院,設官三員;淮西行院,設官二員。掌調度軍馬之事。十二年,罷行院。十九年,詔於揚州、岳州俱立行院,各設官五員。二十一年,立沿江行院。二十二年,立江西行院,馬軍戍江州,步軍戍撫州。二十八年,徙岳州行院於鄂州,徙江淮行院於建康,其後行院悉併歸行省。

甘肅行樞密院。至大四年,置行院於甘州,為甘肅等處行樞密院,設官四員,提調西路軍馬。後以甘肅省丞相提調,遂罷行院。

河南行樞密院,致和元年分置,專管調遣之事。天曆元年罷。

嶺北行樞密院,天曆二年置。知院一員,同知二員,副樞一員,僉院二員,同僉一員,院判二員,經歷一員,都事二員,蒙古必闍赤四人,掾史二人,怯里馬赤一人,知印一人,宣使四人。掌邊庭軍務,凡大小事宜,悉從裁決。

右衞,秩正三品。中統三年,初置武衞。至元元年,改為侍衞。八年,改為左、右、中三衞。掌宿衞扈從,兼屯田。國有大事,則調度之。二十年,增都指揮使一員、副都指揮使一員。[1]二十一年,置僉事二員。大德十一年,增都指揮使二員、副都指揮使一員。至大元年,增都指揮使三員、副都指揮使一員。四年,省都指揮使五員、副都指揮使二員。後定置都指揮使三員,正三品;副都指揮使二員,從三品;僉事二員,正四品;經歷二員,從七品;知事二員,照磨一員,俱從八品;令史七人,譯史、通事、知印各一人。又其屬十有五:
鎮撫所,鎮撫二員。
行軍千戶所十,秩正五品。達魯花赤十員,副達魯花赤十員,千戶十員,副千戶十員,彈壓二十員,百戶二百員,知事十員。
弩軍千戶所一,秩正五品。達魯花赤一員,千戶一員,彈壓二員,百戶十員。
屯田左右千戶所二,秩正五品。達魯花赤二員,千戶二員,彈壓二員,百戶四十員。教官二,蒙古字教授一員,儒學教授一員。掌諸屯衞行伍耕戰之暇,使之習學國字,通曉書記。初由樞府選舉,後歸吏部。
左衞,秩正三品。至元八年,以侍衞改置。掌宿衞扈從,兼屯田。國有大事,則調度之。是年,增副指揮使一員。十六年,增副都指揮使一員。二十年,置僉事一員。二十二年,增僉事一員。二十四年,省都指揮使、副都指揮使一員。大德十一年,增都指揮使五員、副都指揮使二員、僉事二員。至大四年,省都指揮使六員、副都指揮使二員。其後定製,衞官:都指揮使三員,正三品;副都指揮使二員,從三品;僉事二員,正四品;經歷二員,從七品;知事二員,照磨一員,俱從八品;令史七人,譯史、通事、知印各一人。其屬十有五:
鎮府所,鎮撫二員。
行軍千戶所凡十,秩正五品。達魯花赤十員,副達魯花赤十員,千戶十員,副千戶十員,彈壓二十員,百戶二百員,知事十員。
弩軍千戶所一,秩正五品。達魯花赤一員,千戶一員,彈壓二員,百戶十員。
屯田左右千戶所二,秩正五品。達魯花赤一員,千戶二員,[2]彈壓二員,百戶四十員。教官二,蒙古字教授一員,儒學教授一員。
中衞,秩正三品。至元八年,以侍衞改置。掌宿衞扈從,兼營屯田。國有大事,則調度之。是年,置都指揮使一員、副都指揮使一員。二十年,增副都指揮使一員。二十一年,置僉事二員。二十三年,增都指揮使一員。大德十一年,增都指揮使二員、副使三員。至大元年,增都指揮使一員。四年,省都指揮使三員、副都指揮使三員。其後定置都指揮使三員,正三品;副都指揮使二員,從三品;僉事二員,正四品;經歷二員,從七品;知事二員,承發架閣照磨一員,俱從八品;令史七人,譯史、通事、知印各一人。其屬十有五:
鎮撫所,鎮撫二員。
行軍千戶所十,秩正五品。達魯花赤十員,副達魯花赤十員,千戶十員,副千戶十員,彈壓二十員,百戶二百員,知事十員。
弩軍千戶一,秩正五品。達魯花赤一員,千戶一員,彈壓二員,百戶十員。
屯田左右千戶所二,秩正五品。達魯花赤二員,千戶二員,彈壓二員,百戶四十員。
教官二,蒙古字教授一員,儒學教授一員。
前衞,秩正三品。至元十六年,以侍衞親軍創置前、後二衞。掌宿衞扈從,兼營屯田。國有大事,則調度之。是年,置都指揮使一員、副都指揮使二員。十八年,增都指揮使二員。二十年,置僉事一員。大德十一年,增都指揮使五員、副都指揮使一員、僉事三員。至大四年,省都指揮使五員、副都指揮使一員、僉事三員。後定置衞官,都指揮使三員,正三品;副都指揮使二員,從三品;僉事二員,正四品;經歷二員,從七品;知事二員,承發架閣照磨一員,俱從八品;令史七人,譯史、通事、知印各一人。又其屬十有七:
鎮撫所,鎮撫二員。
行軍千戶所十,秩正五品。達魯花赤十員,副達魯花赤十員,千戶十員,副千戶十員,彈壓二十員,百戶二百員。
弩軍千戶一,秩正五品。達魯花赤一員,千戶一員,(壓彈)〔彈壓〕二員,[3]百戶十員。
屯田千戶所二,秩正五品。達魯花赤二員,千戶二員,彈壓二員,百戶四十員。
門尉二,平則門尉一員,順承門尉一員。
教官二,蒙古字教授一員,儒學教授一員。
後衞,秩正三品。至元十六年,以侍衞親軍創置。掌宿衞扈從,兼營屯田。國有大事,則調度之。是年,置都指揮使二員、副都指揮使二員,後增設副都指揮使一員。十八年,增都指揮使二員。二十年,置僉事二員。大德十一年,增都指揮使五員、副都指揮使一員、僉事二員。至大四年,省都指揮使五員、副指揮使二員、[4]僉事二員。後定置都指揮使三員,正三品;副都指揮使二員,從三品;僉事二員,正四品;經歷二員,從七品;知事二員,照磨一員,俱從八品;令史七人,譯史二人,知印一人,通事二人。其屬十有四:
鎮撫所,鎮撫二員。
行軍千戶所十,秩正五品。達魯花赤十員,副達魯花赤十員,千戶十員,副千戶十員,彈壓二十員,百戶二百員。
弩軍千戶所一,秩正五品。達魯花赤一員,千戶一員,彈壓二員,百戶十員。
屯田千戶所一,秩正五品。達魯花赤一員,千戶二員,彈壓二員,百戶四十員。
教官二,蒙古字教授一員,儒學教授一員。
武衞親軍都指揮使司,秩正三品。掌修治城隍及京師內外工役,兼大都屯田等事。至元二十六年,樞密院以六衞六千人,大都屯田三千人,近路迤南萬戶府一千人,總一萬人,立武衞,設官五員。元貞、大德年間,累增都指揮使四員。至大三年,省都指揮使四員、副都指揮使一員。後定置衞官,達魯花赤一員,正三品;都指揮使三員,正三品;副都指揮使二員,從三品;僉事二員,正四品;經歷二員,從七品;知事二員,照磨一員,俱從八品;令史七人,譯史、通事、知印各一人。其屬十有五:
鎮撫所,鎮撫二員。
行軍千戶所七,秩正五品。達魯花赤七員,副達魯花赤七員,千戶七員,副千戶七員,百戶一百四十員,彈壓一十四員。
屯田千戶所六,秩正五品。達魯花赤各一員,千戶六員,百戶六十員,彈壓六員。
教官二,蒙古字教授一員,儒學教授一員。
隆鎮衞親軍都指揮使司,秩正三品。掌屯軍徼巡盜賊於居庸關南、北口,統領欽察、阿速護軍三千六百九十三人,屯駐東西四十三處。皇慶元年,陞隆鎮萬戶府為隆鎮衞,置都指揮使三員、副都指揮使二員、僉事二員。延祐二年,又以哈兒魯軍千戶所,併隸東衞。四年,置色目經歷一員。至治二年,置愛馬知事一員。後定置衞官,都指揮使三員,正三品;副指揮使二員,從三品;僉事二員,正四品;經歷二員,從七品;知事二員,承發兼照磨一員,俱從八品;令史七人,譯史、通事、知印各一人。其屬十有二:
鎮撫所,鎮撫二員。
北口千戶所,秩正五品。達魯花赤一員,千戶一員,百戶七員。於上都路龍慶州東口置司。
南口千戶所,秩正五品。達魯花赤一員,千戶一員,百戶一員,彈壓一員。於大都路昌平縣居庸關置司。
白羊口千戶所,秩正五品。達魯花赤一員,千戶一員,百戶二員,彈壓一員。於大都路昌平縣東口置司。
碑樓口千戶所,秩正五品。達魯花赤一員,千戶一員,百戶一員,彈壓一員。於應州金城縣東口置司。
古北口千戶所,秩正五品。達魯花赤一員,千戶一員,百戶六員,彈壓一員。於檀州北面東口置司。
遷民鎮千戶所,秩正五品。達魯花赤一員,〔千戶一員〕,[5]百戶六員,彈壓一員。於大寧路東口置司。
黃花鎮千戶所,秩正五品。達魯花赤一員,千戶一員,百戶六員,彈壓一員。於昌平縣東口置司。
蘆兒嶺千戶所,秩五品。達魯花赤一員,千戶一員,百戶六員,彈壓一員。於昌平縣本口置司。
太和嶺千戶所,秩五品。達魯花赤一員,千戶一員,百戶六員,彈壓一員。於大同路(昌)〔馬〕邑縣本隘置司。[6]
紫荊關千戶所,秩五品。達魯花赤一員,千戶一員,百戶六員,彈壓一員。於易州易縣本隘置司。
隆鎮千戶所,秩五品。達魯花赤一員,千戶一員,百戶八員,彈壓一員。於龍慶州北口置司。
左右翼屯田萬戶府二,秩從三品。分掌斡端、別十八里迴還漢軍,及大名、衞輝新附之軍,並迤東迴軍,合為屯田。至元二十六年置。延祐五年,隸詹事院,併入衞率府。復改隸樞密院。定置兩府達魯花赤各一員,萬戶各一員,副萬戶各一員,經歷各一員,知事各一員,提控案牘各一員,令(使)〔史〕各五人。[7]屬官鎮撫各二員。
千戶八所,達魯花赤八員,千戶八員,副千戶八員,百戶五十九員,彈壓一十六員。
千戶四所,達魯花赤四員,千戶四員,副千戶四員,百戶五十二員,彈壓八員。
左衞率府,秩正三品。至大元年,撥江南行省萬戶府精銳漢軍為東宮衞軍,立衞率府,設官十一員。延祐四年,始改為中翊府,又改為御臨親軍指揮司,又以御臨非古典,改為羽林。六年,復隸東宮,仍為左衞率府。定置率使三員,正三品;副使二員,從三品;僉事二員,正四品;經歷一員,從七品;知事一員,照磨一員,俱從八品;令史七人,譯史、通事、知印各二人。其屬十有五:
鎮撫所,鎮撫二員。
行軍千戶所十,秩正五品。達魯花赤十員,千戶十員,副千戶十員,百戶二百員,彈壓二十員。
弩軍千戶所一,秩正五品。達魯花赤一員,千戶一員,百戶十員。
屯田千戶所三,秩正五品。達魯花赤三員,千戶三員,百戶六十員,彈壓三員。
教官三員,蒙古字教授一員,儒學教授一員,陰陽教授一員。
右衞率府,秩正三品。延祐五年,以速怯那兒萬戶府、[8]迤東女直兩萬戶府、右翼屯田萬戶府兵,合為右衞率府,置官十二員。後定置率使二員,正三品;副使二員,從三品;僉事二員,正四品;經歷二員,從七品;知事二員,照磨一員,俱從八品;令史七人,譯史、通事、知印各二人。其屬七:
鎮撫所,鎮撫二員。
千戶所五,秩正五品。千戶五員,百戶四十五員,彈壓二員。
教官一,儒學教授一員。
河南淮北蒙古軍都萬戶府,秩正三品。至元二十四年,以四萬戶奧魯赤改為蒙古軍都萬戶府,設府官四員。奧魯官四員。大德七年後,改為河南淮北蒙古軍都萬戶府。延祐五年,罷奧魯官、副鎮撫等員。定置都萬戶一員,正三品;副都萬戶一員,從三品;經歷一員,從七品;知事一員,提控案牘一員,俱從八品;令史七人,譯史、通事各一人。屬官鎮撫二員。
八撒兒萬戶府,萬戶一員,副萬戶一員,經歷、知事、提控案牘各一員。鎮撫一員。
千戶所一十翼,達魯花赤一十員,千戶十員,副千戶十員,百戶七十三員,彈壓一十員。
札忽兒台萬戶府,萬戶一員,經歷、知事、提控案牘各一員。鎮撫一員。
千戶所七翼,千戶七員,百戶三十八員,彈壓七員。
脫烈都萬戶府,萬戶一員,副萬戶一員,經歷一員,知事一員,提控案牘一員。鎮撫一員。
千戶所九翼,千戶九員,百戶六十二員,彈壓九員。
和尚萬戶府,萬戶一員,副萬戶一員,經歷一員,知事、提控案牘各一員。鎮撫一員。
千戶所六翼,達魯花赤四員,千戶六員,副千戶四員,百戶四十七員,彈壓六員。
砲手千戶所一翼,千戶一員,百戶六員,彈壓一員。
哨馬千戶所一翼,達魯花赤一員,千戶一員,副千戶一員,彈壓二員,百戶九員,奧魯官二員。
右阿速衞親軍都指揮使司,秩正三品。掌宿衞城禁,兼營潮河、蘇沽兩川屯田,供給軍儲。至元九年,初立阿速拔都達魯花赤,置屬官。二十三年,遂名為阿速之軍。至大二年,改立右阿速衞親軍都指揮使司,置達魯花赤三員、都指揮使三員、副都指揮使二員、僉事二員。四年,省達魯花赤三員。後定置達魯花赤一員,正三品;都指揮使三員,正三品;副都指揮使二員,從三品;僉事二員,正四品;經歷二員,從七品;知事二員,承發架閣照磨一員,從八品;令史七人,譯史、通事、知印各一人。鎮撫二員。其屬五:
行軍千戶所,千戶七員,百戶九員。
把門千戶二員,百戶五員,門尉一員。
本投下達魯花赤一員,長官一員,副長官一員。
廬江縣達魯花赤一員,主簿一員。
教官,儒學教授一員。
左阿速衞親軍都指揮使司,品秩職掌同右阿速衞。至元九年,初立阿速拔都達魯花赤,置屬官。二十三年,遂名為阿速之軍。至大二年,改立左衞阿速親軍都指揮使司,置達魯花赤二員、都指揮使六員、副都指揮使四員、僉事二員。四年,省達魯花赤一員、都指揮使三員。後定置達魯花赤一員,都指揮使三員,副都指揮使二員,僉事二員,經歷二員,知事二員,照磨一員。鎮撫二員。其屬四:
本投下達魯花赤二員,長官二員。
鎮巢縣達魯花赤二員,主簿一員。
圍宿把門千戶所一十三翼,千戶二十六員,百戶一百三十員,彈壓一十三員。
教官,儒學教授一員。
回回砲手軍匠上萬戶府,秩正三品。至元十一年,置砲手總管府。十八年,始立為都元帥府。二十二年,改為萬戶府。後定置達魯花赤一員,萬戶一員,副萬戶一員,經歷、知事、提控案牘各一員,令史四人,譯史一人。鎮撫二員。
千戶所三翼,達魯花赤三員,千戶三員,副千戶三員,百戶三十二員,彈壓六員。
唐兀衞親軍都指揮使司,秩正三品。總領河西軍三千人,以備征討。至元十八年始立,置都指揮使二員、副都指揮使二員。二十二年,增都指揮使一員、僉事一員。大德五年,增指揮使二員。至大元年,增都指揮一員。四年,省都指揮使三員、副都指揮使一員。後定置都指揮使三員,正三品;副都指揮使二員,從三品;僉事二員,正四品;經歷一員,從七品;知事一員,照磨一員,俱從八品;令史七人,通事、譯史、知印各一人。鎮撫二員,奧魯官正副各一員。
千戶所九翼,正千戶九員,副千戶九員,百戶七十五員,彈壓九員,奧魯官正副各九員。
門尉三,(建)〔健〕德門一,[9]和義門一,肅清門一。
教官二,儒學教授一員,蒙古字教授一員。
貴赤衞親軍都指揮使司,秩正三品。至元二十四年立,置都指揮使二員、副都指揮二員、僉事二員。二十九年,置達魯花赤一員。大德十一年,增達魯花赤一員、都指揮使四員、副都指揮一員。至大元年,省達魯花赤一員、都指揮使四員、副都指揮使三員。後定置達魯花赤一員,正三品;都指揮使二員,(從)〔正〕三品;[10]副都指揮使二員,從三品;僉事二員,正四品;經歷二事,從七品;知事二員,照磨一員,令史七人,知印一人,通事、譯史各一人。鎮撫二員。
千戶所八翼,每所置達魯花赤一員,千戶一十六員,百戶八十員,彈壓八員,門尉二員。
延安屯田打捕總管府,秩從三品。管析居放良人戶,並兀里吉思田地北來蒙古人戶。至元十八年始設,定置達魯花赤一員,總管一員,同知一員,經歷、知事各一員。屬官打捕屯田官一十二員。
大寧海陽等處屯田打捕所,秩從七品。掌北京、平灤等路析居放良不蘭奚等戶。至元二十二年,置總管府。元貞元年,罷總管府,置打捕所。定置達魯花赤一員,長官一員。教官,蒙古字教授一員,儒學教授一員。
忠翊侍衞親軍都指揮使司,秩正三品。至元二十九年,始立屯田府。大德十一年,增軍數,立為大同等處指揮使司。至大四年,屬徽政院。延祐元年,改中都威衞使司,仍隸徽政院,尋復改屬樞密院。至治元年,改為忠翊侍衞。後定置都指揮使三員,正三品;副都指揮使二員,從三品;僉事二員,正四品;經歷二員,從七品;知事二員,照磨一員,俱從八品;令史七人,譯史、通事、知印各一人。鎮撫二員。
行軍千戶所一十翼,達魯花赤一十員,副達魯花赤一十員,千戶一十員,副千戶一十員,百戶二百六員,彈壓二十員。
弩軍千戶所一翼,達魯花赤一員,千戶一員,百戶一十員,彈壓一十員。
屯田左右手千戶所二翼,達魯花赤二員,千戶二員,百戶四十員,彈壓四員。
西域親軍都指揮使司,秩正三品。元貞元年始立,設官十一員。大德十一年,增都指揮使二員,又增指揮使三員、副都指揮使二員、僉事二員。至大四年,省都指揮使五員、副都指揮使二員、僉事二員。後定置達魯花赤一員,正三品;都指揮使二員,正三品;副都指揮使二員,從三品;僉事二員,正四品;經歷二員,從七品;知事二員,承發架閣兼照磨一員,並後八品;令史七人,通事、譯史、知印各一人。鎮撫二員。
行軍千戶所,千戶一十三員,百戶二十九員。
把門千戶二員,百戶八員,門尉一員。
教官,儒學教授一員。
宗仁蒙古侍衞親軍都指揮使司,秩正三品。至治二年,以亦乞列思人氏一百戶,與所收蒙古子女通三千戶,及清州匠二千戶,屯田漢軍二千戶,立宗仁衞以統之。定置都指揮使三員,正三品;副都指揮使二員,從三品;僉事二員,正四品;經歷二員,從七品;知事二員,照磨一員,俱從八品;令史七人,知印二人,怯里馬赤二人,譯史二人。鎮撫二員。
蒙古軍千戶所一十翼,千戶二十員,百戶一百員,彈壓一十員。
屯田千戶所,千戶四員,百戶四十員,彈壓四員。
教官二,儒學教授一員,蒙古〔字〕教授一員。[11]
山東河北蒙古軍大都督府,秩從二品。掌各路軍民科差征進,及調遣總攝軍馬公事。至元二十一年,罷統軍司都元帥府,立蒙古軍都萬戶府。大德七年,改山東河北蒙古軍都萬戶府。延祐五年罷。天曆二年,改立為大都督府。定置正官大都督三員,從二品;同知一員,從三品;副使一員,從四品;經歷一員,從六品;都事二員,從七品;承發兼照磨一員,正八品;令史八人,譯史、通事、知印各二人,宣使五人,典吏三人。鎮撫二員。
左手萬戶府,萬戶一員,副萬戶一員,經歷一員,知事一員,提控案牘一員。鎮撫一員。
千戶九翼,千戶一十一員,百戶七十四員,彈壓一十一員。
右手萬戶府,萬戶一員,副萬戶一員,經歷一員,知事一員,提控案牘一員。鎮撫一員。
千戶九翼,千戶九員,百戶六十三員,彈壓九員。
拔都萬戶府,達魯花赤一員,萬戶一員,副萬戶一員,經歷一員,知事一員,提控案牘一員。鎮撫一員。
千戶六翼,千戶七員,百戶四十一員,彈壓五員。
哈答萬戶府,達魯花赤一員,萬戶一員,經歷一員,知事一員,提控案牘一員。鎮撫一員。
千戶八翼,千戶八員,百戶二十四員,彈壓八員。
蒙古回回水軍萬戶府,達魯花赤一員,萬戶一員,副萬戶一員,經歷、知事、提控案牘各一員。鎮撫二員。
千戶八翼,達魯花赤二員,千戶六員,百戶四十六員,彈壓九員。
玘都哥萬戶府,初隸都府七千戶翼,延祐三年樞密院奏,改立萬戶府。達魯花赤一員,萬戶一員、副萬戶一員,經歷、知事、提控案牘各一員。鎮撫二員。
千戶七翼,千戶九員,百戶三十五員,彈壓八員。
哈必赤千戶翼,千戶一員,百戶四員,彈壓一員。直隸大都督府。
洪澤屯田千戶趙國宏翼,達魯花赤一員,千戶一員,副千戶一員,百戶一十四員,彈壓二員。直隸大都督府。
左翊蒙古侍衞親軍都指揮使司,秩正三品。至元十八年,以蒙古侍衞總管府依五衞之例,為指揮使司,設官十二員,奧魯官二員。大德七年,奏改為左翊蒙古侍衞親軍都指揮使司。延祐五年,罷奧魯官。後定置司官,都指揮使三員,正三品;副都指揮使二員,從三品;僉事二員,正四品;經歷二員,從七品;知事二員,承發架閣兼照磨一員,並從八品;令史七人,譯史、通事、知印各一人,典吏二人。鎮撫二員。
千戶所七翼,正千戶七員,副千戶七員,知事七員,彈壓七員,百戶六十二員。
教官二,蒙古字教授一員,儒學教授一員。
右翊蒙古侍衞親軍都指揮使司,品秩同左衞。至元十八年,以蒙古侍衞總管府依五衞例,為指揮使司,設官十二員,奧魯官二員。大德七年,奏改為右翊蒙古侍衞親軍都指揮使司。延祐五年,罷奧魯官。後定置司官,都指揮使三員,正三品;副都指揮使二員,從三品;僉事二員,正四品;經歷二員,從七品;知事二員,承發兼照磨架閣一員,並從八品;令史七人,譯史、通事、知印各一人,典吏二人。鎮撫二員。
千戶所一十二翼,正千戶一十二員,副千戶一十二員,知事一十二員,彈壓一十二員,百戶一百九員。
教官,蒙古字教授一員,儒學教授一員。
虎賁親軍都指揮使司,秩正三品。管領上都路元籍軍人,兼奧魯之事。至元十六年,立虎賁軍,設官二員。十七年,置都指揮使二員、副都指揮使一員,又增置副都指揮使一員。元貞三年,以虎賁軍改為虎賁親軍都指揮使司。十一年,[12]增置都指揮使六員。至大四年,省都指揮使九員。後定置司官,都指揮使三員,正三品;副都指揮使二員,從三品;僉事二員,正四品;經歷一員,從七品;知事、照磨兼承發各一員,並從八品;令史七人,譯史、通事、知印各一人,典吏二人。鎮撫二員,都目一員。
撒的赤千戶翼,正達魯花赤一員,副達魯花赤一員,正千戶一員,副千戶一員,知事一員,百戶二十員,彈壓二員。
不花千戶翼,正達魯花赤一員,副達魯花赤一員,正千戶一員,副千戶一員,百戶二十二員,彈壓二員。
脫脫木千戶翼,正達魯花赤一員,副達魯花赤一員,正千戶一員,副千戶一員,知事一員,百戶二十八員,彈壓二員。
大忽都魯千戶翼,正達魯花赤一員,副達魯花赤一員,正千戶一員,副千戶一員,知事一員,百戶二十四員,彈壓二員。
楊千戶翼,正達魯花赤一員,副達魯花赤一員。正千戶一員,副千戶一員,知事一員,百戶二十二員,彈壓二員。
迷里火者千戶翼,正達魯花赤一員,副達魯花赤一員,正千戶一員,副千戶一員,知事一員,百戶二十員,彈壓二員。

大都督府

編輯

大都督府,正二品。管領左右欽察兩衞、龍翊侍(御)〔衞〕、[13]東路蒙古軍元帥府、東路蒙古軍萬戶府、哈剌魯萬戶府。天曆二年,始立欽察親軍都督府,秩從二品。後改大都督府。置大都督三員,正二品;同知二員,正三品;副都督三員,從三品;僉都督事二員,正四品;經歷二員,從六品;都事二員,從七品;管勾一員,照磨一員,俱正八品;令史八人,蒙古必闍赤二人,怯里馬赤二人,知印二人,宣使六人。

右欽察衞,秩正三品。至元二十三年,依河西等衞例,立欽察衞,設官十員。至治二年,分為左右衞。天曆二年,撥隸大都督府。定置達魯花赤一員,正三品;都指揮二員,正三品;副使二員,從三品;僉事二員,正四品;經歷二員,從七品;知事二員,照磨二員,並從八品;令史七人,譯史、通事、知印各一人。鎮撫一員。
行軍千戶十八所,達魯花赤各一員,千戶三十六員,百戶一百八十員,彈壓一十八員。
屯田千戶所二,達魯花赤二員,千戶二員,百戶二十員,彈壓二員。
門尉二員。
儒學教授一員,至大四年始置。蒙古字教授一員,延祐四年始置。
左欽察衞,秩正三品。至治二年,依阿速衞例,分為兩衞,設官十員。天曆二年,撥隸大都督府。定置衞官,都指揮使三員,正三品;副都指揮二員,從三品;僉事二員,正四品;經歷二員,從七品;知事二員,照磨一員,從八品;令史七人,譯史、通事、知印各一人。屬官鎮撫二員。
行軍千戶所一十翼,千戶一十員,百戶八十二員,彈壓九員,奧魯官四員。
守城千戶所一翼,達魯花赤一員,千戶一員,百戶九員,彈壓一員。
屯田千戶所一翼,達魯花赤一員,千戶一員,百戶十員,彈壓一員。
教官,儒學教授一員。
龍翊侍衞親軍都指揮使司,秩正三品。天曆元年始立,設官十四員。二年,又置愛馬知事一員,又以左欽察衞唐吉失九千戶隸本衞。定置官,都指揮使三員,正三品;副都指揮使二員,從三品;僉事二員,正四品;經歷一員,從七品;知事二員,照磨一員,並從八品;令史七人,譯史二人,怯里馬赤二人,知印二人。鎮撫二員。
行軍千戶所九翼,達魯花赤一員,千戶六員,副千戶一員,百戶四十五員,彈壓五員。
屯田一翼欽察千戶所,達魯花赤一員,千戶一員,百戶二十二員,彈壓二員。
教官二,蒙古字教授一員,儒學教授一員。
哈剌魯萬戶府,掌守禁門等處應直宿衞。至元二十四年,招集哈剌魯軍人,立萬戶府。 尋移屯襄陽。後征交趾。大德二年置司南陽。天曆二年,奏隸大都督府。定置官,達魯花赤一員,萬戶一員,經歷、知事各一員,提控案牘一員。鎮撫一員,吏目一員。
千戶所三翼,千戶三員,百戶九員,彈壓三員。

御史臺

編輯

御史臺,秩從一品。大夫二員,從一品;中丞二員,正二品;侍御史二員,從二品;治書侍御史二員,(從二)〔正三〕品。[14]掌糾察百官善惡、政治得失。至元五年,始立臺建官,設官七員。大夫從二品,中丞從三品,侍御史從五品,治書侍御史從六品,典事從七品,檢法二員,獄丞一員。七年,改典事為都事。十九年,罷檢法、獄丞。二十一年,陞大夫為從一品,中丞為正三品,侍御史為正五品,治書為正六品。二十七年,大夫以下品從各陞一等,始置〔蒙古〕經歷一員。[15]大德十一年,陞中丞為正二品,侍御史為從二品,治書侍御史為正三品。皇慶元年,增中丞為三員。二年,減一員。至治二年,大夫一員。後定置御史大夫二員、中丞二員、侍御史二員、治書侍御史二員,品秩如上。經歷一員,從五品;都事二員,正七品;照磨一員,正八品;承發管勾兼獄丞一員,正八品;架閣庫管勾兼承發一員,正九品;掾史一十五人,譯史四人,知印二人,通事二人,宣使十人,臺醫二人,蒙古書寫二人,典吏六人,庫子二人。其屬有二:

殿中司,殿中侍御史二員,正四品。至元五年始置,秩正七品,後陞正四品。凡大朝會,百官班序,其失儀失列,則糾罰之;在京百官到任假告事故,出三日不報者,則糾舉之;大臣入內奏事,則隨以入,凡不可與聞之人,則糾避之。知班四人,通事、譯史各一人。
察院,秩正七品。監察御史三十二員。司耳目之寄,任刺舉之事。至元五年,始置御史十(一)〔二〕員,[16]悉以漢人為之。八年,增置六員。十九年,增置一十六員,[17]始參用蒙古人為之。至元二十二年,參用南儒二人。書吏三十二人。

江南諸道行御史臺,設官品秩同內臺。至元十四年,始置江南行御史臺於揚州,尋徙杭州,又徙江州。二十三年,遷於建康,以監臨東南諸省,統制各道憲司,而總諸內臺。初置大夫、中丞、侍御史、治書侍御史各一員,統淮東、淮西、湖北、浙東、浙西、江東、江西、湖南八道提刑按察司。十五年,增江南湖北、嶺南廣西、福建廣東三道。二十三年,以淮東、淮西、山南三道,撥隸內臺。三十年,增海北海南一道。大德元年,定為江南諸道行御史臺,設官九員,以監江浙、江西、湖廣三省,統江東、江西、浙東、浙西、湖南、湖北、廣東、廣西、福建、海南十道。大夫一員,中丞二員,侍御史二員,治書侍御史二員,經歷一員,都事二員,照磨一員,架閣庫管勾一員,承發管勾兼獄丞一員,令史一十六人,譯史四人,回回掾史、通事、知印各二人,宣使十人,典吏、庫子、臺醫各有差。

察院,品秩如內察院。至元十四年,置監察御史十員。〔書吏十員〕。[18]二十三年,增蒙古御史十四員、書吏十四人,又增漢人御史四員、書吏四人。後定置御史二十八員、書吏二十八人。

陝西諸道行御史臺,設官品秩同內臺。至元二十七年,始置雲南諸路行御史臺,官止四員。大德元年,移雲南行臺於京兆,為陝西行臺,而雲南改立廉訪司。延祐元年罷。二年復立,統漢中、隴北、四川、雲南四道。定置大夫一員、御史中丞二員、侍御史二員、治書侍御史二員、經歷一員、都事二員、照磨一員、架閣庫管勾一員、承發司管勾兼獄丞一員、掾史一十二人、蒙古必闇赤二人、回回掾史一人、通事二人、知印一人、宣使十人、典吏五人、庫子二人。

察院,品秩同內察院。監察御史二十員,書吏二十人。

肅政廉訪司。國初,立提刑按察司四道:曰山東東西道,曰河東陝西道,曰山北東西道,曰河北河南道。至元六年,以提刑按察司兼勸農事。八年,置河東山西道、陝西四川道。十二年,分置燕南河北道。十三年,以省併衙門,罷按察司。十四年復置,增立八道:曰江北淮東道,曰淮西江北道,曰山南江北道,曰浙東海右道,曰江南浙西道,曰江東建康道,曰江西湖東道,曰嶺北湖南道。十五年,復增三道:曰江南湖北道,曰嶺南廣西道,曰福建廣東道。十九年,增西蜀四川道。二十年,增海北廣東道,改福建廣東道曰福建閩海道。以雲南七路,置雲南道。以女直之地,置海西遼東道。二十三年,以淮東、淮西、山南三道,撥隸內臺。二十四年,增河西隴右道。是年,罷雲南道。二十五年,罷海西遼東。二十七年,以雲南按察司所治,立雲南行御史臺。二十八年,改按察司曰肅政廉訪司。大德元年,徙雲南行臺於陝西,復立雲南道。三十年,增海北海南道,其後遂定為二十二道。[19]每道廉訪使二員,正三品;副使二員,正四品;僉事四員,兩廣、海南止二員,正五品;經歷一員,從七品;知事一員,正八品;照磨兼管勾一員,正九品;書吏十六人,譯史、通事各一人,奏差五人,典吏二人。

內道八,隸御史臺:
山東東西道,濟南路置司。
河東山西道,冀寧路置司。
燕南河北道,真定路置司。
江北河南道,汴梁路置司。
山南江北道,中興路置司。
淮西江北道,廬州路置司。
江北淮東道,揚州路置司。
山北遼東道,大寧路置司。
江南十道,隸江南行臺:
江東建康道,寧國路置司。
江西湖東道,龍興路置司。
江南浙西道,杭州路置司。
浙東海右道,婺州路置司。
江南湖北道,武昌路置司。
嶺北湖南道,天臨路置司。
嶺南廣西道,靜江府置司。
海北廣東道,廣州路置司。
海北海南道,雷州路置司。
福建閩海道,福州路置司。
陝西四道,隸陝西行臺:
陝西漢中道,鳳翔府置司。
河西隴北道,甘州路置司。
西蜀四川道,成都路置司。
雲南諸路道,中慶路置司。

校勘記

編輯
  1. 至元元年改為侍衞八年改為左右中三衞掌宿衞扈從兼屯田國有大事則調度之二十年增都指揮使一員副都指揮使一員 道光本考證云:「按經世大典,至元三年改武衞為侍衞親軍,已分左右翼,置都指揮使,唯無中衞耳。至元八年乃增設。」按此處失書置都指揮使事。下左衞同。
  2. 達魯花赤一員千戶二員 按兩千戶所各有達魯花赤,此處「一」當為「二」之誤。
  3. (壓彈)〔彈壓〕二員 從北監本改正。
  4. 省都指揮使五員副指揮使二員 按上文所述始置、增置之官,均為都指揮使、副都指揮使,此處疑「副」下脫「都」。
  5. 〔千戶一員〕從道光本補。
  6. 大同路(昌)〔馬〕邑縣 按本書卷五八地理志,昌邑縣屬益都路濰州,與大同路無涉,大同路朔州有馬邑縣。據改。
  7. 令(使)〔史〕 從北監本改。
  8. 速怯那兒萬戶府 本書卷二六仁宗紀延祐五年二月戊午、六年七月壬戌條皆作「者連怯耶兒萬戶府。」卷一00兵志有「折連怯呆兒」。按此地名漢譯「黃羊川」。此處脫「者」字,「連」誤為「速」,「耶」誤為「那」。
  9. (建)〔健〕德門一 據本書卷五八地理志改。
  10. 都指揮使二員(從)〔正〕三品 從道光本改。按上文已書「貴赤衞親軍都指揮使司,秩正三品」。
  11. 蒙古〔字〕教授 從道光本補。
  12. 十一年 上有「元貞三年」,下有「至大四年」,此處「十一年」上當脫「大德」二字。
  13. 龍翊侍(御)〔衞〕 據後文及本書卷九九兵志改。
  14. 治書侍御史二員(從二)〔正三〕品 按下文及經世大典御史臺均稱大德十一年治書侍御史定為「正三品」。下文又稱定置時「品秩如上」,即與大德十一年同。證「從二」為「正三」之誤。今改。
  15. 始置〔蒙古〕經歷一員 本書卷一六世祖紀至元二十七年三月庚申條有「增蒙古經歷一員,從五品」。經世大典御史臺雲至元二十七年三月「蒙古都事一員,改陞經歷」。據補。
  16. 始置御史十(一)〔二〕員 據經世大典御史臺改。按經世大典列有首任御史王炳等十二人姓名,此作「十一」誤。
  17. 十九年增置一十六員 經世大典御史臺有「十九年三月省二員,十二月增置一十六員」。此處「十九年」下當有「省二員,又」等字,始合定置三十二員之數。
  18. 置監察御史十員〔書吏十員〕 據經世大典御史臺補。如此前後相加,始能得下文定置書吏二十八人之數。
  19. 大德元年徙雲南行臺於陝西復立雲南道三十年增海北海南道其後遂定為二十二道 按本書卷一七世祖紀至元三十年十一月丁巳條有「立海北海南道肅政廉訪司」,卷二0成宗紀大德三年十月甲寅條有「復立海北海南道肅政廉訪司。」此處三十年事當在大德元年之前。

 

本明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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