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孜勒蘇柯爾克孜自治州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主要數據公報

克孜勒蘇柯爾克孜自治州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主要數據公報
制定機關:克孜勒蘇柯爾克孜自治州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克孜勒蘇柯爾克孜自治州自然資源局、克孜勒蘇柯爾克孜自治州統計局
2022年4月2日

按照國務院、自治區統一部署,2018年4月,克孜勒蘇柯爾克孜自治州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工作(以下簡稱「三調」)啟動開展。「三調」以2019年12月31日為標準時點,全面採用國家下發的優於1米分辨率衛星遙感影像作為調查底圖,廣泛應用移動互聯網、雲計算、無人機等新技術,創新運用「互聯網+調查」機制,全流程嚴格實行質量管控,歷時三年,匯集22餘萬個調查圖斑數據,全面查清了自治州4個縣(市)級調查單元國土利用現狀。現將主要地類數據公布如下:

一、耕地77736.95公頃(116.61萬畝),其中水田面積705.80公頃(1.06萬畝),占全州耕地的0.91%;水澆地面積76617.19公頃(114.93萬畝),占全州耕地的98.56%;旱地面積413.96公頃(0.62萬畝),占全州耕地的0.53%。其中水田零星分布在阿圖什市和阿克陶縣,水澆地主要分布在阿圖什市和阿克陶縣,旱地主要分布在阿圖什市和烏恰縣。

位於2度以下坡度的耕地面積為72213.23公頃(108.32萬畝),占92.89%;位於2~6度坡度的耕地面積為5132.30公頃(7.70萬畝),占6.60%;位於6~15度坡度的耕地面積為386.81公頃(0.58萬畝),占0.50%;位於15~25度坡度的耕地面積為4.29公頃(0.01萬畝),占0.01%;坡度在25度以上的耕地面積為0.32公頃(0.0005萬畝)。

二、園地10175.29公頃(15.26萬畝)。其中,果園9183.08公頃(13.77萬畝),占全州園地的90.25%;其他園地992.21公頃(1.49萬畝),占全州園地的9.75%。

三、林地294590.52公頃(441.89萬畝)。其中,喬木林地13097.51公頃(19.65萬畝),占全州林地的4.45%;灌木林地256510.92公頃(384.77萬畝),占全州林地的87.07%;其他林地24982.09公頃(37.47萬畝),占全州林地的8.48%。

四、草地4865424.13公頃(7298.14萬畝)。其中,天然牧草地4108014.66公頃(6162.02萬畝),占全州草地的84.43%;人工牧草地12952.14公頃(19.43萬畝),占全州草地的0.27%;其他草地744457.33公頃(1116.69萬畝),占全州草地的15.30%。

五、濕地77123.65公頃(115.69萬畝)。濕地是「三調」新增的一級地類,克州包括4個二級地類。其中,灌叢沼澤141.24公頃(0.21萬畝),占全州濕地的0.18%;沼澤草地23.54公頃(0.04萬畝),占全州濕地的0.03%;內陸灘涂72061.38公頃(108.09萬畝),占全州濕地的93.44%;沼澤地4897.49公頃(7.35萬畝),占全州濕地的6.35%。

六、城鎮村及工礦用地30846.11公頃(46.27萬畝)。其中,城市用地794.40公頃(1.19萬畝),占全州城鎮村及工礦用地的2.58%;建制鎮用地1805.40公頃(2.71萬畝),占全州城鎮村及工礦用地的5.85%;村莊用地21921.46公頃(32.88萬畝),占全州城鎮村及工礦用地的71.07%;採礦用地面積為4400.01公頃(6.60萬畝),占全州城鎮村及工礦用地的14.26%;風景名勝及特殊用地面積為1924.84公頃(2.89萬畝),占全州城鎮村及工礦用地的6.24%。

七、交通運輸用地14668.96公頃(22.00萬畝)。其中,鐵路用地297.18公頃(0.45萬畝),占全州交通運輸用地的2.03%;公路用地7733.23公頃(11.60萬畝),占全州交通運輸用地的52.71%;農村道路6618.59公頃(9.93萬畝),占全州交通運輸用地的45.12%;管道運輸用地19.96公頃(0.03萬畝),占全州交通運輸用地的0.14%。

八、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329687.70公頃(494.53萬畝)。其中,河流水面113724.86公頃(170.59萬畝),占全州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的34.49%;湖泊水面7954.80公頃(11.93萬畝),占全州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的2.41%;水庫水面8198.73公頃(12.30萬畝),占全州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的2.49%;坑塘水面1378.10公頃(2.07萬畝),占全州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的0.42%;溝渠7761.49公頃(11.64萬畝),占全州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的2.35%;水工建築用地1017.25公頃(1.53萬畝),占全州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的0.31%;冰川及永久積雪189652.47公頃(284.48萬畝),占全州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的57.53%。

「三調」是一次重大國情國力調查,也是黨和國家機構改革後統一開展的自然資源基礎調查。自治州「三調」數據成果全面客觀反映了全州國土利用狀況,也反映出耕地保護、生態建設、節約集約用地方面存在的問題,必須採取有針對性的措施加以改進。

堅持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加大國土綜合整治和高標準農田建設力度,壓實各級黨委和政府耕地保護責任,實行黨政同責。要堅決遏制耕地「非農化」、嚴格管控「非糧化」,從嚴控制耕地轉為其他農用地。從嚴查處各類違法違規占用耕地或改變耕地用途行為。規範完善耕地占補平衡,以水定地,依據水資源承載能力合理確定耕地保有量,科學劃定永久基本農田,確保完成自治區下達的耕地保護目標。

堅持最嚴格的生態環境保護制度,確保生態空間不減少,生態安全得到保障。嚴格落實生態保護紅線管控,將生態保護紅線納入自治州各級國土空間規劃,嚴格落實並監督實施,確保生態重要區域的生態安全。尊重自然規律,統籌山水林田湖草沙冰整體保護、系統治理,科學布局和組織實施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重大工程。

堅持最嚴格的節約用地制度,促進建設用地集約高效使用。嚴格管控新增建設用地規模,推動城鄉存量建設用地開發利用,全面提升城鎮村及工礦用地集約節約水平。結合自治州國土空間規劃編制,科學合理劃定城鎮開發邊界,科學編制村莊規劃,盤活存量土地,促進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強化土地使用標準和節約集約用地評價,大力推廣節地模式。

自治州「三調」成果是自治州制定經濟社會發展重大戰略規劃、重要政策舉措的基本依據。要加強自治州「三調」成果共享應用,將其作為國土空間規劃和各類相關專項規劃的統一基數、統一底圖,推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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