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2010年監督工作計劃

2009年 全國人大常委會2010年監督工作計劃
2010年3月18日
發布機關: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長會議
2011年
本作品收錄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報/2010年/第三號

(2009年12月14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委員長會議原則通過 2010年3月18日根據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精神修改)

全國人大常委會2010年的監督工作,要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四中全會及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貫徹實施監督法,按照十一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精神和圍繞中心、突出重點、講求實效的監督工作思路,綜合運用行之有效的監督方式,緊緊圍繞「五個更加注重」,加強對經濟工作和解決民生問題的監督,努力在加大監督力度、提高監督水平、增強監督實效上下功夫,推動中央重大決策部署貫徹落實,確保今年經濟社會發展任務目標的順利實現。一是以推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為重點,加強對經濟工作的監督。注重保持宏觀經濟政策的連續性和穩定性,推動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經濟結構調整和自主創新,提高經濟增長的質量和效益;落實積極應對氣候變化的決議,推動節能減排、清潔生產;關注「三農」問題的解決,促進強農惠農政策的落實。二是以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為重點,加強對解決民生問題的監督。推動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加強婦女權益保障,維護好農民工權益,支持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加強對司法工作的監督促進司法公正。三是以增強監督實效為核心,進一步完善監督工作方式方法。專題聽取和審議2010年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加大對預算的監督力度;對部分重大公共投資項目跟蹤調研,推動中央決策部署的落實;圍繞「十二五」規劃綱要編制問題開展專題調研,為十一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審查批准「十二五」規劃綱要做好準備;依法開展專題詢問和質詢;繼續加強規範性文件備案審查工作。

現對常委會2010年監督工作具體安排如下。

一、聽取和審議專項工作報告

編輯

(一)聽取和審議國務院關於轉移農村勞動力,保障農民工權益工作情況的報告。重點報告農民工勞動報酬、技能培訓、勞動條件改善、基本養老和醫療工傷保險、子女就學以及將農民工納入城市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情況等。報告擬安排在4月份舉行的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上聽取和審議。由農業與農村委員會負責做好相關工作。

(二)聽取和審議國務院關於文化產業發展工作情況的報告。重點報告我國文化產業發展的基本現狀,當前發展面臨的主要問題及原因分析,振興文化產業的政策措施等。報告擬安排在4月份舉行的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上聽取和審議。由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負責做好相關工作。

(三)聽取和審議國務院關於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況的報告。重點報告落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責任,推進執法規範化建設,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科學管理,以及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和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制度運行情況等。報告擬安排在4月份舉行的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上聽取和審議。由內務司法委員會負責做好相關工作。

(四)聽取和審議國務院關於國家糧食安全工作情況的報告。重點報告當前我國糧食生產發展和儲備、糧食流通體制改革情況;實施新增1000億斤糧食生產能力規劃落實情況;實施糧食戰略工程、完善糧食風險基金政策情況;與糧食生產有關的科研和技術推廣情況;全國大中型水庫除險加固任務完成情況,以及應對糧食安全存在突出問題所採取的措施等。報告擬安排在8月份舉行的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上聽取和審議。由農業與農村委員會負責做好相關工作。

(五)聽取和審議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審判工作的報告。重點報告本屆以來人民法院履行民事審判職能,推進司法為民、服務工作大局的基本狀況,當前民事審判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困難和問題,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和措施等。報告擬安排在10月份舉行的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上聽取和審議。由內務司法委員會負責做好相關工作。

(六)聽取和審議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研究處理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對瀆職侵權檢察工作報告審議意見,切實改進工作情況的報告。重點報告加大辦案力度,健全辦案機制,加強辦案協調,加強隊伍建設,開展犯罪預防和推進法制建設情況等。報告擬安排在10月份舉行的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上聽取和審議。由內務司法委員會負責做好相關工作。

(七)聽取和審議國務院關於加快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工作情況的報告。重點報告支持和幫助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加快經濟社會發展政策措施的落實情況,兩年4萬億投資計劃中的相關資金安排和項目實施情況,進一步加快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的政策措施,尤其是中央有關支持西藏和四省藏區、新疆經濟社會發展的新政策新舉措落實情況等。報告擬安排在12月份舉行的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上聽取和審議。由民族委員會負責做好相關工作。

(八)聽取和審議國務院關於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情況的報告。重點報告加快推進基本醫療保障制度建設、初步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健全基本醫療衛生服務體系、促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逐步均等化、推進公立醫院改革試點五項改革的進展情況等。報告擬安排在12月份舉行的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上聽取和審議。由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負責做好相關工作。

(九)聽取和審議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服務業情況的報告。重點報告服務業發展的基本現狀,服務業滯後程度及其原因,加快服務業改革與發展的政策措施等。報告擬安排在12月份舉行的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上聽取和審議。由財政經濟委員會負責做好相關工作。

二、審查和批准決算,聽取和審議審計工作報告,聽取和審議計劃、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

編輯

(一)聽取和審議國務院關於2009年中央決算的報告。

(二)聽取和審議國務院關於2009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

以上兩項報告請國務院除按照監督法規定的內容和要求提出外,還要重點報告全國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關於2009年預算和2008年中央決算審查報告中所提建議的落實情況。報告擬安排在6月份舉行的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上聽取和審議。

(三)聽取和審議國務院關於今年以來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重點報告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形勢、年初確定的主要預期目標的完成進度、存在的主要問題,轉變發展方式、調整經濟結構、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主要措施和重點領域改革的進展情況等。報告擬安排在8月份舉行的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上聽取和審議。

(四)聽取和審議國務院關於今年以來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重點報告執行十一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關於批准2010年預算決議的情況,2010年度上一階段財政收支和實施積極財政政策的情況,政府投資資金尤其是農業、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社會保障等重點資金的到位和使用情況,中央財政對地方轉移支付的情況,國債發行情況等。報告擬安排在8月份舉行的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上聽取和審議。

以上由監督法規定聽取和審議的四個報告,由財政經濟委員會、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依法做好相關工作。

三、法律實施情況的檢查

編輯

(一)檢查《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的實施情況。重點檢查近年來台胞投資保護工作的總體情況,當前台胞投資權益保護面臨的新形勢新情況新問題,下一步工作打算和措施等。執法檢查報告擬提請4月份舉行的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聽取和審議。由財政經濟委員會為主負責組織和實施。

(二)檢查《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的實施情況。重點檢查婦女平等就業、同工同酬和退休制度保障,婦女在勞動中的安全和健康保障,農村婦女土地承包權益保障情況等。執法檢查報告擬提請6月份舉行的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聽取和審議。由內務司法委員會為主負責組織和實施。

(三)檢查《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進步法》的實施情況。重點檢查落實科技工作指導方針,推進企業技術進步,建設產學研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促進科技成果轉化,以及該法2007年修訂後制定配套法規和相關政策的情況等。執法檢查報告擬提請6月份舉行的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聽取和審議。由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為主負責組織和實施。

(四)檢查《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的實施情況。重點檢查清潔生產規劃、配套法規和財稅、產業、技術開發推廣政策的制定落實情況;煤炭電力、建築建材、石油化工、有色金屬等重點行業實施清潔生產的情況;制定產品和包裝物強制回收目錄及實施強制回收政策的情況;企業對生產和服務實施清潔生產審核的情況等。執法檢查報告擬提請8月份舉行的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聽取和審議。由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為主負責組織和實施。

(五)檢查《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技術推廣法》的實施情況。重點檢查農業技術推廣體系建設與改革,建立健全農技市場,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引導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等社會力量承擔公益性農技推廣服務項目情況,以及修改完善法律的意見建議等。結合檢查種子法貫徹實施中有關品種權人權益保護和違法行為處罰、品種選育與審定、種子經營的情況。執法檢查報告擬提請10月份舉行的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聽取和審議。由農業與農村委員會為主負責組織和實施。

(六)檢查《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的實施情況。重點檢查配套制度特別是建築節能制度的建立健全,各級政府及其部門、相關企事業單位等法定職責的落實,建築節能工作總體進展的情況,當前推進建築節能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困難問題和解決措施,以及修改完善法律的意見建議等。執法檢查報告擬提請12月份舉行的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聽取和審議。由財政經濟委員會、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共同負責組織和實施。

四、專題調研

編輯

(一)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編制工作若干重要問題開展專題調研。重點調研綱要涉及的國民收入分配、經濟結構調整、就業和社會保障、教育科技文化衛生事業發展、「三農」、節能減排和環境保護以及財政體制和稅收制度改革情況等。專題調研報告應在8月份前完成。由財政經濟委員會牽頭負責組織和實施。

(二)對部分重大公共投資項目實施情況繼續開展專題調研。重點調研政府兩年投資計劃實施的總體進展和部分重大投資項目實施情況,2009年常委會專題調研報告所提意見建議及常委會組成人員審議意見的研究處理情況等。專題調研報告擬提請10月份舉行的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聽取和審議。由財政經濟委員會、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牽頭負責組織和實施。

五、規範性文件的備案審查

編輯

根據監督法、立法法的規定,繼續做好對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以及司法解釋等規範性文件的備案審查工作,認真研究處理公民、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提出的審查建議,有重點地開展主動審查,促進法律體系的科學、統一與和諧。重點督促和指導有關方面進一步做好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的清理工作,對新制定的法規有重點地開展審查研究;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新制定的司法解釋逐件進行審查研究,並促請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對2005年以前制定的司法解釋進行集中清理。

綜合運用多種監督方式,切實增強監督實效。加強調查研究,常委會聽取和審議專項工作報告前,尤其是對具有全局性、前瞻性的重大問題,要提前介入、深入調研,及時匯總各方面的意見,交由「一府兩院」在報告中作出回應。依法開展專題詢問和質詢,選擇代表普遍關心的問題聽取國務院有關部門專題匯報,根據有關法律的規定,請國務院有關部門主要負責同志到會聽取意見、回答詢問、答覆問題。委員長會議可以決定將報告交有關的專門委員會審議提出審議意見。對「一府兩院」研究處理常委會組成人員審議意見情況的報告,委員長會議視情提請常委會審議。開展跟蹤監督,督促有關方面切實改進工作。加強宣傳報道,依法將有關監督事項向全國人大代表通報、向社會公布,增強監督工作的透明度。

附:全國人大常委會2010年聽取審議監督方面的報告時間安排表

編輯
時間 聽取和審議的報告
4月
(4項)
國務院關於轉移農村勞動力,保障農民工權益工作情況的報告
國務院關於文化產業發展工作情況的報告
國務院關於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況的報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執法檢查報告
6月
(4項)
國務院關於2009年中央決算的報告
國務院關於2009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執法檢查報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進步法》執法檢查報告
8月
(4項)
國務院關於今年以來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
國務院關於今年以來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
國務院關於國家糧食安全工作情況的報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執法檢查報告
10月
(4項)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審判工作的報告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研究處理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對瀆職侵權檢察工作報告審議意見,切實改進工作情況的報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技術推廣法》執法檢查報告
部分重大公共投資項目實施情況的專題調研報告
12月
(4項)
國務院關於加快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工作情況的報告
國務院關於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情況的報告
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服務業情況的報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執法檢查報告

2010年常委會計劃聽取審議20個監督方面的報告,包括專項工作報告9個、執法檢查報告6個、計劃預算監督報告4個、專題調研報告1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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