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2020年度代表工作計劃

全國人大常委會2020年度代表工作計劃
2020年6月1日
發布機關: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長會議
2021年
本作品收錄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報/2020年/第二號
(2020年2月17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47次委員長會議原則通過 2020年6月1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58次委員長會議修改)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十三五」規劃收官之年。全國人大代表工作的總體要求是: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人大代表工作的重要論述,全面落實《關於加強和改進全國人大代表工作的具體措施》,加強常委會同代表的聯繫,密切代表同人民群眾的聯繫,健全代表聯絡機制,支持代表依法履職,更好發揮代表作用,為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作出新貢獻。

一、做好全國人大代表出席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組織服務工作

編輯

(一)做好會前各項準備工作

編輯

1.組織代表開展集中視察。委託各省區市人大常委會組織代表在會前進行集中視察,在聽取省級國家機關工作情況匯報的基礎上,有針對性地安排代表實地考察,了解當地經濟社會發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等情況。

2.及時向代表通報情況。舉辦在京代表情況通報會和港澳代表情況通報會,委託各選舉單位向京外代表通報2019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情況。首次向代表書面通報過去一年全國人大常委會代表工作總體情況,包括常委會聯繫代表以及代表議案建議辦理、視察調研、學習培訓等各方面情況。會同各選舉單位做好代表信息更新、調團、請假等工作。

3.組織代表研讀討論民法典草案。會同各選舉單位做好代表研讀討論民法典草案的組織服務工作,認真收集研究代表提出的意見建議,及時回應代表對法律草案有關問題的關切,為法案順利通過打下堅實基礎。

4.動員代表助力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代表立足工作崗位、在各條戰線發揮積極作用,匯集、反映人民群眾意見建議,帶頭宣傳相關法律法規和常委會決定,為依法防控疫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貢獻力量。

(二)做好大會期間代表履職服務保障工作

編輯

5.改進代表審議常委會工作報告的服務保障工作。在大會秘書處領導下,通過派出工作人員、網絡視頻、熱線電話等多種形式,聽取代表對常委會工作報告的審議意見和對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的意見建議。認真研究、積極採納代表提出的意見建議,做到條條有回應、件件有答覆。能在會議期間反饋的,要及時向代表做出解釋說明;會議期間辦理不了的,會後要認真研究並及時反饋。加強對代表意見建議的深度分析,作為會後改進工作的參考。

6.協助代表提高議案建議質量。按照「內容高質量」的要求,協助代表提高議案建議質量,把好議案建議的政治關、質量關。及時將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要點和立法、監督工作計劃等印發代表,結合代表專題調研、集中視察和代表小組活動,協助代表議案建議注重推動黨中央決策部署貫徹實施、圍繞全國人大常委會重點任務和主要工作反映實際情況和問題,提出改進工作、完善政策的具體意見和可行性措施,增強代表議案建議的政策性、實效性、針對性。探索代表提出議案建議前與部門溝通機制,幫助代表更深入了解議案建議涉及的政策法律、有關數據和背景資料。匯編代表議案建議及辦理答覆案例等,為代表提出高質量議案建議做好服務工作。

7.嚴格落實改進會風會紀各項措施。督促各代表團加強代表會風會紀學習教育,嚴格遵守大會各項紀律和保密規定,不吃請、不請吃,不拉關係辦私事、謀私利,不參加與議程日程無關的活動。嚴格住會制度和請假制度,確保會議出席率。將代表出席大會、代表團會議、小組會議情況和會風會紀情況記入代表履職檔案。

二、加強常委會同全國人大代表的聯繫

編輯

8.紮實開展常委會組成人員聯繫代表工作。按照「做到真聯繫,取得真效果」的要求,推進聯繫代表工作機制化、常態化。增強常委會組成人員聯繫代表工作的計劃性、協調性,結合年度工作安排,把聯繫代表融入常委會組成人員履職活動的相關環節,進一步拓寬聯繫渠道,豐富聯繫內容,增強聯繫實效。加強機關各單位的工作統籌,積極為常委會組成人員聯繫代表創造條件、提供保障。加強與地方人大代表聯絡工作機構的溝通協調,增進聯繫代表、服務代表的工作協同,形成密切聯繫代表、充分發揮代表作用的整體效果。認真匯總、梳理、交辦常委會組成人員聯繫代表過程中提出和轉交的建議、批評和意見,督促承辦單位認真辦理落實,及時向常委會組成人員和代表反饋研究處理情況。做好常委會組成人員聯繫代表情況報告工作,辦好《聯絡動態(聯繫代表專刊)》,及時反映常委會組成人員聯繫代表的經驗做法、重要動態等情況。

9.改進代表列席常委會會議的組織服務工作。結合常委會會議議程,邀請相關領域、提出相關議案建議以及參加有關立法、監督、調研活動的代表列席,着重邀請基層代表和尚未列席過常委會會議的代表列席。繼續做好每次常委會會議前向列席代表通報情況工作,組織有關方面向列席代表介紹重大立法項目、重要工作報告的調研起草和審議修改情況。

10.堅持與列席常委會會議的代表座談機制。開好常委會會議期間部分代表座談會,針對代表反映較為集中的情況和工作中需要研究改進的問題,合理安排會議主題,認真聽取代表對人大工作、民主法治建設、經濟社會發展等方面的意見,做好代表意見整理、交辦和研究處理情況反饋等各環節工作。

11.持續擴大並改進代表對常委會、專門委員會、工作委員會工作的參與。全國人大專門委員會、工作委員會加強與相關領域、專業、行業全國人大代表的聯繫,逐步形成常委會組成人員、專門委員會、工作委員會聯繫代表工作規範有序格局,實現聯繫基層全國人大代表全覆蓋。根據常委會年度工作要點和立法、監督工作計劃,統籌考慮聯繫代表工作,邀請代表參加執法檢查和專題調研活動。更好發揮相關領域和專業的代表作用,堅持和完善代表參與立法起草、論證、調研、審議、評估等工作,提高立法工作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健全法律草案徵求代表意見制度,及時向代表通報常委會立法工作情況,運用現代信息技術為代表參與立法搭建便捷高效的平台。做好代表參加計劃審查監督工作。落實全國人大預算審查、國有資產監督聯繫代表機制,通過召開預算編制工作通報會、書面徵求代表意見建議、開發應用預算聯網監督「手機APP」等形式,更好發揮代表在預算審查監督、國有資產監督工作中的作用。

12.注重發揮代表在人大對外交往中的作用。根據全國人大外事工作需要,適當組織代表特別是基層代表參加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會議組成人員和專門委員會、常委會辦公廳、工作委員會的外事活動。做好全國人大青年代表團、婦女代表團、西藏代表團等出訪工作,安排更多代表參與外國議會代表團訪華接待工作,結合自身特點講好中國故事、中國人大故事。

13.支持有關國家機關密切聯繫代表。統籌組織好「一府一委兩院」有關部門和單位邀請代表考察本部門、本系統工作或參加有關活動等工作,相關代表活動由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統一安排。加強對相關工作和活動的統籌協調,增強邀請代表參加活動的計劃性、實效性。及時處理參加相關活動的全國人大代表的意見建議,並向代表反饋。有關部門和單位在活動結束後及時向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書面報送密切聯繫全國人大代表、發揮代表作用的情況報告。

三、組織好閉會期間代表活動,推動代表密切聯繫人民群眾

編輯

14.改進代表專題調研和集中視察。緊扣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圍繞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要點,針對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保」任務和地方經濟社會發展、民主法治建設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委託各省區市人大常委會組織代表開展專題調研和集中視察。精心擬訂調研視察的主題和方案,及時提交、轉辦調研視察報告,進一步提高代表專題調研和集中視察的針對性和實效性,支持和鼓勵代表在專題調研和集中視察的基礎上提出議案和建議。精心組織香港、澳門、台灣省、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全國人大代表專題調研和視察活動。

15.統籌組織好代表跨原選舉單位行政區域的考察視察調研活動。重點圍繞編制「十四五」規劃綱要涉及的重大問題,結合地方實際和代表意願,制定代表跨行政區域考察視察調研總體安排。具體考察視察調研活動委託有關省區市人大常委會牽頭組織實施,受委託的省級人大常委會書面報送考察視察調研情況。逐步規範代表跨原選舉單位行政區域考察視察調研的組織協調工作,提高服務保障工作水平。

16.深入貫徹落實關於完善人大代表聯繫人民群眾制度的實施意見。積極探索增強代表小組活力的方式方法,組織全國人大代表就近到代表聯絡站、代表之家等工作平台和基層立法聯繫點等聽取人民群眾意見,及時總結推廣典型經驗,推進平台制度化、規範化建設。鼓勵地方人大組織全國人大代表積極參加原選舉單位的活動,加強上下級人大代表之間的聯繫,聽取、反映地方人大代表的意見建議。做好在京全國人大代表回原選舉單位參加調研、視察、代表小組活動的服務保障工作。認真辦理代表反映或者轉遞的群眾信訪事項,督促有關單位及時向代表答覆、反饋。

四、提高代表議案建議工作水平

編輯

17.完善代表議案處理工作機制。各相關專門委員會將處理代表議案與研究制定立法工作計劃和監督工作計劃、起草和修改法律結合起來,加強與提出議案的代表的聯繫和溝通,積極研究吸納代表提出的意見建議。完善代表議案提出、審議、處理流程和工作機制,總結交流議案工作典型經驗,提高代表議案與立法、監督重點任務的契合度,發揮代表議案推動提高立法質量、監督法律有效實施的作用。

18.提高代表建議辦理質量和實效。按照「內容高質量、辦理高質量」,「既要重結果、也要重過程」的要求,推動承辦單位貫徹實施《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處理辦法》,將辦理代表建議與轉變工作作風和推動改進工作有效結合起來,切實推動解決問題、完善法律制度和政策措施。加強與提出建議代表的溝通聯繫,通過多種方式充分聽取代表意見。按照實事求是、明確具體的原則,改進代表建議辦理答覆工作。落實代表建議答覆承諾解決機制,建立答覆承諾解決事項台賬,抓好2019年答覆承諾解決事項跟蹤督辦工作,並及時向代表通報反饋。按照應公開盡公開的原則,增強代表建議辦理工作的透明度,主動公開代表建議答覆內容、總體工作情況以及吸收採納代表建議情況。支持和鼓勵承辦單位結合職責和工作重點有針對性地加強研究辦理。

19.改進代表建議交辦、督辦、反饋、分析工作。召開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代表建議交辦會,統一交辦代表建議。推動加強同代表的溝通聯繫貫穿於代表建議辦理全過程,及時向代表反饋建議交辦和辦理情況,方便代表了解掌握辦理流程各環節的工作情況。年底編印代表議案建議辦理工作範例,總結推廣辦理工作經驗,為代表提出議案建議提供參考。結合全國人大常委會重要立法、監督項目開展相關代表議案建議專題分析,更好服務常委會中心工作。

20.做好重點督辦建議工作。認真研究提出重點督辦建議選題,加強與全國人大專門委員會的溝通協調,通過制定督辦工作方案、召開督辦工作座談會、開展督辦調研等方式,及時了解辦理進展情況,加大督辦工作力度。重點督辦建議辦理工作中的重要情況和重大問題,及時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會議報告。做好重點督辦建議的滾動辦理和跟蹤督辦工作。

五、加強代表履職服務保障工作

編輯

21.組織代表學習培訓。以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特別是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要思想為代表學習培訓首要任務,豐富培訓內容,創新培訓方式,進一步突出應用型知識、人大基礎知識培訓,增強培訓的針對性、精準性、實效性。舉辦5期代表學習班、1期少數民族代表學習班,組織約1300名代表參加學習,代表學習培訓資源向基層代表傾斜。有關專門委員會、工作委員會舉辦專項工作培訓班和地方人大幹部培訓班,根據實際情況邀請部分全國人大代表參加。推動線上學習培訓與線下學習培訓有機結合,積極探索開展全國人大代表遠程網絡學習培訓,部分代表學習班通過網絡視頻形式舉辦,大幅增加網上學習培訓視頻、音頻、文字資料,更好滿足代表學習培訓需求。

22.加強代表履職服務保障工作,積極協調解決代表履職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加強與全國人大代表所在單位的溝通,在通知代表參加履職活動時,一併通知代表所在單位,協調代表所在單位尊重代表的權利,依法為代表優先執行代表職務給予時間保障,對代表執行代表職務按正常出勤對待,享受所在單位的工資和其他待遇。

23.加快全國人大代表履職信息化平台建設。適應代表急需,堅持問題導向,按照全國人大代表工作信息化一期工程建設方案,儘快完成代表信息庫、議案流程、建議流程、知情知政、徵求代表意見等5個模塊的軟件開發工作。按照全國人大機關信息化建設總體安排,抓緊全國人大代表履職信息化平台後續建設,為代表依法履職提供有力技術支撐。

六、加強代表履職和代表工作的宣傳報道

編輯

24.全面宣傳展示全國人大代表工作。全方位、多角度、深層次報道全國人大常委會加強和改進代表工作的情況,生動反映全國人大代表履職盡責的案例、事跡和成果,展示「人民選我當代表、我當代表為人民」的風采。做好大會期間代表通道、代表履職宣傳報道工作。支持和協助代表就自己關心熟悉的問題撰寫署名文章或接受媒體採訪,不斷增強人大制度和代表工作的社會影響力。

25.加強對地方各級人大代表依法履職的宣傳報道。積極宣傳地方各級人大代表密切聯繫人民群眾、更好發揮代表作用的典型事例,宣傳代表聯絡站、代表之家、基層立法聯繫點等平台在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眾聯繫、幫助人民群眾解決實際問題方面的作用和成績。

七、加強代表自身建設,做好代表履職管理相關工作

編輯

26.加強代表政治思想作風建設。把加強代表政治思想建設擺在代表工作的重要位置,貫徹黨中央關於加強和改進代表工作的要求,提高代表履職政治站位,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協助代表善於從黨和國家大局和全局上思考問題、發表意見、提出建議,緊緊扣住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協助憲法法律實施履行職責、做好工作,充分發揮代表聯繫人民群眾的橋梁紐帶作用。協助代表珍視代表身份,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模範遵守憲法法律,依法執行代表職務,帶頭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在為民服務中擔當盡責、自覺接受人民監督。

27.支持選舉單位依法加強代表履職監督。推進代表履職檔案規範化建設,會同各選舉單位及時登記代表出席大會、提出議案建議、參加專題調研和集中視察、開展代表小組活動、列席常委會會議、參加執法檢查、參與代表議案建議辦理工作、進行學習培訓和進代表聯絡站、代表之家、基層立法聯繫點等平台聯繫群眾情況,以及履行代表義務、遵守會風會紀等方面的情況。

28.做好代表資格審查工作。加強同有關部門和代表原選舉單位的聯繫,及時了解掌握代表資格變動情況,依法做好代表資格審查工作,充分發揮代表資格審查工作的把關作用。

八、加強代表聯絡工作機構建設

編輯

29.牢固樹立服務代表意識,提高服務代表的能力和水平。全國人大專門委員會、常委會辦公廳、工作委員會都要尊重代表主體地位,樹立服務代表意識,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職。堅持代表聯絡機構服務代表的定位,加強政治建設,持續改進工作作風,提高服務代表的能力和水平,加強對工作人員的教育管理監督,努力打造一支服務意識強、業務水平高的工作隊伍。

30.加強與各省區市人大常委會代表聯絡工作機構的業務協同。各省區市人大代表聯絡機構認真貫徹落實《關於加強和改進全國人大代表工作的具體措施》,充分發揮全國人大代表聯絡處的職能作用,共同做好全國人大代表服務工作,並按照要求做好有關情況報告工作。嚴格執行全國人大代表活動經費使用管理辦法,加強對經費使用的監督檢查,確保規範使用,杜絕違紀違規現象。

九、增強與地方人大密切聯繫的工作合力

編輯

31.開展縣鄉人大換屆選舉工作調研。研究新情況新問題,提出相應改進意見,形成關於做好全國縣鄉兩級人大換屆選舉工作的調研報告。就適當增加基層人大代表數量開展調研。

32.密切與地方人大聯繫,總結交流工作經驗。貫徹落實關於加強地方人大及其常委會建設的部署安排,各專門委員會、常委會辦公廳、工作委員會加強與地方人大相關部門的聯繫,及時進行工作指導交流,助力地方人大建設和工作健康發展。

33.積極關注地方各級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職權、密切聯繫人民群眾的典型事例和經驗做法。發揮好中國人大「刊網微端」、《人大工作研究》、《聯絡動態》等平台作用,及時總結推廣地方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建設和地方各級人大代表發揮橋梁紐帶作用的好經驗、好做法。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