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入《南極條約》的決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入《南極條約》的決定
1983年5月9日
本作品收錄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報/一九八三年/第二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報/一九八三年/第十二號
(1983年5月9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通過)

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加入一九五九年十二月一日在美國華盛頓制定的《南極條約》。

本作品來自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決定、決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所以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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