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七十五周年之際授予國家勳章和國家榮譽稱號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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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13日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七十五周年之際授予國家勳章和國家榮譽稱號的決定
(2024年9月13日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
為了慶祝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75周年,隆重表彰為新中國建設和發展作出傑出貢獻的功勳模範人物,弘揚民族精神和時代精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勳章和國家榮譽稱號法》,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決定:
一、授予下列人士「共和國勳章」:
王永志、王振義、李振聲、黃宗德。
二、授予下列外國人士「友誼勳章」:
迪爾瑪·羅塞芙(女,巴西)。
三、授予下列人士國家榮譽稱號:
授予王小謨、趙忠賢「人民科學家」國家榮譽稱號;
授予巴依卡·凱力迪別克(塔吉克族)「人民衛士」國家榮譽稱號;
授予田華(女)「人民藝術家」國家榮譽稱號;
授予許振超「人民工匠」國家榮譽稱號;
授予張晉藩、黃大年「人民教育家」國家榮譽稱號;
授予路生梅(女)「人民醫護工作者」國家榮譽稱號;
授予張卓元「經濟研究傑出貢獻者」國家榮譽稱號;
授予張燮林「體育工作傑出貢獻者」國家榮譽稱號。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號召,全國各族人民要更加緊密地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以國家勳章和國家榮譽稱號獲得者為榜樣,大力宣傳他們的卓越功績,積極學習他們的先進事跡,凝心聚力、奮發進取,為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本作品來自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決定、決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所以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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