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烏拉圭東岸共和國關於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的決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烏拉圭東岸共和國關於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的決定
制定機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24年9月13日於人民大會堂
(在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上)
(2024年9月13日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

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決定:批准2023年11月22日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在北京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烏拉圭東岸共和國關於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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