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俄羅斯聯邦睦鄰友好合作條約》的決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俄羅斯聯邦睦鄰友好合作條約》的決定
2001年10月27日
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

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決定:批准國家主席江澤民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於2001年7月16日在莫斯科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俄羅斯聯邦睦鄰友好合作條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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