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美利堅合眾國領事條約》的決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美利堅合眾國領事條約》的決定
制定機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1981年11月26日
1981年11月26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

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決定:批准國務院副總理薄一波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於1980年9月17日在華盛頓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美利堅合眾國領事條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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