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設立中國農業銀行的決議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關於批准設立中國農業銀行的決議

制定機關:第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1963年11月9日於北京市
(1963年11月9日第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106次會議通過) 附:國務院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設立中國農業銀行的議案

第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一百零六次會議批准設立中國農業銀行,作為國務院的直屬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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