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長江南通港、張家港對外國籍船舶開放的決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長江南通港、張家港對外國籍船舶開放的決定
制定機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1982年11月19日
(1982年11月19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

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審議了國務院提出的關於提請批准長江南通港、張家港對外國籍船舶開放的議案。決定:批准將長江南通港、張家港對外國籍船舶開放。

本作品來自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決定、決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所以屬於公有領域


本模板所指的決定包括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公布的修改或廢止法律的決定。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