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授予在中國人民革命戰爭時期有功人員勳章的決議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授予在中國人民革命戰爭時期有功人員勳章的決議
(1957年6月17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十四次會議通過)

  1957年6月17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十四次會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授予中國人民解放軍在中國人民革命戰爭時期有功人員的勳章獎章條例,審議了國務院周恩來總理提請授予八一勳章、獨立自由勳章、解放勳章的第二批名單,決定授予47人以一級八一勳章、授予1467人以二級八一勳章、授予 5339人以三級八一勳章、授予196人以一級獨立自由勳章、授予4152人以二級獨立自由勳章、授予3.1098萬人以三級獨立自由勳章、授予421人以一級解放勳章、授予4932人以二級解放勳章、授予5.4879萬人以三級解放勳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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