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接受賀一誠辭去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的請求的決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接受賀一誠辭去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的請求的決定 制定機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19年4月23日於人民大會堂 (在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上) |
(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選舉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辦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決定:接受賀一誠辭去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的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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