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國務院關於勞動教養的補充規定的決議
本件法律已於2013年被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有關勞動教養法律規定的決定廢止。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國務院關於勞動教養的補充規定的決議 制定機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1979年11月29日 |
根據2013年12月28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有關勞動教養法律規定的決定》廢止 |
(1979年11月29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
附 |
一九七九年十一月二十九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決議:批准國務院關於勞動教養的補充規定,由國務院公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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