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關於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主席團交付審議的代表提出的議案審議結果的報告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關於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主席團交付審議的代表提出的議案審議結果的報告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 2021年10月19日於人民大會堂 (在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上) |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主席團交付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以下簡稱全國人大環資委)審議的代表提出的議案共44件,由青海代表團和16個代表團部分代表1401人次提出,涉及28個立法項目和1個監督項目。其中,建議修改法律的議案11件,涉及9個立法項目;建議制定法律的議案31件,涉及19個立法項目;建議開展執法檢查的議案2件,涉及1個監督項目。
全國人大環資委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要思想,認真落實栗戰書委員長和全國人大常委會黨組高質量做好代表議案工作的指示要求,把議案辦理作為尊重代表主體地位、支持代表依法履職的實際行動,按照「既要重結果,也要重過程」的要求,不斷改進辦理工作,努力實現代表議案辦理高質量。一是明確辦理責任,加強部門協同。制定委員會議案辦理工作計劃,明確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牽頭辦理責任制,建立交辦、匯總、研究、反饋、審議五個環節的辦理工作機制。召開17個中央和國務院有關部門參加的議案辦理協調會議,共同研究,定期匯總跟蹤辦理工作情況。二是認真分析研究,積極吸收採納。在全面研究辦理議案基礎上,結合「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對代表議案中關注的熱點問題和亟待解決的難點問題進行分析研究,與國務院相關部門在法律草案起草和研究論證中吸收採納;對多位代表提出的相同立法項目議案或代表多次提出的議案,如制定黃河保護法、國家公園法、碳中和促進法等,常委會領導親自帶隊,聽取國務院有關部門意見,赴四川、青海等地實地調研並與代表面對面溝通交流,推進相關工作落實。三是加強聯繫溝通,提高質量效率。採取多種形式加強與代表溝通聯繫,邀請代表參加執法檢查、立法論證和專題調研;將議案辦理與立法、監督工作緊密結合,在地方召開8次議案辦理座談會,聽取代表建議,反饋辦理意見;依託代表工作信息化平台,召開9場議案辦理網絡視頻會議,由牽頭的副主任委員向代表介紹辦理情況、反饋辦理結果,做到44件議案件件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2021年9月8日,全國人大環資委召開第34次全體會議,對44件議案的辦理意見進行了審議。現將審議結果報告如下:
一、1件議案涉及的1個立法項目,已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
編輯1.關於修改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的議案1件
二、15件議案涉及的7個立法項目,已列入本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年度立法工作計劃,建議繼續抓緊開展相關工作,按時完成立法任務
編輯2.關於制定南極活動與環境保護法的議案1件
3.關於制定黃河保護法的議案4件
4.關於修改礦產資源法的議案2件
5.關於修改草原法的議案2件
6.關於制定國家公園法或大熊貓國家公園保護管理法的議案4件
7.關於制定國土空間規劃法的議案1件
8.關於制定資源綜合利用法的議案1件
三、14件議案提出的8個立法項目確有必要,建議加強論證起草工作,條件成熟時列入立法規劃、年度立法工作計劃
編輯9.關於修改海洋環境保護法的議案1件
10.關於修改可再生能源法的議案1件
11.關於制定自然保護地法的議案1件
12.關於制定低碳發展促進法、碳中和促進法、碳中和法的議案5件
13.關於修改循環經濟促進法的議案1件
14.關於制定電磁輻射污染防治法的議案2件
15.關於制定核損害賠償法的議案1件
16.關於制定無線電頻譜資源法的議案2件
四、12件議案涉及的12個立法項目,建議進一步加強研究論證,或在相關立法工作中統籌考慮
編輯17.關於制定高原地區綠色發展促進法的議案1件
18.關於制定放射性廢物管理法的議案1件
19.關於修改防沙治沙法的議案1件
20.關於修改土地管理法的議案1件
21.關於制定遺傳資源保護法的議案1件
22.關於制定生態環境修復法的議案1件
23.關於制定生態保護補償法的議案1件
24.關於制定太行山生態保護法的議案1件
25.關於修改大氣污染防治法的議案1件
26.關於制定環境教育法的議案1件
27.關於制定節約用水法的議案1件
28.關於制定綠色建築促進法的議案1件
五、2件議案提出的1個監督項目,法律實施情況的報告已經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
編輯29.關於開展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執法檢查的議案2件
以上報告,請審議。
附件: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關於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主席團交付審議的代表提出的議案的審議意見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
2021年10月19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