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晉文/卷一百九

卷一百九

歐陽建 編輯

建字堅石,勃海人。石崇外甥,辟公府,歷山陽令、尚書郎、馮翊太守。有集二卷。

登櫓賦 編輯

  登茲櫓以遐眺,辟曾軒以高眄。仰天塗之綿邈,俯平原之曠衍。嘉蒼春之令節,悅和風之微扇,傍觀八隅,周覽四垂,面孤立之峻峙,曲岸之條崖。植榆楸以成列,插垂柳之差差。寓目忽以終日,情而忘疲。《藝文類聚》六十三

言盡意論 編輯

  有雷同君子問於違眾先生曰:「世之論者,以為言不盡意,由來尚矣。至乎通才達識,咸以為然。若夫蔣公之論眸子,鍾傅之言才性,莫不引此為談證;而先生以為不然,何哉?」先生曰:「夫天不言而四時行焉,聖人不言而鑑識存焉;形不待名而方圓已著,色不俟稱而黑白以彰。然則名之於物,無施者也;言之於理,無為者也。而古今務於正名,聖賢不能去言,其故何也?誠以理得於心,非言不暢;物定於彼,非言不辯。言不暢志則無以相接,名不辯物則鑑識不顯。鑑識顯而名品殊,言稱接而情志暢:原其所以,本其所由,非物有自然之名,理有必定之稱也。欲辯其實,則殊其名,欲宣其志則立其稱。名逐物而遷,言因理而變:此猶聲發響應,形存影附,不得相與為二矣。苟其不二,則言無不盡矣,吾故以為盡矣。《藝文類聚》十九,又《世說·文學篇》注。

張觀 編輯

觀,南陽人。

告太常 編輯

  父昔為丹陽郡,有二臣主簿劉、留頌等理罪除名。今觀父亡,居在郡下,等不來臨喪,又不奔葬。凡人有喪,匍匐救之,況於君臣之義乎?而等敢懷讎君之心,公肆夷狄之行。《通典》九十九

、留頌 編輯

、頌,丹陽郡主簿。

告太常自理 編輯

  近為陳事犯忤,加鞭付獄;、頌默然待放,戮辱放退。君臣道絕,抱罪之人不敢見靈柩也。《通典》九十九

馬平 編輯

平,元康中為太常博士。

議劉、留頌等事 編輯

  案禮君臣之道,有合離之義。等昔為君所棄,是為義絕。義絕之臣,責其自親於君已見放逐,求還親臨喪事,於事則近偽,於禮無此制也。《通典》九十九

胡濟 編輯

濟,元康中為尚書郎,領著作。有集五卷。

氵廛谷賦 編輯

  嘉高岡之崇峻兮,臨玄谷以遠覽。仰高丘之崔嵬兮,望清川之澹澹。爾乃涉重險,陟榛薄。倚春木,臨幽壑。深谷豁以窈藹,高峰郁而Σ《藝文類聚》九

黃甘賦 編輯

  惟江南之奇果,資天地之正陽。生殊方之妙域,植朱鳥之遐鄉。處漢之南,背江之陰。左協蘭皋,右接桂林。帶激水之清流,向崇山之高岑。三秋迭運,初寒履霜。照耀原隰,蔭映林荒。若菱華之繡綺井,燭龍之銜金《藝文類聚》八十六,《初學記》二十八。

奏薦伍朝 編輯

  臣以為當今資喪亂之餘運,承百王之遺弊,進趨者乘國故以僥倖,守道者懷蘊櫝以終身,故令敦褒之化虧,退讓之風薄。案朝游心物外,不屑時務,守靜衡門,志道日新,年過耳順,而所尚無虧,誠江南之奇才,丘園之逸老也。不加飾進,何以勸善?且白衣為郡,前漢有舊。宜聽光顯,以獎風尚。《晉書·隱逸伍朝傳》

改葬前母服議 編輯

  今禮無其章,不復特為之法,故取繼母服。准事目下,得申孝養之情,推此所奉,前繼一也。以為前母改葬,宜從眾子之制。《通典》一百二

鄭豐 編輯

豐字曼季,沛國人。司空張華辟未就。見《吳志》「大帝赤烏二年」注引《文士傳》。

答陸士龍詩序 編輯

  鴛鴦,美賢也。有賢者二人,雙飛東嶽,揚輝上京。其兄已顯得登朝,而弟中漸,婆娑衡門。然其勞謙接士,吐握待賢,雖姬公之下白屋,洙泗之養三千,無以過也。乃肯垂顧,惠我好音,思樂結永好之歡云爾。《陸雲集》

又答 編輯

  蘭林,歡至好也。有君子世濟其美,英名光茂。遭時暫否,福德衡門。顧我殷勤,屢辱德音。思與結好,以永不刊。《陸雲集》

又答 編輯

  南山,酬至德也。有退仕衡門,修道以養和,棄物以存神;民思其治,土懷其德。或思置之列位,或思從之信宿。詩人嘉與此賢;當年相遇,又屢獲德音。情歡心至,故作是詩焉。《陸雲集》

車永 編輯

永字茂安。

與陸士龍書 編輯

  永白:間因王弘季有書,怪足下無答。外甥石季甫,忽見使為貿阝〗令。除書近下,因令便道之職,得此罔然。老人及姊,自聞此問,三四日中,了不能復食。姊晝夜號泣,不可忍視。外甥之中,老人真自愛恤季甫,恆在目下。卒有此役,舉家慘戚,不可深言。昨全伯始有一將來,是句章人,具說此縣既有短狐之疾,又有沙虱害人。聞此消息,倍益憂慮。如其不行,恐有節目,良為愁憤。足下可具示土地之宜,企望來報,車永白。《陸雲集》,《困學紀聞》二十。

答陸士龍書 編輯

  永白:即日得報,披省未竟,歡喜踴躍。輒於母前,伏誦三周。舉家大小,豁然忘愁。足下此書,足為典誥,雖《山海經》、《異物志》、《二京》、《南都》,殆不復過也。恐有其言,能無其事耳。雖爾猶足息號泣,歡忭笑也。府君入後,月當西出,足下可豫至界上,吾欲先一日與卿相見也。答不復多,車永白。同上

王琨 編輯

琨,元康中為新城令,入拜尚書郎。案:王導長子悅無子,以弟恬子琨為嗣,襲導爵始興郡公,累遷丹陽尹;年代不相合,非即此也。

薦范喬 編輯

  喬稟德真粹,立操高潔;儒學精深,含章內奧;安貧樂道,棲志窮巷,簞瓢詠業,長而彌堅:誠當今之寒素,著厲俗之清彥。《晉書·隱逸范粲傳》。粲子喬,元康中,詔求廉讓沖退履道寒素者,以參選敘,尚書郎王琨乃薦喬。

刁協 編輯

協字玄亮,渤海饒安人。惠帝時為濮陽王文學,累轉太常博士,本郡大中正;歷成都王穎趙王倫、長沙王參軍司馬,東瀛公騰臨漳長史,轉潁川太守。懷帝初遷河南尹,未拜渡江。元帝以為鎮東軍諮祭酒,轉長史;尋為丞相左長史。建武初拜尚書左僕射。大興初遷尚書令;尋加金紫光祿大夫。王敦之亂,出奔遇害。

秦為顯義亭侯煥選官屬 編輯

  昔魏臨淄侯以邢為家丞,劉楨為庶子。今侯幼弱,宜選明德。《晉書·琅邪王煥傳》

奏請緩徵徐龕 編輯

  臣等伏思淮北征軍,已失不速,今方盛暑,冒涉山險,山人便弓弩,習土俗,一人守厄,百夫不當。且運漕至難,一朝糧乏,非復智力所能防禦也。《書》雲寧致人,不致於人。宜頓兵所在,深壁固壘,至秋不了,乃進大軍。《晉書·蔡豹傳》。尚書令刁協奏。

駁孫文上事 編輯

  諸侯奪宗,聖庶奪嫡,而況天子乎?自皇祚已來,五十餘年,宗廟已序,而文攻乎異端,宜加議罪。《通典》五十二。建武初,孫文上事,宣帝支子不應祭,豫章京兆二府君僕射刁協。

復肉刑議 編輯

  聖上悼殘荒之遺黎,傷犯死之繁眾,欲行刖以代死刑,使犯死之徒得存性命;則率土蒙更生之澤,兆庶必懷恩以反化也。今中興祚隆,大命惟新,誠宜設寬法以育人。然懼群小愚蔽,習玩所見而忽異聞,或未能咸服。愚謂行刑之時,先明申法令,樂刑者刖,甘死者殺,則心必服矣。古典刑不上大夫,今士人有犯者,謂宜如舊。不在刑例,則進退為允。《晉書·刑法志》。《通典》一百六十八,尚書令刁協等議。

李矩 編輯

矩字世回,平陽人。梁王肜以為征西牙門將,討齊萬年有功封東明亭侯,還為本郡都護,謝病去。東海王越以為汝陰太守。永嘉中,太尉荀藩承制假滎陽太守,加冠軍將軍,封陽武縣侯。領河東平陽太守,以距劉聰功除安西將軍、都督河南三郡軍事、滎陽太守,封修武縣侯,元帝即位,進都督司州諸軍事司州刺史,改封平陽縣侯。後為石良所破,率眾南歸,至魯陽墜馬卒。

敕郭誦 編輯

  汝識存亡之談,不迎接郭默,皆由於卿,臨難逃走,其必留之。《晉書·李矩傳》

禱子產祠 編輯

  君昔相鄭,惡鳥不鳴。凶胡臭羯,何得過庭。《晉書·李矩傳》,又《十六國春秋》四。

張林 編輯

林,常山真定人。黑山賊張燕曾孫,為趙王倫通事令史。倫篡位,拜尚書令衛將軍,封郡公。為孫秀所讒誅。

與趙太子箋論孫秀 編輯

  秀專權,動違眾心,而功臣皆小人,擾亂朝廷,可一時誅之。《晉書·越王倫傳》

陳夫人碑 編輯

  夫人姓徐,吳郡嘉興人也。夫人少膺靈粹,誕茲淑貞,聰哲明敏,溫恭柔順;體仁足以長人,嘉德足以合禮;恭順不惰其心,明烈實備其體。若夫柔惠清順,中和聖善,婦德既備,母道亦踐;志厲冰玉,厥德靡顯,靡靡其操,翼翼其仁;明景內英,朗節外新,芳徽風邁,淑慎其身。《藝文類聚》十八

鄭方 編輯

方字子回。

獻齊王冏書 編輯

  方聞聖明輔世,夙夜祗懼,泰而不驕,所以長守貴也。今大王安不慮危,耽於酒色,燕樂過度,其失一也。大王檄命,當使天下穆如清風,宗室骨肉永無纖介,今則不然,其失二也。四夷交侵,邊境不靜,大王自以功業興隆,不以為念,其失三也。大王興義,群庶競赴,天下雖寧,人勞窮苦,不聞大王振救之令,其失四也。又與義兵歃血而盟,事定之後,賞不逾時,自清泰已來,論功未分,此則食言,其失五也。大王建非常之功,居宰相之任,謗聲盈塗,人懷忿怨。方以狂愚,冒死陳誠。《晉書·鄭方傳》。冏輔政專恣,方發憤,步詣洛陽,自稱荊楚逸民,獻書於冏。

王豹 編輯

豹,順陽人。為豫州別駕,齊冏為大司馬,以為主簿,上箋見殺。

致齊王冏箋 編輯

  豹聞王臣謇謇,匪躬之故,將以安主定時,保存社稷者也。是以為人臣而欺其君者,刑罰不足以為誅;為人主而逆其諫者,靈厲不足以為諡。伏惟明公虛心下士,開懷納善,款誠以著,而逆耳之言未入於聽。豹伏思晉政漸缺,始自元康以來,宰相在位,未有一人獲終,乃事勢使然,未為輒有不善也。今公克平禍亂,安國定家,故復因前傾敗之法,尋中間覆車之軌,欲冀長存,非所敢聞。今河間樹根於關右,成都盤桓於舊魏,新野大封於江漢,三面貴王,各以方剛強盛,並典戎馬,處險害之地。且明公興義討逆,功蓋天下,聖德光茂,名震當世。今以難賞之功,挾震主之威,獨據京都,專執大權,進則亢龍有悔,退則蒺藜生庭,冀此求安,未知其福。敢以淺見,陳寫愚情。

  昔武王伐紂,封建諸侯為二伯,自陝以東,周公主之,自陝以西,召公主之,及至其末,霸國之世,不過數州之地,四海強兵不敢入窺九鼎,所以然者,天下習於所奉故也。今誠能尊用周法,以成都為北州伯,統河北之王侯,明公為南州伯,以攝南土之官長,各因本職,出居其方,樹德於外,盡忠於內,歲終率所領而貢於朝,簡良才,命賢雋,以為天子百官,則四海長寧,萬國幸甚,明公之德當與周召同其至美,危敗路塞,社稷可保。願明公思高祖納婁敬之策,悟張良覆足之謀,遠臨深之危,保泰山之安。若合聖思,宛許可都也。《晉書·忠義王豹傳》

重致齊王冏箋 編輯

  豹書御已來,十有二日,而聖旨高遠,未垂采察,不賜一字之令,不敕可否之宜。蓋霸王之神寶,安危之秘術,不可須臾而忽者也。伏思明公挾大功,抱大名,懷大德,執大權,此四大者,域中所不能容,賢聖所以戰戰兢兢,日昃不暇食,雖休勿休者也。昔周公以武王為兄,成王為君,伐紂有功,以親輔政,執德弘深,聖恩博遠,至忠至仁,至孝至敬。而攝事之日,四國流言,離主出奔,居東三年,賴風雨之變,成王感悟。若不遭皇天之應,神人之察,恐公旦之禍未知所限也。至於執政,猶與召公分陝為伯。今明公自視功德孰如周公。且元康以來,宰相之患,危機竊發,不及容思,密禍潛起,輒在呼翕,豈復晏然得全生計!前鑒不遠,公所親見也。君子不有遠慮,必有近憂,憂至乃悟,悔無所及也。

  今若從豹此策,皆遣王侯之國,北與成都分河為伯,成都在鄴,明公都宛,寬方千里,以與圻內侯伯子男小大相率,結好要盟,同獎皇家;貢御之法,一如周典。若合聖規,可先旨與成都共論。雖以小才,願備行人。昔廝養,燕趙之微者耳,百里奚,秦、楚之商人也。一開其說,兩國以寧。況豹雖陋,大州之綱紀,《文選傳》亮《為宋公修張良廟教》注引虞預《晉書》,大州上有「故」字。加明公起事險難之主簿也。故身雖輕,其言未必否也。《晉書·忠義王豹傳》

鍾雅 編輯

雅字彥胄,潁川長社人,魏太傅繇弟仲常之曾孫。為汝陽令,徵著作佐郎。東海王越請為參軍,遷尚書郎,避亂江東。元帝為丞相,引為記室參軍,遷臨淮內史振威將軍,徵拜散騎侍郎,轉尚書右丞,又轉北軍中候。王敦請為從事中郎,補宣城內史。明帝時加廣武將軍,徵拜尚書左丞。成帝即位,遷御史中丞,拜驍騎將軍侍中。蘇峻反,從駕石頭遇害,追贈光祿勛。

奏改太廟祝文 編輯

  陛下繼承世數,於京兆府君為玄孫,而今祝文稱曾孫,恐此因循之失,宜見改正。又禮,祖之昆弟,從祖父也。景皇帝自以功德為世宗,不以伯祖而登廟,亦宜除伯祖之文。《晉書·鍾雅傳》

秦劾尚書梅陶 編輯

  臣聞放勛之殂,八音遏密,雖在凡庶,猶能三載。自茲以來,歷代所同。肅祖明皇帝崩背萬國,當期來月。聖主縞素,泣血臨朝,百僚慘愴,動無歡容。陶無大臣忠慕之節,家庭侈靡,聲妓紛葩,絲竹之音,流聞衢路。宜加放黜,以整王憲。請下司徒,論正清議。《晉書·鍾雅傳》

顏含 編輯

含字弘都,琅邪華人。惠帝時,太傅東海王越以為參軍,出補闓陽令。元帝鎮下邳,復為參軍;及渡江,以為上虞令,轉王國郎中、丞相東閣祭酒,出為東陽太守,補太子中庶子。明帝時遷黃門侍郎、本州大中正,歷散騎常侍大司農。成帝時豫討蘇峻功封西平縣侯,拜侍中,除國子祭酒,加散騎常侍,遷右光祿大夫光祿勛。以年老致仕,後二十餘年卒,年九十三,諡曰靖。

駁陸曄假歸制日 編輯

  曄內蘊至德,清一其心,受託付之重,居台司之位。既蒙詔許,歸省墳塋。大臣之義,本在忘己,豈容有期而反,無期必違?愚謂宜還自還,不須制日。《晉書·陸曄傳》。咸和中,求歸拜墳墓,有司奏舊制假六十日,侍中顏含侍郎游懷駁。

郗鑒 編輯

鑒字道徽,高平金鄉人。趙王倫闢為掾,稱疾去職。倫誅,司空何劭引為參軍,累遷太子中舍人、中書侍郎。元帝承制,假龍驤將軍、兗州刺史,鎮鄒山;就加輔國將軍、都督兗州諸軍事。永昌初徵拜領軍將軍。明帝即位,拜安西將軍、兗州刺史、都督揚州江西諸軍事,假節鎮合肥,徵為尚書令。王敦平,封高平侯,遷車騎將軍、都督徐兗青三州軍事、兗州刺史,鎮廣陵。成帝即位,進車騎大將軍,加散騎常侍,領兗州刺史。蘇峻反,進司空,都督揚州八郡軍事。峻平,加侍中,封南昌縣公,進太尉。卒年七十一,贈太宰,諡曰文成,有集十卷。案:《晉書·郗鑒傳》有「討蘇峻誓師」文,《藝文類聚》三十三以為庾闡作,今編入《庾闡集》。

上疏遜位 編輯

  臣疾彌留,遂至沈篤,自忖氣力,差理難冀。有生有死,自然之分。但忝位過才,曾無以報,上慚先帝,下愧日月。伏枕哀嘆,抱恨黃泉,臣今虛乏,救命朝夕,輒以府事付長史劉遐,乞骸骨歸丘園。惟願陛下崇山海之量,弘濟大猷,任賢使能,事從簡易,使康哉之歌復興於今,則臣雖死,猶生之日耳。臣所統錯雜,率多北人,或逼遷徙,或是新附,百姓懷土,皆有歸本之心。臣宣國恩,示以好惡,處與田宅,漸得少安。聞臣疾篤,眾情駭動,若當北渡,必啟寇心。太常臣謨,平簡貞正,素望所歸,謂可以為都督、徐州刺史。臣亡兄息晉陵內史邁,謙愛養士,甚為流亡所宗,又是臣門戶子弟,堪任兗州剌史。公家之事,知無不為。是以敢希祁奚之舉。《晉書·郗鑒傳》

周札加贈議 編輯

  夫褒貶臧否,宜令體明例通。今周、戴以死節復位,周札以開門同例,事異賞均,意所疑惑。如司徒議,謂往年之事。自有識以上皆與札不異,此為邪正坦然有在。昔宋文失禮,華樂荷不臣之罰,齊靈嬖孽,高厚有從昏之戮。以古況今,譙王、周、戴宜受若此之責,何加贈復位之有乎!今據已顯復,則札宜貶責明矣。《晉書·周札傳》

又駁 編輯

  敦之逆謀,履霜日久,緣札開門,令王師不振。若敦前者之舉,義同桓、文,則先帝可為幽、厲邪!《晉書·郗鑒傳》

編輯

  鑒頓首頓首:災禍無常,奄承遘難。念孝性攀慕兼剝,不可堪勝,柰何柰何?望遠未緣敘苦,以增酸楚。鑒頓首頓首。《淳化閣帖》二

編輯

鑒字方回,鑒子。成帝時襲爵南昌縣公,徵拜中書侍郎;歷驃騎何充征北褚褒長史,遷黃門侍郎,轉臨海太守。以疾去職,居章安十餘年。簡文輔政,徵拜光祿大夫,加散騎常侍,出為輔國將軍、會稽內史,遷都督徐、兗、青、幽、揚州之晉陵諸軍事、領徐兗二州刺史、平北將軍假節,轉冠軍將軍會稽內史。簡文即位,就加鎮軍將軍都督浙江東五郡軍事。孝武時致仕,徵拜司空不起。太元九年卒,年七十二,贈侍中司空,諡曰文穆。有集四卷。

上言魏騭事 編輯

  功曹魏騭,周喪內迎婦拜時,鄉曲以違禮譏之。《通典》五十九。太和中,平北將軍郗上言。

論喪遇閏書則時 編輯

  省別書並諸議具。《三禮》證據,誠所未詳。然恐祥忌異月,於理既為不安;又十三月而祥,二十五月而畢,明文煥然。而閏在周內,合而不數者,則閏正月遭艱,便應以十二月祥,於時則未及周年,於忌則時尚平吉。若由天無是月,故略而不許,則凡在五服,皆應包閏,具如足下所論。若雲情重則宜包,情輕故宜數,是為制之由情,而未本乎歷數。苟本乎歷數,必天無是月,則雖情有輕重,而含閏宜一。且齊衰之制,遇閏而包,降為大功,則數而除,天性攸同,而包數異制。以月為斷者數閏,以年為斷者除閏,推此而言,則除數所由,蓋以所遇為分斷,非情本之所以。以後月為周者,故是上之所論,以吉為忌,於理不通故耳。雲閏在周後,將非其喻。至於凶事尚遠,蓋施於卜日祥葬,制無定期,故不得即伸物情,務從其遠耳。若理例坦然,義無疑昧,豈得不循成制,而以過限為重。或謂閏者蓋年中余分,故宜計其正限,以補不足。今再周無閏,則不補小月之限。閏在周後,便欲以六十日為一月者,當以既已遇閏,便宜在盡其月節故也。月節之難,足下釋之。且節必在閏月之中,則含月從節,即復進退致闕。《通典》一百。孝武寧康二年,會稽內郗書。

雜帖 編輯

  九月七日報;比得章,知弟漸佳,至慶。想今漸勝,食進不新,差,難將適,猶懸憂,遣不具。報。《淳化閣帖》二

  二十四日報:比書想悉達,日諒弟佳,不及數字。報。同上

  遠近何也?王右軍竟去不?付石首干一節。同上

  想親親悉如常。敬豫何當來耶?道祖故未善差,恆在尚書不?見來多日。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