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 全晉文 卷六
作者:嚴可均
卷七
嚴可均著。

武帝 編輯

下王濬、唐彬等詔太康元年二月乙亥 編輯

  濬、彬東下,埽除巴丘,與胡奮、王戎共平夏口、武昌。順流長騖,直造秣陵,與奮、戎審量其宜。杜預當鎮靜零、桂,懷輯衡陽。大兵既過,荊州南境固當傳檄而定,預當分萬人給濬,七千給彬。夏口既平,奮宜以七千人給濬。武昌既了,戎當以六千人給彬。太尉充移屯項,總督諸方。《晉書·武帝紀》

又與王濬詔 編輯

  軍人乘勝,猛氣益壯,便當順流長騖,直造秣陵。《晉書·王濬傳》,濬上表自理曰:「臣前被庚戌詔書。」

  太尉賈充總統諸方,自鎮東大將軍伷及渾、濬、彬等皆受充節度。《晉書·王濬傳》,濬上書自理曰:「又前被詔書」。

東堂小會詔三月 編輯

  江表初平,天下同其歡豫。王公卿士各奉禮稱慶,其於東堂小會,設樂使加於常。《藝文類聚》三十九引《晉起居注》

讓王濬不受王渾節度詔 編輯

  伐國事重,宜令有一。前詔使將軍受安東將軍渾節度,渾思謀深重,案甲以待將軍。云何徑前,不從渾命,違制昧利,甚失大義。將軍功勳,簡在朕心。當率由詔書,崇成王法,而於事終,恃功肆意,朕將何以令天下?《晉書·王濬傳》

原王濬詔 編輯

  濬前受詔徑造秣陵,後乃下受渾節度。詔書稽留,所下不至,便令與不受詔同責,未爲經通。濬不即表上,被渾宣詔,此可責也。濬有征伐之勞,不足以一眚掩之。《晉書·王濬傳》。有司奏,濬表既不列前後所被七詔月日,又赦後違詔,不受渾節度,大不敬,付廷尉科罪,詔云云。

封琅邪王伷子爲停侯詔元年 編輯

  琅邪王伷,督率所統,連據塗中,使賊不得相救。又使琅邪相劉弘等進軍逼江,賊震懼,遣使奉僞璽綬。又使長史王恆率諸軍渡江,破賊邊守,獲督蔡機,斬首降附五六萬計,諸葛靚、孫奕等皆歸命請死。功勳茂著,其封子二人爲亭侯,各三千戶,賜絹六千匹。《晉書·琅邪王伷傳》 https://ctext.org/library.pl?if=gb&file=43628&by_title=%E4%B8%8A%E5%8F%A4&page=52

進王渾封爵詔五月庚辰 編輯

  使持節、都督揚州諸軍事、安東將軍、京陵侯王渾,督率所統,遂逼秣陵,令賊孫皓救死自衛,不得分兵上赴,以成西軍之功。又摧大敵,獲張悌,使皓途窮勢盡,面縛乞降。遂平定秣陵,功勳茂著。其增封八千戶,進爵爲公,封子澄爲亭侯、弟湛爲關內侯,賜絹八千匹。《晉書·王渾傳》

以唐彬爲右將軍詔五月庚辰 編輯

  廣武將軍唐彬受任方隅,東御吳寇,南臨蠻越,撫寧疆場,有綏御之績。又每慷慨,志在立功。頃者征討,扶疾奉命。首啟戎行,獻俘授馘,勳效顯著。其以彬爲右將軍,都督巴東諸軍事。《晉書·唐彬傳》

封孫皓爲歸命侯詔五月辛亥 編輯

  孫皓窮迫歸降,前詔待之以不死。今皓垂至,意猶愍之。其賜號爲歸命侯,進給衣服車乘,田三十頃,歲給谷五千斛,錢五十萬,絹五百匹,綿五百斤。皓太子瑾拜中郎,諸子爲王者拜郎中。《吳志·孫嗣主傳三》,太康元年四月詔。《晉書》作「五月」。

詔答有司六月丁丑 編輯

  睦退靜思愆,改修其德。今有爵土,不但以赦。江陽險遠,其以高陽郡封之。《晉書·高陽王睦傳》。睦封中山王,咸寧中,貶封丹水縣侯。太康初,詔復爵,有司奏封江陽王。帝云云。

答衛瓘等奏請封禪詔九月 編輯

  今逋寇雖殄,外則障塞有警,內則民庶未寧,此盛德之事,所未議也。《晉書·禮志》下,《宋書·禮志》三。

又詔 編輯

  今陰陽未和,刑政未當,百姓未得其所,豈可以勒功告成邪!同上

又詔衛瓘等勿下五府議封禪 編輯

  雖盪清江表,皆臨事者之勞,何足以告成。方望群後思隆大化,以寧區夏,百姓獲,與之休息。斯朕日夜之望,無所復下諸府矣。同上

又詔 編輯

  方當共思弘道,以康庶績。且俟他年,無所復紛紜也。同上

又詔報三公有司勿議封禪 編輯

  所議誠列代之盛事也。然今未可以爾。使報絕之。同上

進封張華爲廣武縣侯詔元年 編輯

  尚書、關內侯張華,前與故太傅羊祜共創大計,遂典掌軍事,部分諸方,算定權略,運籌決勝,有謀謨之勳。其進封爲廣武縣侯,增邑萬戶。封子一人爲亭侯,千五百戶,賜絹萬匹。《晉書·張華傳》

復置左右僕射詔元年 編輯

  尚書舊置左右僕射,所以恢演政典,協宣庶績,中間久廢,其復置之。《書鈔》五十九、《御覽》二百十一引《晉起居注》。

省州牧詔太康初 編輯

  上古及中代,或置州牧,或置刺史,置監御史,皆總綱紀而不賦政。治民之事,任之諸侯郡守。昔漢末四海分崩,因以吳、蜀自擅。自是刺史內親民事,外領兵馬,此一時之宜爾。今賴宗廟之靈,士大夫之力,江表平定,天下合之爲一。當韜戢干戈,與天下休息。諸州無事者罷其兵,刺史分職,皆如漢氏故事。出頒詔條,入奏事京城。二千石專治民之重,監司清峻於上,此經久之體也,其便省州牧。《續漢郡國志三》注補引晉太康初武帝詔。

賜故司徒李胤等家錢穀詔太康初 編輯

  故司徒李胤、太常彭灌,並履忠清儉。身沒,家無餘積。賜胤家錢二百萬,谷千斛,灌家半之。《晉書·李胤傳》

封延祚爲樂平王詔太康初 編輯

  弟祚早孤無識,情所哀愍。幼得篤疾,日冀其差。今遂廢痼,無復後望,意甚傷之。其封爲樂平王,使有名號,以慰吾心。《晉書·樂平王延祚傳》

以荀良爲魏郡太守詔太康元年 編輯

  方今天下無事,所重唯民,魏郡,大都會也,太守宜得其才。其以荀良爲魏郡太守。《書鈔》七十四引《晉起居注》

遣石鑒歸田詔太康初 編輯

  昔雲中守魏尚以斬首不實受刑,武牙將軍田順以詐增虜獲自殺,誣罔敗法,古今所疾。鑒備大臣,吾所取信。往者西事,公欺朝廷,以敗爲得,竟不推究。中間黜免未久,尋復授用,冀能補過,而乃與下同詐。所謂大臣,義得爾乎!有司奏是也。顧未忍耳。今遣歸田裡,終身不得復用,勿削爵土也。《晉書·石鑒傳》

親祀朝日詔二年 編輯

  禮儀宜有常,若如所奏,與故太尉所撰不同,復爲無定製也。間者方難未平,故每從所奏,今戎事弭息,惟此爲大。《晉書·禮志上》、《宋書·禮志》一。有司奏,春分依舊請車駕祀朝日,寒溫不適,可不親出。詔云云。

以石偉爲議郎詔二年 編輯

  吳故光祿大夫石偉,秉志清白,皓首不渝。雖處危亂,廉節可紀。年已過邁,不堪遠涉。其以偉爲議郎,加二千石秩,以終厥世。《吳志·孫休傳》注引《楚國先賢傳》

芩山濤薦許奇等詔 編輯

  案其資歷,悉自足爲,郡守各以在職日淺,則宜盡其政績,不宜速他轉也。《御覽》二百六十八引《山公啟事》

手詔山濤太康三年 編輯

  君以道德爲世模表,況自先帝識君遠意。吾將倚君以穆風俗,何乃欲舍遠朝政,獨高其志耶!吾之志懷故不足以喻乎,何來言至懇切也。且當以時自力,深副至望。君不降志,朕不安席。《晉書·山濤傳》

以山濤爲司空詔十二月 編輯

  濤道高德茂,器宇淵濟,宜贊三事,以敷五教。《書鈔》五十二引王隱《晉書》

與司徒山濤詔十二月 編輯

  君年耆德茂,朝之碩老,是以授君台輔之位。而遠崇克讓,至於反覆,良用於邑。君當終始朝政,翼輔朕躬。《晉書·山濤傳》

又詔山濤十二月 編輯

  君翼贊朝政,保皇家,匡佐之勳,朕所倚賴。司徒之職,實掌邦教。故用敬授,以答群望。豈宜沖讓以自抑損邪!已敕斷章表。《晉書·山濤傳》

齊王攸之國詔十二月 編輯

  古者九命作伯,或入毗朝政,或出御方岳。周之呂望,五侯九伯,實得征之。侍中、司空、齊王攸,明德清暢,忠允篤誠。以母弟之親,受台輔之任,佐命立勳,劬勞王室,宜登顯位,以稱具瞻。其以爲大司馬、都督青州諸軍事,侍中如故,假節,將本營千人,親騎帳下司馬大車皆如舊,增鼓吹一部,官騎滿二十人,置騎司馬五人,餘主者詳案舊制施行。《晉書·齊王攸傳》

以韓謐爲賈充世孫詔三年 編輯

  太宰、魯公充,崇德立勳,勤勞佐命,背世殂隕,每用悼心。又胤子早終,世嗣未立。古者列國無嗣,取始封支庶,以紹其統,而近代更除其國。至於周之公旦,漢之蕭何,或豫建元子,或封爵元妃,蓋尊顯勳庸,不同常例。太宰素取外孫韓謐爲世子黎民後。吾退而斷之。外孫骨肉至近,推恩計情,合於人心。其以諡爲魯公世孫,以嗣其國。自非功如太宰,始封無後如太宰,所取必以已自出不如太宰,皆不得以爲比。《晉書·賈充傳》

贈諡羊三年 編輯

  與朕有先後之親,少小之恩。歷位外內,忠允茂著。不幸早薨,朕甚悼之。其追贈輔國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賜東園秘器、朝服一襲,錢三十萬,布百疋,諡曰威。《晉書·外戚羊傳》

以荀勖爲光祿大夫詔三年 編輯

  勖明哲聰達,經識天序,有佐命之功,兼博洽之才。久典內任,著勳弘茂,詢事考言,謀猷允誠。宜登大位,毗贊朝政。今以勖爲光祿大夫、儀同三司、開府辟召,守中書監、侍中、侯如故。《晉書·荀勖傳》

等除名詔太康四年 編輯

  等備爲儒官,不念奉憲制,不指答所問,敢肆其誣罔之言,以干亂視聽。而是議主,應爲戮首,但及家人並自首,大信不可奪。秦秀、傅珍前者虛妄,幸而得免,復不以爲懼,當加罪戮,以彰凶慝。猶復不忍,皆丐其死命,秀、珍等並除名。《晉書·庾純傳》

以魏舒爲左僕射領選曹詔正月甲申 編輯

  吏部掌敘人倫,治化之本也,宜得忠正舊德。尚書右僕射魏舒,寬泰弘毅,潛通有才識。其以舒爲左僕射,領選曹。《御覽》二百十一引《晉起居注》

以朱整爲吏部尚書詔八月 編輯

  選曹銓管人才,宜得忠恪寡慾、抑華崇本者。尚書朱整,周慎敬讓,《御覽》作「廉敬」。以道素自居,是其人也。其以整爲吏部尚書。《北堂書鈔》六十、《御覽》二百十四並引《晉起居注》。

給九卿車詔四年 編輯

  依漢故事,給九卿朝車駕及安車各一乘。《宋書·禮志五》

以何邵爲侍中詔四年 編輯

  議郎何邵,已歷試朝位,博雅有拾遺顧問之才,其以邵爲侍中。《書鈔》五十八引《晉起居注》太康四年詔。

報劉毅詔太康五年正月 編輯

  政德未修,誠未有以膺受嘉祥。省來示,以爲瞿然。賀慶之事,宜詳依典義,動靜數示。《晉書·劉毅傳》,又《群書治要》三十引《晉書》。

詔定皇后躬蠶禮太康六年 編輯

  昔天子親藉,以供粢盛,後夫人躬蠶,以備祭服,所以聿遵孝敬,明教示訓也。今藉田有制,而蠶禮不修,由中間務多,未暇崇備。今天下無事,宜修禮以示四海。其詳依古典,及近代故事,以參今宜,明年施行。《晉書·禮志》上,《宋書·禮志一》。

詔一廟七室仍舊六年 編輯

  古雖七廟,自近代以來,皆一廟七室。於禮無廢,於情爲敘,亦隨時之宜也。其便仍舊。《晉書·禮志》上,《宋書·禮志三》。太康六年,群臣又議奏曰:「古者七廟異所,宜如禮。」詔又曰。

慕容襲破夫餘下詔存恤六年 編輯

  夫餘王世守忠孝,爲惡虜所滅,甚愍念之。若其遺類足以復國者,當爲之方計,使得存立。《晉書·東夷夫餘傳》

答汝南王亮等詔太康七年正月甲寅朔 編輯

  夫陰陽失序,朕干天道、刑政失中之所致也。其使冠履,勿復通表。《北堂書鈔》五十引《晉八王故事》。

因災異求直言詔正月乙卯 編輯

  比年災異屢發,日蝕三朝,地震山崩。邦之不臧,實在朕躬。震蝕之異,其咎安在,將何施行,以濟其愆。公卿大臣各上封事,極言其故,勿有所諱。《晉書·武帝紀》、《宋書·五行志》五。又略見《開元占經》九。

以張建爲給事中詔七年 編輯

  郎中張建,忠篤履素,爲江表士大夫所稱。宜在中朝,其以建爲給事中。《初學記》十二、《御覽》二百二十一併引《晉起居注》。

以馮ヨ爲散騎常侍詔七年 編輯

  尚書馮ヨ,忠亮在公,歷職內外,勤恪匪懈。而疾未差,屢求放退。其以ヨ爲散騎常侍,賜錢二十萬,床帳一具。《初學記》十二、《御覽》二百二十四並引《晉起居注》。

以隴西王泰爲鎮西將軍詔十一月壬子 編輯

  關中內屏京畿,外藩河右;北扦戎狄,南鎮巴漢。宜在懿親,以靜西土。隴西王泰,秉心誠亮,思度弘遠。《北堂書鈔》六十四引《晉起居注》

太子侍從進品詔太康八年 編輯

  太子家令、太子率更令、率更仆,東宮之達官也。其進品第五秩,與中庶子左右衛率同職,擬光祿勳。《北堂書鈔》六十六引《晉起居注》四條

郡治詔八年 編輯

  昔先王御俗,以興至治,未有不先成民事者也。漢宣識其如此,是以嘆息良二千石。今之士大夫,多不樂出宰牧,而好內官。今欲皆先經外郡,治民著績,然後入爲常伯納言,及典兵宿衛黃門散騎中書郎。《藝文類聚》四十八、《御覽》二百二十、又二百五十九並引《晉起居注》。

答王濟成粲等議諡郭奕詔十月 編輯

  非言君臣不可同,正以奕諡景不相當耳。諡所以旌德表行。案諡法:一德不懈爲簡。奕忠毅清直,立德不渝,宜諡曰簡。《晉書·郭奕傳》、《通典》一百四。太康八年十月,太常上議故太常平陵男郭奕爲景侯。有司議奏,以爲大晉受命,祖宗諡號,群下未有同者,蓋因近代淺情,習於所見也。奕諡與景皇帝同,可改諡曰穆。侍中王濟等議,君臣不嫌同諡,武帝詔云云。

糾舉群吏詔太康九年正月 編輯

  興化之本,由政平訟理也。二千石長吏不能勤恤人隱,而輕挾私故,興長刑獄,又多貪濁,煩撓百姓。其敕刺史二千石糾其穢濁,舉其公清,有司議其黜陟,令內外群官舉清能,拔寒素。《晉書·武帝紀》

定二社一稷如魏制詔太康九年 編輯

  社稷一神,而相襲二位。眾議不同,何必改作。其便仍舊,一如魏制。《晉書·禮志》上、《宋書·禮志》四、《通典》四十五。

詔賜梁柳粟太康十年四月 編輯

  陽平太守梁柳,治績尤異,賜粟千斛,秩中二千石。《北堂書鈔》三十九引王隱《晉書》

封安平王孫承昭十月壬子 編輯

  安平獻王孫承,昔以父早亡,不建大祚,以縣封之。今以三縣封爲武邑王。引《晉起居》注。案:《安平王孚傳》作「南宮縣王」。此武邑,爲異。

以王琛爲太子庶子詔十年 編輯

  尚書郎王琛,每所陳論,意在忠讜,其以爲太子庶子。《御覽》二百四十五引《晉起居注》

改建宗廟詔十年 編輯

  往者乃魏氏舊廟處立廟,既壅翳不顯,又材木弱小,至今中間有跌撓之患。今當修立,不宜在故處。太僕寺南臨甬道,地形顯敞,更於此營之。主者依典禮施行。《御覽》五百三十一引《晉起居注》武帝太安中詔。又引王隱《晉書》,太康十年,大廟成,遷神主於新廟。案:《晉書·禮志》、太康六年,因廟陷,當更修創。至十年,乃更改築於宣陽門內,窮極壯麗。則太安非也。今改正。

復明堂及郊五帝位詔十月 編輯

  《孝經》:「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而《周官》雲「祀天旅上帝」,又曰「祀地旅四望」望非地,則明堂上帝不得爲天也。往者眾議除明堂五帝位,考之禮文不正。且《詩序》曰:「文武之功,起於后稷,」故推以配天焉。宣帝以神武創業,既以配天,復以先帝配天,於義亦所不安。其復明堂及南郊五帝位。《晉書·禮志》上、《宋書·禮志》三、《通典》四十二。

封皇孫爲廣陵王詔十一月 編輯

  既長且仁,可令以爲廣陵王,以廣陵臨淮爲封國,邑五萬戶。引王隱《晉書》

詔徵陸喜等十五人太康中 編輯

  僞尚書陸喜等十五人,南士歸稱,並以貞潔,不容皓朝。或忠而獲罪,或退身修志,放在草野。主者可皆隨本位,就下拜除,敕所在以禮發遣,須到隨才授用。《晉書·陸雲附傳》

夕牲詔 編輯

  夕牲而令有司行事,非也。改擇上旬他日。《宋書·禮志》一。太康中。

報劉頌詔太康中 編輯

  得表,陳封國之制,宜如古典;任刑齊法,宜復內刑。及六州將士之役,居職之宜。諸所陳聞,具之知卿乃心爲國也。動靜數以聞。《晉書·劉頌傳》

荀勖守尚書令詔太康中 編輯

  周之冢宰,今尚書令,皆古百揆之任。以其亮采惠疇,熙帝之載,實允於此。勖肆力先朝,庸勳超格,受終之揆,協於大麓,故受以此位也。《書鈔》五十九引曹嘉之《晉紀》

賜荀勖詔太康中 編輯

  尚書令荀勖,既久羸毀,可賜乳酪,太宮隨日給之。《御覽》八百五十八引《晉康起居注》。案,今本《御覽》不云云「詔」,又無「既久可」三字,張采所輯本如此,疑宋本也。或別有所據也。今據補錄。

  賜石蜜五升。《御覽》八百五十七引《晉太康起居注》

以王仲爲治書侍御史詔 編輯

  故司空王基,夙爲先帝授任,基子尚書郎仲,雖復清途,猶未免楚撻,其以仲爲治書侍御史。《書鈔》六十二引《太康起居注》武帝詔。案《魏志》,王基子徽早卒,孫е,仲蓋幼子。基傳未見,張采所據《書鈔》,仲字作沖,未審孰是。

出清商掖庭詔 編輯

  今出清商掖庭及諸才人、奴女、保林已下二百七十餘人還家。《御覽》百四十五引《晉武帝起居注》

以御府物賜王公詔 編輯

  御府內省珠玉玩好之物,皆以賜王公也。《御覽》八百二引王隱《晉書》

袁奧從九卿詔 編輯

  太中大夫新蔡男袁奧,志高□□,行誼優異,可從九卿崇重之例,給吏四人。《書鈔》五十六引《晉錄》

論趙享詔太康中 編輯

  議郎趙享,質稟純粹。思議通濟,學之有舊。方欲敘授,而得此薦,意常念之。《書鈔》五十六引《晉起居注》

諸王中尉詔 編輯

  諸王中尉及諸軍,皆典兵以備不虞,乃有著中戰衣、木履持長矛者,此爲兒戲,而無相憚懾也。《御覽》三百五十三引《太康起居注》

刺史詔 編輯

  刺史銜命,國之外台,其非所部而在境者,刺史並糾之。□□□□□□引《晉起居注》

許司徒魏舒致仕詔太康末 編輯

  司徒、劇陽子舒,體道弘粹,思量經遠,忠肅居正,在公盡規。入管銓衡,官人允敘;出贊袞職,敷弘五教。惠訓播流,德聲茂著,可謂朝之俊者也。而屢執沖讓,辭旨懇誠,申覽反覆,省用憮然。蓋成人之美,先典所與,難違至情。今聽其所執,以劇陽子就第,位同三司,祿賜如前。几杖不朝,賜錢百萬,床帳簟褥自副。以舍人四人爲劇陽子舍人,置官騎十人。使光祿勳奉策,主者詳案典禮,令皆如舊制。《晉書·魏舒傳》

賜恤魏舒詔太康末 編輯

  舒唯一子,薄命短折。舒告老之年,處窮獨之苦,每念怛然,爲之嗟悼。思所以散愁養氣,可更增滋味品物。仍給賜陽燧四望む窗戶皂輪車牛一乘,庶出入觀望,或足散憂也。《晉書·魏舒傳》

報華嶠手詔太康末 編輯

  輒自消息,無所爲慮。《晉書·華嶠傳》。帝疾小瘳,嶠表賀,因徵諫,帝手詔報。

許司空衛瓘致仕詔太熙元年正月 編輯

  司空瓘年未致仕,而遜讓歷年,欲及神志未衰,以果本情,至真之風,實感吾心。今聽其所執,進位太保,以公就第。給親兵百人,置長史、司馬、從事中郎掾屬;及大車、官騎、麾蓋、鼓吹諸威儀,一如舊典。給廚田十頃、園五十畝、錢百萬、絹五百匹;床帳簟褥,主者務令優備,以稱吾崇賢之意焉。《晉書·衛瓘傳》

衛瓘給騎兵詔元年 編輯

  太保衛瓘,明允篤誠。有匪躬之志,其給千兵騎百人。《北堂書鈔》五十二、《御覽》二百六並引《晉起居注》。

以盧浮爲博士詔元年 編輯

  盧浮修行明經,以爲國子博士。《書鈔》六十七引《晉起居注》。

冗從僕射詔無年月 編輯

  司馬璞貞固和祥,有識見才幹,以堇爲冗從僕射。《書鈔》六十三引《晉武帝起居注》。案:「璞」「堇」必有一誤。晉初宗室亦無此名,「璞」「堇」蓋「覲」之誤,琅邪王伷子也。

編輯

  封域相近,吾傷切之。《書鈔》四十六引《晉起居注》武帝詔。

敕戒郡國計吏泰始五年正月癸巳 編輯

  諸郡國守相令長,務盡地利,禁游食商販。其休假者,令與父兄同其勤勞。豪勢不得侵役寡弱,私相置召。《晉書·食貨志》。又略見《武帝紀》。

策告故侍中羊祜太康元年五月 編輯

  皇帝使謁者杜宏告故侍中太傅鉅平成侯祜:昔吳爲不恭,負險稱號,郊境不辟,多歷年所。祜受任南夏,思靜其難,外揚王化,內經廟略,著德推誠,江漢歸心,舉有成資,謀有全策。昊天不弔,所志不卒,朕用悼恨於厥心。乃班命群帥,致天之討,兵不逾時,一征而滅,疇昔之規,若合符契。夫賞不失勞,國有彝典,宜增啟土宇,以崇前命,而重違公高讓之素。今封夫人夏侯氏萬歲鄉君,食邑五千戶,又賜帛萬匹,谷萬斛。《晉書·羊祜傳》

策詔告故太傅羊祜廟 編輯

  故太傅鉅平侯羊祜,造建平吳之規,潛謀遠略,與眾殊慮。勳業不遂,然盪滅之計,悉如祜策。固能夷曠世之寇,拯生民之患,勳烈宏著,而寵不逮身。其遣使以克定之功,策告祜廟。昔漢封蕭何夫人爲侯,以崇顯元功,亦古之令典。封祜夫人爲萬歲鄉君,食邑五千戶,賜絹萬匹。《湖北通志》,李興撰《羊祜碑》。

策齊王攸太康四年 編輯

  於戲!惟命不於常。天既遷有魏之祚,我有晉既受,順天明命,先建群後,越造王國於東土,錫茲青社,用藩翼我邦家,茂哉無怠,以永保宗廟。《晉書·齊王攸傳》

策護羌校尉彭祈太康十年三月 編輯

  君秉心公亮,所蒞有方,不幸殞歿,朕甚痛惜。《彭祈碑》

東堂策問賢良方正夏侯湛等十七人泰始中 編輯

  頃日食正陽,水旱爲災,將何所修,以變大眚?及法令有不宜於今,爲公私所患苦者,皆何事?凡平世在於得才,得才者亦借耳目以聽察。若有文武器能有益於時務而未見申敘者,各舉其人。及有負俗謗議,宜先洗濯者,亦各言之。《晉書·摯虞傳》

策問賢良詵等泰始中 編輯

  蓋太上以德撫時,易簡無文。至於三代,禮樂大備,制度彌繁。文質之變,其理何由?虞夏之際,聖明亻系踵,而損益不同。周道既衰,仲尼猶曰從周。因革之宜,又何殊也?聖王既沒,遺制猶存,霸者迭興而翼輔之,王道之缺,其無補乎?何陵遲之不反也?豈霸德之淺歟?期運不可致歟?且夷吾之智,而功止於霸,何哉?夫昔人之爲政,革亂亡之弊,建不刊之統,移風易俗,刑措不用,豈非化之盛歟?何修而向茲?朕獲承祖宗之休烈,於茲七載,而人未服訓,政道罔述。以古況今,何不相逮之遠也?雖明之弗及,猶思與群賢慮之,將何以辨所聞之疑昧,獲至論於讜言乎?加自頃戎狄內侵,災害屢作,邊流離,征夫苦役,豈政刑之謬,將有司非其任歟?各悉乃心,究而論之。上明古制,下切當今。朕之失德,所宜振補。其正議無隱,將敬聽之。《晉書·詵傳》

策問賢良阮種等泰始中 編輯

  在昔哲王,承先之序,光宅宇宙,咸用規矩乾坤,惠康品類,休風流衍,彌於千載。朕應踐洪運統位,七載於今矣。惟德弗嗣,不明於政,宵興惕厲,未燭厥猷。子大夫韞道術,儼然而進,朕甚嘉焉。其各悉乃心,以闡喻朕志,深陳王道之本,勿有所隱,朕虛心以覽焉。《晉書·阮種傳》

策問秀才華譚等五首 編輯

  今四海一統,萬里同風,天下有道,莫斯之盛。然北有未羈之虜,西有丑施之氐。故謀夫未得高枕,邊人未獲晏然,將何以長弭斯患,混清六合?

  吳蜀恃險,今既蕩平。蜀人服化,無攜貳之心;而吳人趑睢,屢作妖寇。豈蜀人敦樸,易可化誘;吳人輕銳,難安易動乎?今將欲綏靜新附,何以爲先?

  聖人稱如有王者,必世而後仁。今天成地平,大化無外。雖匈奴未羈,羌氐驕黠,將修文德以綏之,舞干戚以來之,故兵戈載戢,武夫寢息。如此,已可消鋒刃爲佃器,罷尚方武庫之用未邪?

  夫法令之設,所以隨時制也。時險則峻法以取平,時泰則寬網以將化。今天下太平,四方無事,百姓承德,將就無爲而。至於律令,應有所損益不?

  昔帝舜以二八成功,文王以多士興周。夫制化在於得人,而賢才難得。今大統始同,宜搜才實。州郡有貢薦之舉,猶未獲出群卓越之倫。將時無其人?有而致之未得其理也。《晉書·華譚傳》

編輯

  省啟,知既下須防具具揚州寒到有者,比尚擬之,動靜更啟也。數遣信還。《淳化閣帖》一。

受禪告類上帝文泰始元年十二月丙寅 編輯

  皇帝臣炎敢用玄牡明告於皇皇后帝:魏帝稽協皇運,紹天明命以命炎曰。昔者唐堯,熙隆大道,禪位虞舜,舜又以禪禹,邁德垂訓,多歷年載。暨漢德既衰,太祖武皇帝撥亂濟時,扶翼劉氏,又用受命於漢。粵在魏室,仍世多故,幾於顛墜,實賴有晉匡拯之德,用獲保厥肆祀,弘濟於艱難,此則晉之有大造於魏也。誕惟四方之民,罔不順,開國建侯,宣禮明刑。廓清梁岷,包懷揚越。函夏興八同軌,遐邇馳義,祥瑞屢臻,天人協應,無思不服。肆予憲章三後,用集大命於茲。炎維德不嗣,辭不獲命。於是群公卿士,百辟庶僚,黎獻陪隸,暨於百蠻君長,僉曰:「皇天鑒下,求人之瘼,既有成命,固非克讓所得距違。天序不可以無統,人神不可以曠主。」炎虔奉皇運,寅畏天威,敢不欽承休命,敬簡元辰,升壇受禪,告類上帝,以永答眾望。敷佑萬國,惟明德是饗。《晉書·武帝紀》、《宋書·禮志》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