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廣總督蔣攸銛奏聞遞送日本國難夷赴浙搭船回國摺

奏聞遞送日本國難夷赴浙搭船回國
大清兩廣總督 蔣攸銛
嘉慶十八年十月十六日
1813年11月8日

  兩廣總督臣蔣攸銛跪奏,爲遞送日本國難夷赴浙搭船回國,恭摺奏聞事。

  據香山縣稟稱,本年八月十六日,據澳門西洋夷目唩嚟哆具稟,有該國夷船自呂宋國貿易回澳,附搭日本國遭風難夷三名到粵,詢問該難夷姓名,言語不通,察其服色,係屬日本國夷人,懇請發遣回國等情。當即督同藩司曾燠飭查,廣東向無赴日本國貿易商船,無從由本省遣送回國,檢查乾隆五十四年暨六十年,有日本國難夷遭風漂流至粵,經前督臣福康安、朱珪先後奏明,委員護送浙江,交乍浦同知收管,附便搭送回國在案。此次日本國難夷漂流到粵,事同一律,自應查照向辦成案,即爲資送回國,以仰副聖主懷柔遠人至意。

  除按名酌予賞卹,一面照例支給口糧、行糧、菜薪銀兩,委員護送至浙,附搭便船回國,並諮明浙江撫臣查辦外,臣謹恭摺具奏,伏乞皇上睿鑒。謹奏。

  (硃批):覽。

  嘉慶十八年十月十六日

  (宮中硃批奏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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