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聲甘州 (謝應芳)
八聲甘州 作者:謝應芳 明 |
喚常娥白兔下蟾宮,玉杵搗玄霜。
自焚蘭古鼎,心融靈素,默契歧黃。
不假殘膏賸馥,時俗共傳方。
用我上池水,遍洗膏肓。
家住六龍城裏,有舊家風月,三徑蒼筤。
更一林、新栽紅杏暖生香。
問年來活人多少,只辴然微笑說尋常。
誰能為,寫成佳傳,汗竹流芳。
記年時東走避風塵,隨處覓桃源。
偶相逢一笑,堠山西畔,喬木參天。
百尺元龍樓上,下榻許高眠。
鼓我瓠巴瑟,魚鳥欣然。
每日春風池館,有竹林諸阮,醉袖聯翩。
要簪花捧硯,常挾兩飛仙。
又安知、桑田變海,竟飄零、老去雪盈顛。
綈袍外、故人餘意,肝膽雕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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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9年7月1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版權局版權管理司關於古籍標點等著作權問題的答覆《權司1999第45號》,認為僅加標點不足以有創作性,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現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取代其地位)的公平和等價有償原則,利用他人的智力勞動,至少應當支付相應的對價。此處民法通則的公平和等價有償原則與著作權是分別的話題。
- 中華民國94年(2005年)4月15日,中華民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智慧財產局解釋令函(存檔)也認爲僅對古文加標點不足以取得新著作權。
另請參見:章忠信《著作權筆記·句讀的著作權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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