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機關信訪工作規定

《公安機關信訪工作規定》的版本
《公安機關信訪工作規定》的版本包括:
  1. 《公安機關信訪工作規定》(2005年版)於2005年8月18日由公安部發布施行。公安部於2023年6月29日通過第166號令,發布《公安機關關於廢止〈公安機關信訪工作規定〉的決定》,於2023年7月1日正式廢止該規定。
  2. 《公安機關信訪工作規定》(2023年版)經公安部黨委會審議通過,於2023年5月19日以公通字〔2023〕9號文印發,自2023年7月1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