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關於保留廢止修改有關收容教育規範性文件的通知
公安部關於保留廢止修改有關收容教育規範性文件的通知 |
公安部關於保留廢止修改有關收容教育 規範性文件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公安局:
根據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有關收容教育法律規定和制度的決定》,公安部對有關收容教育的規範性文件進行了清理,決定保留2件,廢止3件,修改6件(規範性文件繼續有效,其中涉及收容教育的內容廢止)。
、附件:公安部決定保留廢止修改有關收容教育規範性文件的目錄.wps
公安部
2020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