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下達2019年支持學前教育發展資金預算的通知

關於下達2019年支持學前教育發展資金預算的通知
財科教〔2019〕20號
2019年3月29日
發布機關:財政部 教育部
財政部網站

關於下達2019年支持學前教育發展資金預算的通知

財科教〔2019〕2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教育廳(局、教委):

為貫徹《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學前教育深化改革規範發展的若干意見》有關部署,支持實施好第三期學前教育行動計劃,經研究,現核定下達你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2019年支持學前教育發展資金預算(項目代碼:Z135050000015),詳見附件。如果相關轉移支付辦法有調整或變化,將再行清算。收入列1100245「教育共同財政事權轉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教育支出」相關項。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省份要按照《關於實施第三期學前教育行動計劃的意見》要求,切實發揮省級統籌作用,科學規劃幼兒園布局,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堅持公辦民辦並舉、多種形式擴大普惠性學前教育資源。要按照輕重緩急原則合理安排預算,科學分配資金。對「三區三州」以及「三區三州」 之外貧困人口多、貧困程度深、脫貧難度大的其他深度貧困地區原有投入保持不減,增量資金重點支持。要進一步健全幼兒資助制度,確保幼兒資助投入規模只增不減,確保建檔立卡等家庭經濟困難幼兒優先獲得資助。在安排具體項目時,要同發展改革部門安排的基本建設項目進行核對,避免交叉重複。

二、各省級教育、財政部門要參照2019年支持學前教育發展資金整體績效目標(附件2)和本省獲得的補助額度,對本地區績效目標進行調整,在收到預算文件60日內填報區域績效目標申報表,報教育部、財政部備案,並抄送財政部駐當地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備案後的績效目標作為績效監控和績效評價的依據。請在組織預算執行中對照區域績效目標做好績效監控和評價, 強化績效評價結果運用。同時,請參照中央做法,將你省績效目標及時對下分解,做好省內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

三、各省份要按照《中央財政支持學前教育發展資金管理辦法》(財科教〔2017〕131號),切實加強資金管理。對擠占、挪用、虛列、套取補助資金等行為,將按照《預算法》《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附件:1.2019年支持學前教育發展資金預算表

      2.支持學前教育發展資金整體績效目標表

財政部  教育部

2019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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