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下達2020年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獎補資金預算的通知

關於下達2020年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獎補資金預算的通知
財預〔2020〕65號
2020年6月19日
發布機關:財政部
財政部網站

關於下達2020年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獎補資金預算的通知

財預〔2020〕65號

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

為支持縣級政府兜住「保基本民生、保工資、保運轉」底線,中央財政現下達你省(區、市,以下簡稱省)2020年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獎補資金預算,扣除《財政部關於提前下達2020年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獎補資金預算的通知》(財預〔2019〕176號)、《財政部關於預撥2020年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獎補資金預算的通知》(財預〔2020〕8號)已下達部分,此次下達你省金額見附件,項目代碼為Z135110059001,列入2020年政府收支分類科目「1100207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獎補資金收入」。按照中央財政實行特殊轉移支付機制資金監督管理辦法,2020年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獎補資金中的部分資金(具體額度見附件)納入直達資金管理,並納入中央財政直達資金監控系統全程監測。該項直達資金的標識為「01002正常轉移支付」,該標識貫穿資金分配、撥付、使用等整個環節,且保持不變。由於此次下達金額小於直達資金額度,請相應調整部分此前已下達資金。

省級財政要切實承擔起主體責任,按照資金管理辦法,結合本地實際,合理測算分配中央獎補資金,加強「三保」等重點領域經費保障,堅持「三保」支出在財政支出中的優先順序,進一步均衡省以下財力分配,加大對基層特別是財政困難地區的支持力度,切實提高縣鄉政府基本財力保障水平,切實兜牢縣級「三保」底線。同時,在收到本通知10日內,研究提出直達市縣基層資金部分的具體分配方案報送我部備案,待我部審核同意後再行下達市縣。省級、地市級財政在下達直達資金部分時,應單獨下發預算指標文件,並保持中央財政直達資金標識不變,同時在指標管理系統中及時登錄有關指標和直達資金標識,導入直達資金監控系統,確保數據真實、賬目清晰、流向明確。

基層財政要加強中央財政直達資金統籌使用,積極改善民生;將中央財政直達資金分解落實到單位和具體項目時,對於資金來源既包含中央財政直達資金又包含其他資金的,應在預算指標文件、指標管理系統中按資金明細來源分別列示,在指標系統中分別登錄,並將中央財政直達資金部分導入直達資金監控系統。

需要說明的是,中央財政下達的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獎補資金中包含支持你省深度貧困地區脫貧攻堅資金,具體額度見附件,請及時將上述資金下達到有關貧困縣(市、區、旗),並督促其加強資金使用管理,統籌支持本地區脫貧攻堅工作。

附件:2020年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獎補資金預算分配表

財 政 部

2020年6月19日

附件:2020年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獎補資金預算分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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