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西薩摩亞建立外交關係的聯合公報

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西薩摩亞建立外交關係的聯合公報
1975年11月6日於阿皮亞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西薩摩亞政府根據中國人民和薩摩亞人民的利益和彼此之間的友誼,決定自一九七五年十一月六日起互相承認並建立外交關係。

兩國政府同意,在互相尊重主權和領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內政、平等互利和和平共處的原則基礎上,發展兩國之間的外交關係以及友好和合作關係。

中國政府重申: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省。西薩摩亞政府承認中國政府的這一立場。

西薩摩亞政府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為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

兩國政府商定,兩國建交後,雙方將根據國際慣例為對方的外交代表履行職務提供一切必要的協助。

中華人民共和國
政府代表
裴堅章
(簽字)

西薩摩亞總理
兼外交部長
圖普亞·塔馬塞塞·利洛菲第四
(簽字)

一九七五年十一月六日於阿皮亞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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