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企業職工教育經費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

關於企業職工教育經費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8〕51號
2018年5月7日
發布機關:財政部 稅務總局
財政部網站

關於企業職工教育經費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8〕5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

為鼓勵企業加大職工教育投入,現就企業職工教育經費稅前扣除政策通知如下:

一、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8%的部分,准予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超過部分,准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二、本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執行。

財政部

稅務總局

2018年5月7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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