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做好新冠肺炎康復者捐獻恢復期血漿招募動員服務工作的通知
關於做好新冠肺炎康復者捐獻恢復期血漿招募動員服務工作的通知 國衛辦醫函〔2020〕148號 2020年2月18日於北京市 發布機關: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辦公廳、中國紅十字會總會辦公室 發布於2020年2月19日 |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辦公廳2020年2月19日印發 |
國衛辦醫函〔2020〕148號
關於做好新冠肺炎康復者捐獻恢復期血漿招募動員服務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健康委、紅十字會:
近期,為滿足臨床救治工作需要,各地陸續開展了採集新冠肺炎康復者恢復期血漿治療重症、危重症患者工作。為保障捐獻血漿者權益,鼓勵更多的新冠肺炎康復者捐獻血漿,現就做好捐獻恢復期血漿相關招募動員服務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做好重症、危重症患者救治、降低病死率是當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突出任務,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紅十字會、醫療機構和血站要充分認識做好新冠肺炎康復者捐獻恢復期血漿(以下簡稱捐獻恢復期血漿)招募動員服務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協調機制,形成工作合力。
二、地方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紅十字會要在當地聯防聯控機制(領導小組、指揮部)指導下,進一步強化社會動員,利用多種渠道大力宣傳捐獻恢復期血漿的先進人物和感人事跡,弘揚無私奉獻和大愛無疆的人道主義精神,營造積極的社會氛圍,倡導、動員符合條件的新冠肺炎康復者踴躍捐獻血漿,挽救重症、危重症患者生命。
三、地方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紅十字會要在當地聯防聯控機制(領導小組、指揮部)指導下,按照《獻血法》等法律法規,協調相關部門制訂出台捐獻恢復期血漿的激勵制度,褒揚捐獻血漿、挽救他人的高尚行為。捐獻恢復期血漿的新冠肺炎康復者享受無償獻血者榮譽和待遇,捐獻血漿200毫升視為捐獻一次全血。獻血漿後,發放《獻血證》並將獻血漿者信息錄入全國血液管理信息系統,按規定參與無償獻血表彰活動。
四、承擔血漿捐獻工作任務的醫療機構和血站,應當遵照《新冠肺炎康復者恢復期血漿臨床治療方案(試行第一版)》要求,嚴格按照臨床醫師對捐獻者的評估意見制訂血漿採集計劃,不得超采、頻采;組織做好捐獻血漿前、中、後各項服務工作,以捐獻者為中心,切實維護捐獻者健康權益,保障獻漿安全。地方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依據《獻血法》等對血站加強指導,維護正常獻血秩序;地方各級紅十字會應當組織志願者積極參與諮詢、服務、隨訪等工作。
★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办公厅 |
★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 办公室 | |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辦公廳 | 中國紅十字會總會辦公室 | |
2020年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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