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公布第三批彌勒縣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通知

第二批 關於公布第三批彌勒縣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通知
彌政辦發〔1997〕39號
1997年7月11日
發布機關:彌勒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第四批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屬各委、辦、局、總公司:

經縣人民政府常務會一九九七年七月十日研究決定,張沖故居等三項為第三批彌勒縣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現予公布。請各鄉鎮人民政府進一步加強對文物保護工作的領導,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的規定和要求,由縣文體局與當地政府共同研究對第三批縣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劃定保護範圍,作出標誌說明,逐步建立科學記錄檔案,切實做好保護和管理工作。

附:1、第三批彌勒縣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名單。

2、張沖故居等三項文物保護單位簡介。

彌勒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一九九七年七月十一日


附一:

第三批彌勒縣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名單
古建築及歷史紀念建築物(共三項)
編號 分類號 名稱 時代 地址 備註
1 1 張沖故居 民國 東山 (始建於清)
2 2 廣東會館 清康熙 竹園
3 3 玉皇閣 民國 彌陽 (始建於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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