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加強中國—東盟共同的可持續發展聯合聲明

關於加強中國—東盟共同的可持續發展聯合聲明
2022年11月11日

我們,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東南亞國家聯盟(東盟)成員國,於2022年11月11日齊聚在柬埔寨金邊舉行第25次中國—東盟領導人會議。

滿意地憶及2021年中國—東盟建立對話關係30周年紀念活動及反映在紀念峰會聯合聲明中的重大成就,特別是宣布建立有意義、實質性、互利的中國—東盟全面戰略夥伴關係;

憶及雙方近年來共同制定的重要文件,包括《中國—東盟戰略夥伴關係2030年願景》、《中國—東盟建立對話關係30周年紀念峰會聯合聲明》、《中國—東盟關於合作支持〈東盟全面復甦框架〉的聯合聲明》和《關於加強中國—東盟綠色與可持續發展合作的聯合聲明》;

重申《聯合國憲章》、《東盟憲章》、《東南亞友好合作條約》、和平共處五項原則、《東亞峰會互利關係原則宣言(巴厘原則)》以及公認的國際法原則中體現的原則、共同價值觀和規範;

支持東盟在塑造區域架構中發揮引領作用,通過東盟主導機制促進雙方密切合作;

讚賞地注意到雙方在2021年和2022年可持續發展合作年框架下開展了形式多樣的活動;

歡迎中國和東盟提出的旨在促進地區可持續發展的聲明和願景,包括《東盟共同體願景2025》、東盟印太展望、「一帶一路」倡議;

讚賞中方提出的全球發展倡議,該倡議致力於同聯合國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相互促進;注意到中方在全球發展高層對話會上宣布新的資金舉措,推動全球發展;重視中方倡議本地區共建和平家園、安寧家園、繁榮家園、美麗家園、友好家園;

認識到本地區面臨日益錯綜複雜的挑戰,包括地緣政治演變、保護主義、複雜的跨國威脅、氣候變化和科技巨變,新冠肺炎疫情及其對民生、社會和經濟的負面衝擊進一步加劇上述挑戰;

認識到在重大挑戰面前,中國和東盟共同促進全球和地區健康發展環境、維護地區和平、穩定和安寧、共享發展機遇、分享發展經驗的重要性;強調中國東盟合作推進共同發展,有利於推動地區和全球實現可持續發展目標;

強調秉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落實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堅持包容性增長,建設與自然和諧共處的未來,努力不讓任何一個國家、任何一個人掉隊;

注意到發展問題在國際合作議程中的重要性,強調國際發展合作應堅持因地制宜,以發展中國家實際需求為導向,注重通過合作、最佳實踐分享和技術援助等開展能力建設,包括通過東盟主導機制開展合作;

特此決定:

一、重申堅持發展導向和發展優先,通過共商共建深化合作,建設有意義、實質性、互利的中國—東盟全面戰略夥伴關係,促進和平、安寧、繁榮和可持續發展;

二、繼續落實東盟一體化倡議和《東盟全面復甦框架》;強調東盟團結和中心地位在推進東盟次區域發展中的重要性;鑑於新冠肺炎疫情帶來新的發展差距、挑戰和優先事項,認識到次區域發展對促進東盟區域一體化和共同體建設,尤其是對縮小東盟內部及東盟與其他地區發展差距的重要作用;

三、推進基礎設施建設合作,加快落實《中國—東盟關於「一帶一路」倡議與〈東盟互聯互通總體規劃2025〉對接合作的聯合聲明》,提高中國和東盟互聯互通水平,為跨境旅行、貿易和人員往來提供便利;

四、支持東盟印太展望提出的四大優先領域,即海上、互聯互通、聯合國2030可持續發展目標、經濟及其它領域合作;推動「一帶一路」倡議同東盟印太展望開展互利合作,探討通過全球發展倡議開展發展合作,助力實現《東盟共同體願景2025》,支持東盟共同體建設進程,進一步加強現有東盟主導機制;

五、推進第四次工業革命和數字化轉型合作,包括智能製造和綠色工業化合作,共同探索建設經濟走廊和國際產能合作示範區,歡迎感興趣的東盟國家參與共建中新(重慶)戰略性互聯互通示範項目「國際陸海貿易新通道」,共同提高本地區供應鏈的聯通性和韌性;

六、落實《中國—東盟建設面向未來更加緊密的科技創新夥伴關係行動計劃(2021-2025)》,拓展科技創新合作;

七、落實中國東盟數字經濟合作年成果,進一步加強雙方在電子商務、智慧城市、人工智能、中小微企業、數字技術與應用領域人力資本開發、數字轉型和網絡安全等領域合作,發展數字經濟,促進婦女創業;

八、加強在新能源技術開發應用、綠色投融資、能力建設等方面的合作,推動能源轉型和產業結構升級,歡迎建立中國-東盟清潔能源合作中心,實現低碳經濟發展和綠色可持續增長;

九、持續推進區域經濟一體化,歡迎正式啟動中國-東盟自貿區3.0版談判,支持全面有效落實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RCEP),深化海關、應對技術性貿易壁壘和衛生與植物衛生合作,促進貿易便利化;充分發揮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中國—東盟博覽會、中國—東盟商務與投資峰會及其它平台作用,支持東盟擴大農產品等對華出口;

十、加強公共衛生領域合作,落實「中國—東盟公共衛生合作倡議」,儘早就《中國—東盟衛生合作諒解備忘錄》達成一致;加強減災和災害管理合作,落實《中國—東盟災害管理工作計劃(2021-2025)》;支持東盟實現區域內糧食、疫苗、醫療物資和能源等關鍵物資的本地區生產和開放順暢供應;

十一、堅持在促進可持續和包容性發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繼續舉辦中國—東盟社會發展與減貧論壇、村官交流項目等機制性交流活動和試點示範項目,促進社會發展、減貧和區域糧食安全;

十二、加強婦女在落實《東盟全面復甦框架》中的作用,促進可持續發展,增強地區社會經濟韌性;

十三、注意到中方倡議設立中國-東盟共同發展專項貸款,鼓勵通過中國—東盟合作基金進一步促進中國東盟務實合作;鼓勵世界銀行、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亞洲開發銀行等全球和區域金融機構為本地區提供更多發展資源;

十四、依託中國和東盟國家智庫開展能力建設和經驗交流等活動,為循環經濟和可持續發展等領域的政策制定提供支持。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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