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13號) (玉環市)

關於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12號) 關於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13號)
制定機關:玉環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2020年2月4日
關於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14號)
來自玉環市人民政府官方微信公眾號

  鑑於當前疫情防控的嚴峻形勢,根據上級要求,決定在全市範圍內進一步嚴格實施管控措施,現通告如下:

  一、從嚴控制出行,每戶家庭(居家隔離家庭除外)每兩天可指派1名相對固定的家庭成員外出採購生活物資。

  二、出租房房東一律不得出租給來自湖北、溫州等疫情嚴重地區的住客(原居住未返鄉的住客除外),在疫情穩定前不得擅自接收新的返玉人員。

  三、零售藥店須建立信息登記報告制度,對購買治療發熱、咳嗽以及抗病毒藥品的人員,一律立即抄告所在鄉鎮(街道)。

玉環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2020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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