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23號) (玉環市)
← | 關於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22號) | 關於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23號) 制定機關:玉環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2020年2月19日 |
關於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24號) |
來自玉環市人民政府官方微信公眾號 |
為滿足群眾生產生活出行需求,決定恢復城市交通,現通告如下:
一、恢復城鄉公交、出租車運營和玉環客運中心至溫嶺火車站專線運營。
二、市民須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碼」上車,自行登錄「實名碼」(乘客信息登記系統),使用市民卡或支付寶、微信支付等移動支付方式,發熱、咳嗽症狀人員禁止乘車。
三、公交公司須嚴格控制公共交通工具的實載率,各公交場站設立消毒點,確保營運車輛做到每趟一消毒。
四、所有公共交通車輛在行駛時必須保持通風狀態,不得使用空調。公共車輛實載量不超過50%,人員不得並排相鄰而坐,每車安排專人測量乘客體溫、核驗健康碼。
五、各出租車企業須嚴格採取防疫舉措,落實固定消毒點;司機必須做好自我防護,駕車時保持車輛通風。
六、在疫情一級響應解除之前,出租車不准出台州市外營運,不准拼載乘客營運,不准開空調營運。
本通告自2月20日起施行。
玉環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2020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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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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