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5號) (玉環市)
← | 關於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4號) | 關於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5號) 制定機關:玉環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2020年1月28日 |
關於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6號) |
來自玉環新聞網 |
為切實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確保廣大人民群眾的健康安全,現就疫情防控居家隔離有關工作通告如下:
一、居家隔離人員必須服從隔離管控要求,不得離開居住場所、不得故意隱瞞症狀、不得和家人近距離接觸、不得招呼親朋好友上門走動。
二、對違反隔離管控要求的居家隔離人員,一律採取強制措施送至集中安置點強制留置,造成不利影響或嚴重後果的,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處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三、請廣大市民積極參與監督,監督電話:12345。
玉環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指揮部
2020年1月28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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