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加快構建全國一體化大數據中心協同創新體系的指導意見

關於加快構建全國一體化大數據中心協同創新體系的指導意見
發改高技〔2020〕1922號
2020年12月23日
發布機關:發展改革委 網信辦 工業和信息化部 能源局
發展改革委網站

關於加快構建全國一體化大數據中心協同創新體系的指導意見

發改高技〔2020〕192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數據是國家基礎戰略性資源和重要生產要素。加快構建全國一體化大數據中心協同創新體系,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的具體舉措。以深化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為核心,優化數據中心建設布局,推動算力、算法、數據、應用資源集約化和服務化創新,對於深化政企協同、行業協同、區域協同,全面支撐各行業數字化升級和產業數字化轉型具有重要意義。為進一步促進新型基礎設施高質量發展,深化大數據協同創新,經國務院同意,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全面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建設全國一體化大數據中心的重要講話精神,按照國務院統一部署,以加快建設數據強國為目標,強化數據中心、數據資源的頂層統籌和要素流通,加快培育新業態新模式,引領我國數字經濟高質量發展,助力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二)基本原則。

統籌規劃,協同推進。堅持發展與安全並重。統籌數據中心、雲服務、數據流通與治理、數據應用、數據安全等關鍵環節,協同設計大數據中心體系總體架構和發展路徑。

科學求實,因地制宜。充分結合各部門、各行業、各地區實際,根據國際發展趨勢,尊重產業和技術發展規律,科學論證,精準施策。

需求牽引,適度超前。以市場實際需求決定數據中心和服務資源供給。着眼引領全球雲計算、大數據、人工智能、區塊鏈發展的長遠目標,適度超前布局,預留發展空間。

改革創新,完善生態。正確處理政府和市場關係,破除制約大數據中心協同創新體系發展的政策瓶頸,着力營造適應大數據發展的創新生態,發揮企業主體作用,引導市場有序發展。

(三)總體思路。

加強全國一體化大數據中心頂層設計。優化數據中心基礎設施建設布局,加快實現數據中心集約化、規模化、綠色化發展,形成「數網」體系;加快建立完善雲資源接入和一體化調度機制,降低算力使用成本和門檻,形成「數紐」體系;加強跨部門、跨區域、跨層級的數據流通與治理,打造數字供應鏈,形成「數鏈」體系;深化大數據在社會治理與公共服務、金融、能源、交通、商貿、工業製造、教育、醫療、文化旅遊、農業、科研、空間、生物等領域協同創新,繁榮各行業數據智能應用,形成「數腦」體系;加快提升大數據安全水平,強化對算力和數據資源的安全防護,形成「數盾」體系。

二、發展目標

到2025年,全國範圍內數據中心形成布局合理、綠色集約的基礎設施一體化格局。東西部數據中心實現結構性平衡,大型、超大型數據中心運行電能利用效率降到1.3以下。數據中心集約化、規模化、綠色化水平顯著提高,使用率明顯提升。公共雲服務體系初步形成,全社會算力獲取成本顯著降低。政府部門間、政企間數據壁壘進一步打破,數據資源流通活力明顯增強。大數據協同應用效果凸顯,全國範圍內形成一批行業數據大腦、城市數據大腦,全社會算力資源、數據資源向智力資源高效轉化的態勢基本形成,數據安全保障能力穩步提升。

三、創新大數據中心體系構建

統籌圍繞國家重大區域發展戰略,根據能源結構、產業布局、市場發展、氣候環境等,在京津冀、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成渝等重點區域,以及部分能源豐富、氣候適宜的地區布局大數據中心國家樞紐節點。節點內部優化網絡、能源等配套資源,引導數據中心集群化發展;匯聚聯通政府和社會化算力資源,構建一體化算力服務體系;完善數據流通共性支撐平台,優化數據要素流通環境;牽引帶動數據加工分析、流通交易、軟硬件研發製造等大數據產業生態集聚發展。節點之間建立高速數據傳輸網絡,支持開展全國性算力資源調度,形成全國算力樞紐體系。(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央網信辦牽頭,各地區、各部門負責)

四、優化數據中心布局

(一)優化數據中心供給結構。發展區域數據中心集群,加強區域協同聯動,優化政策環境,引導區域範圍內數據中心集聚,促進規模化、集約化、綠色化發展。引導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充分整合利用現有資源,以市場需求為導向,有序發展規模適中、集約綠色的數據中心,服務本地區算力資源需求。對於效益差、能耗高的小散數據中心,要加快改造升級,提升效能。(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展改革委牽頭,各地區負責)

(二)推進網絡互聯互通。優化國家互聯網骨幹直連點布局,推進新型互聯網交換中心建設,提升電信運營商和互聯網企業互聯互通質量,優化數據中心跨網、跨地域數據交互,實現更高質量數據傳輸服務。積極推動在區域數據中心集群間,以及集群和主要城市間建立數據中心直連網絡。加大對數據中心網絡質量和保障能力的監測,提高網絡通信質量。推動降低國內省際數字專線電路、互聯網接入帶寬等主要通信成本。(工業和信息化部牽頭,各地區負責)

(三)強化能源配套機制。探索建立電力網和數據網聯動建設、協同運行機制,進一步降低數據中心用電成本。加快制定數據中心能源效率國家標準,推動完善綠色數據中心標準體系。引導清潔能源開發使用,加快推廣應用先進節能技術。鼓勵數據中心運營方加強內部能耗數據監測和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鼓勵各地區結合布局導向,探索優化能耗政策,在區域範圍內探索跨省能耗和效益分擔共享合作。推動綠色數據中心建設,加快數據中心節能和綠色化改造。(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牽頭,各地區負責)

(四)拓展基礎設施國際合作。持續加強數據中心建設與使用的國際交流合作。圍繞「一帶一路」建設,加快推動數據中心聯通共用,提升全球化信息服務能力。加速「一帶一路」國際關口局、邊境站、跨境陸海纜建設,沿途積極開展國際數據中心建設或合作運營。整合算力和數據資源,加快提升產業鏈端到端交付能力和運營能力,促進開展高質量國際合作。(中央網信辦、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展改革委牽頭,各地區負責)

五、推動算力資源服務化

(一)構建一體化算力服務體系。加快建立完善雲資源接入和一體化調度機制,以雲服務方式提供算力資源,降低算力使用成本和門檻。支持建設高水平雲服務平台,進一步提升資源調度能力。支持政企合作,打造集成基礎算力資源和公共數據開發利用環境的公共算力服務,面向政府、企業和公眾提供低成本、廣覆蓋、可靠安全的算力服務。支持企業發揮市場化主體作用,創新技術模式和服務體驗,打造集成專業算力資源和行業數據開發利用環境的行業算力服務,支撐行業數字化轉型和新業態新模式培育。(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牽頭,各地區、各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優化算力資源需求結構。以應用為導向,充分發揮雲集約調度優勢,引導各行業合理使用算力資源,提升基礎設施利用效能。對於需後台加工存儲、對網絡時延要求不高的業務,支持向能源豐富、氣候適宜地區的數據中心集群調度;對於面向高頻次業務調用、對網絡時延要求極高的業務,支持向城市級高性能、邊緣數據中心調度;對於其它算力需求,支持向本區域內數據中心集群調度。(各地區、各部門按職責分別負責)

六、加速數據流通融合

(一)健全數據流通體制機制。加快完善數據資源採集、處理、確權、使用、流通、交易等環節的制度法規和機制化運營流程。建立完善數據資源質量評估與價格形成機制。完善覆蓋原始數據、脫敏處理數據、模型化數據和人工智能化數據等不同數據開發層級的新型大數據綜合交易機制。探索有利於超大規模數據要素市場形成的財稅金融政策體系。開展數據管理能力評估貫標,引導各行業、各領域提升數據管理能力。(發展改革委、中央網信辦、工業和信息化部牽頭,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促進政企數據對接融合。通過開放數據集、提供數據接口、數據沙箱等多種方式,鼓勵開放對於民生服務、社會治理和產業發展具有重要價值的數據。探索形成政企數據融合的標準規範和對接機制,支持政企雙方數據聯合校驗和模型對接,有效滿足政府社會治理、公共服務和市場化增值服務需求。(中央網信辦、發展改革委牽頭,各地區、各部門按職能分工負責)

(三)深化政務數據共享共用。充分依託全國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發揮國家數據共享交換平台數據交換通道的支撐作用,建立健全政務數據共享責任清單機制,拓展政務數據共享範圍。加快建設完善數據共享標準體系,解決跨部門、跨地區、跨層級數據標準不一、數據理解難、機器可讀性差、語義分歧等問題,進一步打破部門數據壁壘。(國務院辦公廳、發展改革委牽頭,各地區、各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深化大數據應用創新

(一)提升政務大數據綜合治理能力。圍繞國家重大戰略布局,推動開展大數據綜合應用。依託全國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和國家「互聯網+監管」系統,深化政務服務和監管大數據分析應用。支持各部門利用行業和監管數據,建設面向公共衛生、自然災害等重大突發事件處置的「數據靶場」,定期開展「數據演習」,為重大突發事件期間開展決策研判和調度指揮提供數據支撐。(國務院辦公廳、發展改革委牽頭,各部門、各地區按職能分工負責)

(二)加強大數據公共服務支撐。聚焦大數據應用共性需求,鼓勵構建集成自然語言處理、視頻圖像解析、數據可視化、語音智能問答、多語言機器翻譯、數據挖掘分析等功能的大數據通用算法模型和控件庫,提供規範統一的大數據服務支持。(各地區、各部門負責)

(三)推動行業數字化轉型升級。支持打造「行業數據大腦」,推動大數據在各行業領域的融合應用。引導支持各行業上雲用雲,豐富雲上應用供給,加快數字化轉型步伐。推動以大數據、雲服務促進新業態新模式發展,支持企業線上線下業務融合,培育數據驅動型企業。(各地區、各部門負責)

(四)推進工業大數據平台建設。支持工業互聯網大數據中心標準建設,加強工業互聯網數據匯聚、共享和創新應用,賦能製造業高質量發展。鼓勵構建重點產業、重大工程數據庫,為工業發展態勢監測分析和預警預判提供數據支撐。(工業和信息化部牽頭,各地區、各部門按職能分工負責)

(五)加快城市大數據創新應用。支持打造「城市數據大腦」,健全政府社會協同共治機制,加快形成統一規範、互聯互通、安全可靠的城市數據供應鏈,面向城市治理、公共服務、產業發展等提供數據支撐。加快構建城市級大數據綜合應用平台,打通城市數據感知、分析、決策和執行環節,促進提升城市治理水平和服務能力。(各地區負責)

八、強化大數據安全防護

(一)推動核心技術突破及應用。圍繞服務器芯片、雲操作系統、雲數據庫、中間件、分布式計算與存儲、數據流通模型等環節,加強對關鍵技術產品的研發支持。鼓勵IT設備製造商、數據中心和雲服務提供商、數字化轉型企業等產業力量聯合攻關,加快科技創新突破和安全可靠產品應用。(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央網信辦牽頭,各地區負責)

(二)強化大數據安全保障。加快構建貫穿基礎網絡、數據中心、雲平台、數據、應用等一體協同安全保障體系,提高大數據安全可靠水平。基礎網絡、數據中心、雲服務平台等嚴格落實網絡安全法律法規和政策標準要求,開展通信網絡安全防護工作,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和同步運行網絡安全設施,提升應對高級威脅攻擊能力。加快研究完善海量數據匯聚融合的風險識別與防護技術、數據脫敏技術、數據安全合規性評估認證、數據加密保護機制及相關技術監測手段等。各行業加強上雲應用的安全防護,保障業務在線安全運行。(中央網信辦、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牽頭,各地區、各部門負責)

九、保障措施

(一)完善工作機制。各地區、各部門要提高認識,加強跨地區、跨部門、跨層級協同聯動。依託促進大數據發展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央網信辦會同有關部門建立一體化大數據中心協同創新體系工作機制,充分發揮專家決策諮詢的作用。各地區要建立工作協調機制,統籌相關力量,積極推動大數據中心體系建設。(各地區、各部門負責)

(二)抓好任務落實。各地區、各部門要結合實際,堅持小切口大帶動,在大數據機制管理、產業布局、技術創新、安全評估、標準制定、應用協同等方面積極探索,積累和推廣先進經驗。鼓勵各地區創新相關配套政策,制定符合自身特點的一體化大數據中心建設規劃和協同創新實施方案,並加快推進落實。(各地區、各部門負責)

國家發展改革委

中 央 網 信 辦

工業和信息化部

國 家 能 源 局

2020年12月23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