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醫院執行《政府會計制度——行政事業單位會計科目和報表》的銜接規定
關於醫院執行《政府會計制度——行政事業單位會計 科目和報表》的銜接規定 財會〔2018〕24號 制定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2018年8月27日 有效期:2019年1月1日至今 |
我部於2017年10月24日印發了《政府會計制度——行政事業單位會計科目和報表》(財會〔2017〕25號,以下簡稱新制度)。原執行《醫院會計制度》(財會〔2010〕27號,以下簡稱原制度)的公立醫院(以下簡稱醫院),自2019年1月1日起執行新制度,不再執行原制度。為了確保新舊會計制度順利過渡,現對醫院執行新制度及《關於醫院執行〈政府會計制度——行政事業單位會計科目和報表〉的補充規定》(以下簡稱補充規定)的有關銜接問題規定如下:
一、新舊制度銜接總要求
編輯(一)自2019年1月1日起,醫院應當嚴格按照新制度及補充規定進行會計核算、編制財務報表和預算會計報表。
(二)醫院應當按照本規定做好新舊制度銜接的相關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根據原賬編制2018年12月31日的科目餘額表,並按照本規定要求,編制原賬的部分科目餘額明細表(參見附表1、附表2)。
2.按照新制度及補充規定設立2019年1月1日的新賬。
3.按照本規定要求,登記新賬的財務會計科目餘額和預算結餘科目餘額,包括將原賬科目餘額轉入新賬財務會計科目、按照原賬科目餘額登記新賬預算結餘科目(醫院新舊會計制度轉賬、登記新賬科目對照表參見附表3),將未入賬事項登記新賬科目,並對相關新賬科目餘額進行調整。原賬科目是指按照原制度規定設置的會計科目。
4.按照登記及調整後新賬的各會計科目餘額,編制2019年1月1日的科目餘額表,作為新賬各會計科目的期初餘額。
5.根據新賬各會計科目期初餘額,按照新制度及補充規定編制2019年1月1日資產負債表。
(三)及時調整會計信息系統。醫院應當按照新制度及補充規定要求對原有會計信息系統進行及時更新和調試,實現數據正確轉換,確保新舊賬套的有序銜接。
二、財務會計科目的新舊銜接
編輯(一)將2018年12月31日原賬會計科目餘額轉入新賬財務會計科目
編輯1.資產類
編輯(1)「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其他貨幣資金」、「財政應返還額度」、「短期投資」、「壞賬準備」、「待攤費用」、「固定資產」、「無形資產」、「長期待攤費用」、「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
新制度設置了「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其他貨幣資金」、「財政應返還額度」、「短期投資」、「壞賬準備」、「待攤費用」、「固定資產」、「無形資產」、「長期待攤費用」、「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其核算內容與原賬的上述相應科目的核算內容基本相同。轉賬時,醫院應當將原賬的上述科目餘額直接轉入新賬的相應科目。其中,還應當將原賬的「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科目餘額中屬於新制度規定受託代理資產的金額,轉入新賬的「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科目下「受託代理資產」明細科目。
(2)「應收在院病人醫療款」和「應收醫療款」科目
新制度及補充規定設置了「應收賬款」科目,並在該科目下設置了「應收在院病人醫療款」、「應收醫療款」和「其他應收賬款」明細科目。「應收在院病人醫療款」和「應收醫療款」明細科目的核算內容與原賬的「應收在院病人醫療款」和「應收醫療款」科目的核算內容基本相同。轉賬時,醫院應當將原賬的「應收在院病人醫療款」和「應收醫療款」科目餘額轉入新賬的「應收賬款」科目下「應收在院病人醫療款」和「應收醫療款」明細科目。
(3)「其他應收款」科目
新制度設置了「其他應收款」科目。轉賬時,醫院應當對原賬的「其他應收款」科目餘額進行分析,將原賬「其他應收款」科目中核算的應收長期股權投資的股利,轉入新賬的「應收股利」科目;將原賬「其他應收款」科目中核算的應收長期債權投資的利息,轉入新賬的「應收利息」科目;將原賬「其他應收款」科目中核算出租資產等應收取的款項,轉入新賬的「應收賬款」科目;將原賬「其他應收款」科目中核算的已經付款或開出商業匯票、尚未收到物資的金額,轉入新賬的「在途物品」科目;將剩餘餘額,轉入新賬的「其他應收款」科目。
(4)「預付賬款」科目
新制度設置了「在途物品」和「預付賬款」科目,原制度設置了「預付賬款」科目。轉賬時,醫院應當將原賬「預付賬款」科目中核算的已經付款或開出商業匯票、尚未收到物資的金額,轉入新賬的「在途物品」科目,將剩餘餘額,轉入新賬的「預付賬款」科目。
(5)「庫存物資」科目
新制度設置了「庫存物品」科目,原制度設置了「庫存物資」科目。轉賬時,醫院應當將原賬「庫存物資」科目餘額中屬於醫院受託存儲保管的物資和受託轉贈的物資金額,轉入新賬的「受託代理資產」科目;將原賬「庫存物資」科目餘額中屬於為在建工程購買和使用的材料物資金額,轉入新賬「工程物資」科目;將剩餘餘額,按照醫院庫存物品的類別(如藥品、衛生材料等),分別轉入新賬的「庫存物品」科目的有關明細科目。
(6)「在加工物資」科目
新制度設置了「加工物品」科目,其核算內容與原賬的「在加工物資」科目的核算內容基本相同。轉賬時,醫院應當將原賬的「在加工物資」科目餘額轉入新賬的「加工物品」科目。
(7)「長期投資」科目
新制度設置了「長期股權投資」和「長期債券投資」科目,原制度設置了「長期投資」科目。轉賬時,醫院應當將原賬的「長期投資」科目中核算的股權投資金額,轉入新賬的「長期股權投資」科目及其明細科目;將原賬的「長期投資」科目中核算的債券投資金額,轉入新賬的「長期債券投資」科目及其明細科目。
(8)「累計折舊」科目
新制度設置了「固定資產累計折舊」科目,該科目的核算內容與原賬的「累計折舊」科目的核算內容基本相同。轉賬時,醫院應當將原賬的「累計折舊」科目餘額轉入新賬的「固定資產累計折舊」科目。
(9)「累計攤銷」科目
新制度設置了「無形資產累計攤銷」科目,該科目的核算內容與原賬的「累計攤銷」科目的核算內容基本相同。轉賬時,醫院應當將原賬的「累計攤銷」科目餘額轉入新賬的「無形資產累計攤銷」科目。
(10)「在建工程」科目
新制度設置了「在建工程」科目,該科目的核算內容與原賬的「在建工程」科目的核算內容基本相同。轉賬時,醫院應當將原賬的「在建工程」科目餘額(基建「並賬」後的金額,下同),轉入新賬的「在建工程」科目。
醫院在原賬「在建工程」科目中核算了按照新制度規定應當記入「工程物資」科目內容的,應當將原賬「在建工程」科目餘額中屬於工程物資的金額,轉入新賬的「工程物資」科目。
(11)「固定資產清理」科目
新制度設置了「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該科目的核算內容與原賬的「固定資產清理」科目的核算內容基本相同。轉賬時,醫院應當將原賬的「固定資產清理」科目餘額,轉入新賬的「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
(12)「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科目
由於原賬的「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科目年末無餘額,無需進行轉賬處理。
2.負債類
編輯(1)「短期借款」、「應付票據」、「長期應付款」科目
新制度設置了「短期借款」、「應付票據」、「長期應付款」科目,其核算內容與原賬的上述相應科目的核算內容基本相同。轉賬時,醫院應當將原賬的上述科目餘額直接轉入新賬的相應科目。
(2)「應付賬款」科目
新制度設置了「應付賬款」科目,其核算內容與原制度中「應付賬款」科目的核算內容基本相同。轉賬時,醫院應當將原賬的「應付賬款」科目餘額,轉入新賬的「應付賬款」科目。其中,醫院在原賬的「應付賬款」科目中核算了無力支付銀行承兌匯票而轉入「應付賬款」科目的餘額的,應當將原賬的「應付賬款」科目餘額中屬於因無力支付銀行承兌匯票而轉入應付賬款科目的餘額,轉入新賬的「短期借款」科目。
(3)「應繳款項」科目
新制度設置了「應繳財政款」科目,原制度設置了「應繳款項」科目。轉賬時,醫院應當將原賬的「應繳款項」科目餘額中屬於應繳財政款項的金額轉入新賬的「應繳財政款」科目,將原賬的「應繳款項」科目餘額減去屬於應繳財政款項金額後的差額轉入新賬的「其他應付款」科目。
(4)「預收醫療款」科目
新制度設置了「預收賬款」科目,其核算內容與原賬的「預收醫療款」科目的核算內容基本相同。轉賬時,醫院應當將原賬的「預收醫療款」科目餘額轉入新賬的「預收賬款」科目。
(5)「應付職工薪酬」、「應付社會保障費」科目
新制度設置了「應付職工薪酬」科目,原制度設置了「應付職工薪酬」、「應付社會保障費」科目。轉賬時,醫院應當將原賬的「應付職工薪酬」、「應付社會保障費」科目餘額,轉入新賬的「應付職工薪酬」科目。
(6)「應付福利費」科目
新制度未設置「應付福利費」科目。轉賬時,醫院應當將原賬的「應付福利費」科目餘額轉入新賬的「累計盈餘——新舊轉換盈餘」科目。
(7)「應交稅費」科目
新制度設置了「應交增值稅」和「其他應交稅費」科目,原制度設置了「應交稅費」科目。轉賬時,醫院應當將原賬的「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科目餘額轉入新賬的「應交增值稅」科目,將原賬的「應交稅費」科目餘額減去屬於應交增值稅餘額後的差額,轉入新賬的「其他應交稅費」科目。
(8)「其他應付款」科目
新制度設置了「其他應付款」科目,該科目的核算內容與原賬的「其他應付款」科目的核算內容基本相同。轉賬時,醫院應當將原賬的「其他應付款」科目餘額,轉入新賬的「其他應付款」科目。其中,醫院在原賬的「其他應付款」科目中核算了屬於新制度規定的受託代理負債的,應當將原賬的「其他應付款」科目餘額中屬於受託代理負債的餘額,轉入新賬的「受託代理負債」科目。
(9)「預提費用」科目
新制度設置了「預提費用」科目,該科目的核算內容與原賬的「預提費用」科目的核算內容基本相同。轉賬時,醫院應當將原賬的「預提費用」科目餘額轉入新賬的「預提費用」科目。原賬「預提費用」科目中核算了屬於預提短期借款應付未付利息的,轉賬時,醫院應當將預提短期借款應付未付利息的金額轉入新賬的「應付利息」科目。
(10)「長期借款」科目
新制度設置了「長期借款」科目,該科目的核算內容與原賬的「長期借款」科目的核算內容基本相同。轉賬時,醫院應當將原賬的「長期借款」科目餘額轉入新賬的「長期借款」科目。其中,醫院在原賬的「長期借款」科目中核算了分期付息、到期還本的長期借款應付利息的,應當將原賬的「長期借款」科目餘額中屬於分期付息、到期還本的長期借款應付利息金額轉入新賬的「應付利息」科目。
3.淨資產類
編輯(1)「事業基金」科目
新制度設置了「累計盈餘」科目。該科目的核算內容包含了原賬的「事業基金」科目的核算內容。轉賬時,醫院應當將原賬的「事業基金」科目餘額轉入新賬的「累計盈餘——新舊轉換盈餘」科目。
(2)「專用基金」科目
新制度設置了「專用基金」科目,該科目的核算內容與原賬的「專用基金」科目的核算內容基本相同。轉賬時,醫院應當將原賬的「專用基金」科目餘額轉入新賬的「專用基金」科目。
(3)「待沖基金」科目
依據新制度,無需對原制度中「待沖基金」科目對應內容進行核算。轉賬時,醫院應當將原賬的「待沖基金——待沖財政基金」科目餘額轉入新賬的「累計盈餘——財政項目盈餘」科目,將原賬的「待沖基金——待沖科教項目基金」科目餘額轉入新賬的「累計盈餘——科教盈餘」科目。
(4)「財政補助結轉(余)」、「科教項目結轉(余)」科目
新制度設置了「累計盈餘」科目,該科目的餘額包含了原賬的「財政補助結轉(余)」和「科教項目結轉(余)」科目餘額內容。轉賬時,醫院應當將原賬的「財政補助結轉(余)」科目中項目支出結轉和項目支出結餘部分的餘額轉入新賬的「累計盈餘——財政項目盈餘」科目,將原賬的「財政補助結轉(余)」科目中基本支出結轉部分的餘額轉入新賬的「累計盈餘——醫療盈餘」科目;將原賬的「科教項目結轉(余)」科目餘額轉入新賬的「累計盈餘——科教盈餘」科目。
(5)「結餘分配」科目
新制度設置了「本年盈餘分配」科目,該科目的核算內容與原賬的「結餘分配」科目的核算內容基本相同。新制度規定「本年盈餘分配」科目餘額年末應當轉入「累計盈餘」科目。原賬「結餘分配」科目有借方餘額的,轉賬時,醫院應當將原賬的「結餘分配」科目借方餘額轉入新賬的「累計盈餘——新舊轉換盈餘」科目借方。
(6)「本期結餘」科目
由於原賬的「本期結餘」科目年末無餘額,該科目無需進行轉賬處理。
4.收入類、費用類
編輯由於原賬中收入類、費用類科目年末無餘額,無需進行轉賬處理。自2019年1月1日起,應當按照新制度設置收入類、費用類科目並進行賬務處理。
醫院存在其他本規定未列舉的原賬科目餘額的,應當比照本規定轉入新賬的相應科目。新賬的科目設有明細科目的,應將原賬中對應科目的餘額加以分析,分別轉入新賬中相應科目的相關明細科目。
醫院在進行新舊銜接的轉賬時,應當編制轉賬的工作分錄,作為轉賬的工作底稿,並將轉入新賬的對應原科目餘額及分拆原科目餘額的依據作為原始憑證。
(二)將原未入賬事項登記新賬財務會計科目
編輯1.受託代理資產
編輯醫院在新舊制度轉換時,應當將2018年12月31日前未入賬的受託代理資產按照新制度規定記入新賬。登記新賬時,按照確定的受託代理資產入賬成本,借記「受託代理資產」科目,貸記「受託代理負債」科目。
2.盤盈資產
編輯醫院在新舊制度轉換時,應當將2018年12月31日前未入賬的盤盈資產按照新制度規定記入新賬。登記新賬時,按照確定的盤盈資產及其成本,分別借記有關資產科目,按照盤盈資產成本的合計金額,貸記「累計盈餘——新舊轉換盈餘」科目。
3.預計負債
編輯醫院在新舊制度轉換時,應當將2018年12月31日按照新制度規定確認的預計負債記入新賬。登記新賬時,按照確定的預計負債金額,借記「累計盈餘——新舊轉換盈餘」科目,貸記「預計負債」科目。
醫院存在2018年12月31日前未入賬的其他事項的,應當比照本規定登記新賬的相應科目。
醫院對新賬的財務會計科目補記未入賬事項時,應當編制記賬憑證,並將補充登記事項的確認依據作為原始憑證。
(三)對新賬的相關財務會計科目餘額按照新制度規定的會計核算基礎進行調整
編輯1.調整壞賬準備
編輯新制度要求對醫院收回後無需上繳財政的應收賬款和其他應收款提取壞賬準備。在新舊制度轉換時,醫院應當按照2018年12月31日無需上繳財政的「應收賬款」科目扣除應收在院病人醫療款後的餘額,以及「其他應收款」科目餘額,計算應計提的壞賬準備金額,對比原賬「壞賬準備」科目餘額進行調整。補提壞賬準備時,借記「累計盈餘——新舊轉換盈餘」科目,貸記「壞賬準備」科目;沖回多提壞賬準備時,借記「壞賬準備」科目,貸記「累計盈餘——新舊轉換盈餘」科目。
2.按照權益法調整長期股權投資賬面餘額
編輯對按照新制度規定應當採用權益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在新舊制度轉換時,醫院應當在「長期股權投資」科目下設置「新舊制度轉換調整」明細科目,依據被投資單位2018年12月31日財務報表的所有者權益賬面餘額,以及醫院持有被投資單位的股權比例,計算應享有或應分擔的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的份額,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餘額,借記或貸記「長期股權投資——新舊制度轉換調整」科目,貸記或借記「累計盈餘——新舊轉換盈餘」科目。
3.補提折舊
編輯醫院應當對截至2018年12月31日前購置的未計提完折舊的固定資產,在新舊制度轉換時,按照補充規定提供的折舊年限計算補提一個月折舊,按照由財政項目撥款經費形成的固定資產應補提的金額,借記「累計盈餘——財政項目盈餘」科目,貸記「固定資產累計折舊」科目相關明細科目;按照由科教經費形成的固定資產應補提的金額,借記「累計盈餘——科教盈餘」科目,貸記「固定資產累計折舊」科目相關明細科目;按照其他固定資產應補提的金額,借記「累計盈餘——新舊轉換盈餘」科目,貸記「固定資產累計折舊」科目相關明細科目。
醫院對新賬的財務會計科目期初餘額進行調整時,應當編制記賬憑證,並將調整事項的確認依據作為原始憑證。
三、預算會計科目的新舊銜接
編輯(一)「財政撥款結轉」和「財政撥款結餘」科目及對應的「資金結存」科目餘額
編輯新制度設置了「財政撥款結轉」、「財政撥款結餘」科目及對應的「資金結存」科目。在新舊制度轉換時,醫院應當對原賬的「財政補助結轉(余)」科目餘額中結轉資金的金額進行逐項分析,加上各項結轉轉入的支出中已經計入支出尚未支付財政資金(如發生時列支的應付賬款)的金額,減去已經支付財政資金尚未計入支出(如預付賬款等)的金額,按照增減後的金額登記新賬的「財政撥款結轉」科目及其明細科目貸方,按照原賬的「財政補助結轉(余)」科目餘額中結餘資金的金額登記新賬的「財政撥款結餘」科目及其明細科目貸方。
醫院應當按照原賬「財政應返還額度」科目餘額登記新賬「資金結存——財政應返還額度」科目的借方;按照新賬「財政撥款結轉」和「財政撥款結餘」科目貸方餘額合計數,減去新賬「資金結存——財政應返還額度」科目借方餘額後的差額,登記新賬「資金結存——貨幣資金」科目的借方。
(二)「非財政撥款結轉」科目及對應的「資金結存」科目餘額
編輯新制度設置了「非財政撥款結轉」科目及對應的「資金結存」科目。在新舊制度轉換時,醫院應當對原賬的「科教項目結轉(余)」科目餘額進行逐項分析,加上各項結轉(余)轉入的支出中已經計入支出尚未支付非財政補助專項資金(如發生時列支的應付賬款)的金額,減去已經支付非財政補助專項資金尚未計入支出(如預付賬款等)的金額,按照增減後的金額登記新賬的「非財政撥款結轉」科目及其明細科目貸方;同時,按照相同的金額登記新賬「資金結存——貨幣資金」科目的借方。
(三)「專用結餘」科目及對應的「資金結存」科目餘額
編輯新制度設置了「專用結餘」科目及對應的「資金結存」科目。在新舊制度轉換時,醫院應當按照原賬「專用基金」科目餘額中通過非財政補助結餘分配形成的金額,借記新賬的「資金結存——貨幣資金」科目,貸記新賬的「專用結餘」科目。
(四)「非財政撥款結餘」科目及對應的「資金結存」科目餘額
編輯新制度設置了「非財政撥款結餘」科目及對應的「資金結存」科目。在新舊制度轉換時,醫院應當在新賬的「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其他貨幣資金」、「財政應返還額度」科目借方餘額合計數基礎上,對不納入單位預算管理的資金進行調整(如減去新賬中貨幣資金形式的受託代理資產、應繳財政款、已收取將來需要退回資金的其他應付款,加上已支付將來需要收回資金的其他應收款),按照調整後的金額減去新賬的「財政撥款結轉」、「財政撥款結餘」、「非財政撥款結轉」、「專用結餘」科目貸方餘額合計數的金額,登記新賬的「非財政撥款結餘」科目貸方;同時,按照相同的金額登記新賬的「資金結存——貨幣資金」科目借方。
(五)「其他結餘」、「非財政撥款結餘分配」科目
編輯新制度設置了「其他結餘」和「非財政撥款結餘分配」科目。由於這兩個科目年初無餘額,在新舊制度轉換時,醫院無需對「其他結餘」和「非財政撥款結餘分配」科目進行新賬年初餘額登記。
(六)預算收入類、預算支出類會計科目
由於預算收入類、預算支出類會計科目年初無餘額,在新舊制度轉換時,醫院無需對預算收入類、預算支出類會計科目進行新賬年初餘額登記。
醫院應當自2019年1月1日起,按照新制度設置預算收入類、預算支出類科目並進行賬務處理。
醫院存在2018年12月31日需要按照新制度預算會計核算基礎調整預算會計科目期初餘額的其他事項的,應當比照本規定調整新賬的相應預算會計科目期初餘額。
醫院對預算會計科目的期初餘額登記和調整,應當編制記賬憑證,並將期初餘額登記和調整的依據作為原始憑證。
四、財務報表和預算會計報表的新舊銜接
編輯(一)編制2019年1月1日資產負債表
編輯醫院應當根據2019年1月1日新賬的財務會計科目餘額,按照新制度及補充規定編制2019年1月1日資產負債表(僅要求填列各項目「年初餘額」)。
(二)2019年度財務報表和預算會計報表的編制
編輯醫院應當按照新制度及補充規定編制2019年財務報表和預算會計報表。在編制2019年度收入費用表、醫療活動收入費用明細表、淨資產變動表、現金流量表和預算收入支出表、預算結轉結餘變動表時,不要求填列上年比較數。
醫院應當根據2019年1月1日新賬財務會計科目餘額,填列2019年淨資產變動表各項目的「上年年末餘額」;根據2019年1月1日新賬預算會計科目餘額,填列2019年預算結轉結餘變動表的「年初預算結轉結餘」項目和財政撥款預算收入支出表的「年初財政撥款結轉結餘」項目。
五、其他事項
編輯(一)截至2018年12月31日尚未進行基建「並賬」的醫院,應當首先參照《新舊事業單位會計制度有關銜接問題的處理規定》(財會〔2013〕2號),將基建賬套相關數據併入2018年12月31日原賬中的相關科目餘額,再按照本規定將2018年12月31日原賬相關會計科目餘額轉入新賬相應科目。
(二)2019年1月1日前執行新制度及補充規定的醫院,應當按照本規定做好新舊制度銜接工作。
附表
編輯附表1:
醫院原會計科目餘額明細表一
編輯
總賬科目 | 明細分類 | 金額 | 備註 |
---|---|---|---|
庫存現金 | 庫存現金 | ||
其中:受託代理現金 | |||
銀行存款 | 銀行存款 | ||
其中:受託代理銀行存款 | |||
預付賬款 | 在途物品 | ||
其他 | |||
其他應收款 | 應收股利 | ||
應收利息 | |||
應收賬款 | |||
在途物品 | 已經付款,尚未收到物資 | ||
其他 | |||
庫存物資 | 受託代理資產 | ||
工程物資 | |||
其他 | |||
長期投資 | 長期股權投資 | ||
長期債券投資 | |||
在建工程 | 在建工程 | ||
工程物資 | |||
應交稅費 | 應交增值稅 | ||
其他應交稅費 | |||
應繳款項 | 應繳財政款 | ||
其他 | |||
其他應付款 | 受託代理負債 | ||
其他 | |||
預提費用 | 短期借款應付利息 | ||
其他 | |||
長期借款 | 分期付息、到期還本的長期借款應付利息 | ||
其他 | |||
待沖基金 | 對應財政項目撥款經費形成的資產的待沖基金 | ||
對應科教經費形成的資產的待沖基金 | |||
財政補助結轉(余) | 項目支出結轉和項目支出結餘 | ||
基本支出結轉 |
附表2:
醫院原會計科目餘額明細表二
編輯
總賬科目 | 明細分類 | 金額 | 備註 |
---|---|---|---|
預付賬款 | 財政補助資金預付 | ||
非財政補助專項資金預付 | |||
非財政補助非專項資金預付 | |||
其他應收款 | 預付款項 | 如職工預借的差旅費等 | |
其中:財政補助資金預付 | |||
非財政補助專項資金預付 | |||
非財政補助非專項資金預付 | |||
需要收回及其他 | 如支付的押金、應收為職工墊付的款項等 | ||
庫存物資 | 購入庫存物資 | ||
非購入庫存物資 | 如接受捐贈、無償調入物資等 | ||
在加工物資 | 加工過程中支付資金 | ||
其中:財政補助資金支付 | |||
非財政補助專項資金支付 | |||
非財政補助非專項資金支付 | |||
加工過程中未支付資金 | |||
長期投資 | 長期股權投資 | ||
其中:現金資產取得 | |||
非現金資產或其他方式取得 | |||
長期債券投資 | |||
其中:投資成本 | |||
其他 | |||
應付票據、應付賬款 | 發生時不計入支出 | ||
發生時計入支出 | |||
其中:財政補助資金應付 | |||
非財政補助專項資金應付 | |||
非財政補助非專項資金應付 | |||
長期借款 | 借款本金 | ||
其他 | |||
待沖基金 | 對應非流動資產的待沖基金 | ||
對應流動資產的待沖基金 | |||
專用基金 | 從非財政補助結餘分配中提取 | ||
其他 |
附表3:
醫院新舊會計制度轉賬、登記新賬科目對照表
編輯
序號 | 新制度科目 | 原制度科目 | ||
---|---|---|---|---|
編號 | 名稱 | 編號 | 名稱 | |
一、資產類 | ||||
1 | 1001 | 庫存現金 | 1001 | 庫存現金 |
2 | 1002 | 銀行存款 | 1002 | 銀行存款 |
3 | 1021 | 其他貨幣資金 | 1004 | 其他貨幣資金 |
4 | 1201 | 財政應返還額度 | 1201 | 財政應返還額度 |
5 | 1101 | 短期投資 | 1101 | 短期投資 |
6 | 1212 | 應收賬款 | 1211 | 應收在院病人醫療款 |
1212 | 應收醫療款 | |||
7 | 1218 | 其他應收款 | 1215 | 其他應收款 |
8 | 1215 | 應收股利 | ||
9 | 1216 | 應收利息 | ||
10 | 1212 | 應收賬款 | ||
11 | 1301 | 在途物品 | ||
12 | 1219 | 壞賬準備 | 1221 | 壞賬準備 |
13 | 1214 | 預付賬款 | 1231 | 預付賬款 |
14 | 1301 | 在途物品 | ||
15 | 1302 | 庫存物品 | 1301 | 庫存物資 |
16 | 1611 | 工程物資 | ||
17 | 1891 | 受託代理資產 | ||
18 | 1303 | 加工物品 | 1302 | 在加工物資 |
19 | 1401 | 待攤費用 | 1401 | 待攤費用 |
20 | 1501 | 長期股權投資 | 1501 | 長期投資 |
21 | 1502 | 長期債券投資 | ||
22 | 1601 | 固定資產 | 1601 | 固定資產 |
23 | 1602 | 固定資產累計折舊 | 1602 | 累計折舊 |
24 | 1611 | 工程物資 | 1611 | 在建工程 |
25 | 1613 | 在建工程 | ||
26 | 1902 | 待處理財產損溢 | 1621 | 固定資產清理 |
27 | 1701 | 無形資產 | 1701 | 無形資產 |
28 | 1702 | 無形資產累計攤銷 | 1702 | 累計攤銷 |
29 | 1901 | 長期待攤費用 | 1801 | 長期待攤費用 |
30 | 1902 | 待處理財產損溢 | 1901 | 待處理財產損溢 |
二、負債類 | ||||
31 | 2001 | 短期借款 | 2001 | 短期借款 |
32 | 2103 | 應繳財政款 | 2101 | 應繳款項 |
33 | 2307 | 其他應付款 | ||
34 | 2301 | 應付票據 | 2201 | 應付票據 |
35 | 2302 | 應付賬款 | 2202 | 應付賬款 |
36 | 2001 | 短期借款 | ||
37 | 2305 | 預收賬款 | 2203 | 預收醫療款 |
38 | 2201 | 應付職工薪酬 | 2204 | 應付職工薪酬 |
39 | 3001 | 累計盈餘 | 2205 | 應付福利費 |
40 | 2201 | 應付職工薪酬 | 2206 | 應付社會保障費 |
41 | 2101 | 應交增值稅 | 2207 | 應交稅費 |
42 | 2102 | 其他應交稅費 | ||
43 | 2307 | 其他應付款 | 2209 | 其他應付款 |
44 | 2901 | 受託代理負債 | ||
45 | 2401 | 預提費用 | 2301 | 預提費用 |
46 | 2304 | 應付利息 | ||
47 | 2501 | 長期借款 | 2401 | 長期借款 |
48 | 2304 | 應付利息 | ||
49 | 2502 | 長期應付款 | 2402 | 長期應付款 |
三、淨資產類 | ||||
50 | 3001 | 累計盈餘 | 3001 | 事業基金 |
3201 | 待沖基金 | |||
3301 | 財政補助結轉(余) | |||
3302 | 科教項目結轉(余) | |||
51 | 3101 | 專用基金 | 3101 | 專用基金 |
52 | 3001 | 累計盈餘(借方) | 3501 | 結餘分配(借方) |
四、預算結餘類 | ||||
53 | 8101 | 財政撥款結轉 | 3301 | 財政補助結轉(余) |
54 | 8102 | 財政撥款結餘 | ||
55 | 8201 | 非財政撥款結轉 | 3302 | 科教項目結轉(余) |
56 | 8202 | 非財政撥款結餘 | 3001 | 事業基金 |
57 | 8301 | 專用結餘 | 3101 | 專用基金 |
58 | 8001 | 資金結存(借方) | 3301 | 財政補助結轉(余) |
3302 | 科教項目結轉(余) | |||
3001 | 事業基金 | |||
3101 | 專用基金 |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