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農村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的通知
關於印發「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農村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的通知 環土壤〔2021〕120號 2021年12月29日 發布機關:生態環境部 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 自然資源部 住房城鄉建設部 水利部 農業農村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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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印發「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農村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的通知
環土壤〔2021〕120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態環境廳(局)、發展改革委、財政廳(局)、自然資源主管部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委、管委)、水利(水務)廳(局)、農業農村(農牧)廳(局、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生態環境局、發展改革委、財政局、自然資源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水利局、農業農村局: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生態環境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自然資源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水利部、農業農村部組織編制了《「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農村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生態環境部
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
自然資源部
住房城鄉建設部
水利部
農業農村部
2021年12月29日
(此件社會公開)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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