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中醫藥文化傳播行動實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關於印發《中醫藥文化傳播行動實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國中醫藥辦發〔2021〕3號
2021年6月29日
發布機關:中醫藥局 中央宣傳部 教育部 衛生健康委 廣電總局
中醫藥局網站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 中央宣傳部 教育部 國家衛生健康委 國家廣電總局

關於印發《中醫藥文化傳播行動實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國中醫藥辦發〔2021〕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健康委、中醫藥管理局、黨委宣傳部、教育局、廣電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健康委、黨委宣傳部、教育局、文廣局: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意見》,推動中醫藥文化傳播,使中醫藥成為群眾促進健康的文化自覺,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中央宣傳部、教育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廣電總局共同制定了《中醫藥文化傳播行動實施方案(2021—2025年)》,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聯繫人:王 鵬 趙瑤琴

電 話:010-59957626  59957624  59957627(傳真)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

中央宣傳部

教育部

國家衛生健康委

國家廣電總局

2021年6月29日

中醫藥文化傳播行動實施方案(2021—2025年)

中醫藥學是中華民族的偉大創造,是中國古代科學的瑰寶,也是打開中華文明寶庫的鑰匙,為中華民族繁衍生息作出了巨大貢獻,對世界文明進步產生了積極影響。黨和政府高度重視中醫藥工作,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把中醫藥工作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取得顯著成績。《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意見》明確指出,實施中醫藥文化傳播行動,把中醫藥文化貫穿國民教育始終,中小學進一步豐富中醫藥文化教育,使中醫藥成為群眾促進健康的文化自覺。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意見》及全國中醫藥大會精神,結合中醫藥文化建設工作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化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意見》和全國中醫藥大會精神,深入挖掘中醫藥文化內涵和時代價值,充分發揮其作為中華文明寶庫「鑰匙」的傳導功能,加大中醫藥文化保護傳承和傳播推廣力度,推動中醫藥文化貫穿國民教育,融入生產生活,促進中醫藥文化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為中醫藥振興發展、健康中國建設注入源源不斷的文化動力。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正確發展方向。以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傳承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重要論述為遵循,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培育民族精神和時代精神,充分發揮中醫藥文化特色優勢,推動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繁榮興盛。

(二)堅持以人為本。堅持一切為了人民的發展原則,以滿足人民群眾對中醫藥的健康需求與文化需求為出發點和落腳點,讓中醫藥文化發展成果惠及廣大群眾。

(三)堅持傳承精華、守正創新。遵循中醫藥自身發展規律,突出原創性、保持民族性、體現時代性,推廣科學、正確的中醫藥文化觀,弘揚富有永恆魅力、具有當代價值的文化精神,使中醫藥成為群眾促進健康的文化自覺。

(四)堅持統籌協調。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廣泛參與,增強全社會傳承和發展中醫藥文化的主動性,推動形成政府主導、部門聯動、社會參與、多元投入的中醫藥文化弘揚工作格局。

三、主要目標

到2025年,中醫藥對中華文化傳承發展的貢獻度明顯提高,作為中華文明瑰寶和鑰匙的代表意義和傳導功能不斷彰顯,成為引導群眾增強民族自信與文化自信的重要支撐。中醫藥文化源流更加清晰、內涵更加豐富,研究成果豐碩,精神標識基本確立,對中醫藥事業發展的推動促進作用進一步發揮。中醫藥文化供給和群眾性活動更加多樣,中醫藥文化更廣泛融入群眾生產生活,中醫藥養生保健知識和方法更便捷服務群眾健康需要。中醫藥文化進校園的機制初步建立,基礎進一步夯實,中小學中醫藥文化教育不斷加強,推動實現中醫藥文化貫穿國民教育始終。

四、重點任務

(一)深入挖掘中醫藥文化精髓

1.提煉中醫藥文化精神標識。加強中醫藥文化研究闡釋工作,深刻闡明中醫藥學的哲學體系、思維模式、價值觀念與中華優秀傳統文化一脈相承,深刻認識傳承發展中醫藥文化是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推動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實踐需要。挖掘整理中醫藥蘊含的中華文化內涵元素,確立中醫藥文化精神標識。(責任部門:國家中醫藥局、中央宣傳部,排在第一位的為牽頭單位,下同)

2.加強中醫藥文化資源梳理。做好中醫藥文化資源挖掘整理,充分利用可移動及不可移動文物普查結果,廓清中醫藥文化資源現狀,凝練推出一批具有中醫藥特色和濃厚底蘊的中醫藥典故和名家故事。(責任部門:國家中醫藥局)

3.加強中醫藥文化時代闡釋。運用群眾喜聞樂見、易於接受的現代化表達形式,創作一批面向不同受眾的中醫藥文化作品,對中醫藥文化內涵理念進行時代化、大眾化、創新性的闡釋。正本清源,淨化中醫藥文化市場。(責任部門:國家中醫藥局、中央宣傳部、國家廣電總局)

(二)推動中醫藥融入生產生活

4.建設中醫藥文化傳播平台。以中醫藥文化宣傳教育基地為基礎,遴選建設一批融健康養生知識、養生保健體驗、休閒娛樂於一體的中醫藥文化體驗場館,充分利用數字語音、全景影像、三維影像以及虛擬現實、增強現實等技術手段,形成特色突出的中醫藥文化傳播、展示體系。(責任部門:國家中醫藥局)

5.舉辦中醫藥文化傳播活動。廣泛開展群眾性中醫藥文化活動。通過展覽展示、互動體驗、巡講直播、文化作品徵集、知識大賽等多種形式,運用群眾喜聞樂見的傳播手段和具有廣泛參與度的實踐路徑,普及中醫藥健康養生知識、方法,傳播中醫藥文化理念,提升中醫藥文化影響力。(責任部門:國家中醫藥局)

6.建設中醫藥健康文化知識角。在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社區居委會、鄉村群眾活動場所等,建設一批中醫藥健康文化知識角,通過展板、實物、模型、中醫養生保健體驗設備、中醫閱讀角或運用電子觸摸屏、LED屏等新媒體手段,幫助群眾更加經常接觸到規範的中醫藥養生保健知識。(責任部門:國家中醫藥局、國家衛生健康委)

7.加強中醫藥題材文藝創作。鼓勵開展中醫藥專題文藝創作,堅持思想精深、藝術精湛、製作精良相統一,充分利用新技術新應用,支持推出一批針對不同受眾中醫藥文化產品,創作一批承載中醫藥文化內涵的中醫藥題材紀錄片、動漫、短視頻等文藝作品,講好中醫藥故事。(責任部門:國家中醫藥局、中央宣傳部、國家廣電總局)

(三)推動中醫藥文化貫穿國民教育始終

8.進一步豐富中小學中醫藥文化教育。將中醫藥文化作為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引導中小學生了解中醫藥文化的重要價值。在「國培計劃」示範項目中設置中小學體育與健康等學科骨幹教師培訓項目,鼓勵各地將中醫藥文化相關內容有機融入培訓課程中,提高教師相關知識水平。(責任部門:教育部)

9.豐富中醫藥文化進校園形式。推動各地開展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的中醫藥文化進校園活動。積極建設校園中醫藥文化角和中醫藥文化學生社團,激發學生對中華傳統文化的自豪感與自信心。鼓勵學校定期組織開展眼保健操比賽等活動,普及適宜青少年掌握的中醫養生保健知識,幫助中小學生養成良好的健康意識和生活習慣。(責任部門:國家中醫藥局、教育部)

(四)推進中醫藥文化傳播機制建設

10.中醫藥文化傳播人才培養機制。定期開展中醫藥文化傳播人才遴選培訓,引導各中醫藥學術機構組織和專家學者等積極參與中醫藥文化傳播工作,培養造就一支政治過硬、專業突出、求實創新的中醫藥文化傳播工作隊伍,構建能力突出、結構合理、梯次分明的人才體系。(責任部門:國家中醫藥局)

11.中醫藥健康文化素養監測機制。開展中醫藥健康文化素養調查,掌握全國鄉村、社區、家庭中醫藥健康文化知識普及情況基礎信息和全國素養水平,為中醫藥健康文化的傳播推廣提供數據支撐。(責任部門:國家中醫藥局、國家衛生健康委)

五、保障措施

(一)全面加強黨的領導

堅持和加強黨對中醫藥文化建設工作的領導,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把黨的建設始終貫穿中醫藥文化傳播行動實施全過程,為中醫藥文化弘揚提供堅強保障。

(二)創新工作機制

統籌協調多方力量,多部門聯合推動各項工作的有序開展,同時發揮好專家的指導協同配合作用,形成推動中醫藥文化傳播與知識普及的強大合力。

(三)落實地方責任

各級中醫藥主管部門要切實擔負起主體責任,將中醫藥文化傳播擺上重要議事日程,納入全局工作謀劃推進,統籌力量、精心實施,確保各項任務紮實有序推進,並於每年12月30日前將相關工作完成情況報送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辦公室。

(四)營造良好氛圍

建立健全正向激勵機制,及時總結推廣成功經驗和創新做法,宣傳中醫藥文化傳播行動實施新進展新成效,促進形成中醫藥文化廣泛傳播的良好局面,營造有利於中醫藥事業發展的良好氛圍。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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