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企業統計信用管理辦法》的通知
關於印發《企業統計信用管理辦法》的通知 國統字〔2019〕33號 2019年4月4日 發布機關:統計局 |
統計局網站 |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統計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統計局,國家統計局各調查總隊,各司級行政單位、在京直屬事業單位、出版社:
《企業統計信用管理辦法》已經2019年3月13日國家統計局第3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附件:《企業統計信用管理辦法》
國家統計局
2019年3月20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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