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會計師事務所自查自糾報告管理辦法》的通知

關於印發《會計師事務所自查自糾報告管理辦法》的通知
財會〔2022〕2號
2022年1月17日
發布機關:財政部
財政部網站

關於印發《會計師事務所自查自糾報告管理辦法》的通知

財會〔2022〕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深圳市財政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各會計師事務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規範財務審計秩序 促進註冊會計師行業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21〕30號)有關要求,建立會計師事務所自查自糾報告機制,強化會計師事務所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會計師法》《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許可和監督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97號)等,我們制定了《會計師事務所自查自糾報告管理辦法》,現予印發。執行中如有問題,請及時反饋我部。

附件:會計師事務所自查自糾報告管理辦法

財政部

2022年1月17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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