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全國稅務系統進一步優化稅收營商環境行動方案(2018年—2022年)》的通知
關於印發《全國稅務系統進一步優化稅收營商環境行動方案(2018年—2022年)》的通知 稅總發〔2018〕145號 2018年9月8日 發布機關:稅務總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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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印發《全國稅務系統進一步優化稅收營商環境
行動方案(2018年—2022年)》的通知
國家稅務總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稅務局,國家稅務總局駐各地特派員辦事處,局內各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優化營商環境決策部署,加快稅收便利化改革成果轉化,進一步推進稅收營商環境的優化,切實提高稅收服務經濟高質量發展水平,現將稅務總局制定的《全國稅務系統進一步優化稅收營商環境行動方案(2018年-2022年)》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國家稅務總局
2018年9月7日
全國稅務系統進一步優化稅收營商環境行動方案
(2018年-2022年)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構建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營商環境和持續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的決策部署,釋放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紅利,聚焦重點難點問題,持續推進辦稅(繳費)便利化改革,促進稅收營商環境持續優化,制定本行動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以納稅人和繳費人為中心的服務理念,吸納國際先進經驗,對標國際先進水平,結合國內營商環境評價要求,以推進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為契機,不斷深化辦稅(繳費)便利化改革,引導和促進納稅人、繳費人自願遵從,充分發揮稅收職能作用,全面提升稅收治理能力,努力打造國際一流的稅收營商環境。
(二)基本原則
堅持問題導向。針對納稅人、繳費人辦稅(繳費)痛點堵點,綜合施策、標本兼治、注重體驗,努力創造流程更優、效率更高、服務更好的稅收營商環境。
堅持對標先進。借鑑國際先進經驗和前沿實踐,精準對標、深挖潛力、大膽創新,打造國際一流的稅費管理和服務體系,助力經濟高質量發展,持續提升國際競爭力。
堅持試點先行。擴大優化稅收營商環境試點,以試點示範破解難題、總結做法,分步推進、逐步完善,形成一批可複製、可推廣的先進典型和創新經驗,為加快全國優化稅收營商環境建設積累經驗。
堅持共治格局。堅持開放共治的稅費治理方式,融入國家治理體系,主動作為,內外聯動,推動稅務部門與其他部門信息共享、管理共促、服務共融,實現稅收共治。
(三)行動目標
深化稅務系統「放管服」改革,加大稅制改革力度,持續推進辦稅(繳費)便利化改革,到2022年,我國營商環境納稅時間指標國際排名達到上游水平,形成充滿活力、富有效率、體驗更好、更加開放的法治化、便利化、國際化的稅收營商環境。
二、行動任務
(一)強化頂層設計,減少納稅次數,打造集約化營商環境
1.實行主稅附加稅同步征繳。2019年6月底前,納稅人申報增值稅、消費稅,附征的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自動計算申報,納稅人一次性完成主稅附加稅申報繳納。
(二)實施精準服務,壓縮納稅時間,打造便捷化營商環境
2.簡併資源稅征期,將資源稅按1日、3日、5日、10日、15日或1個月申報,調整為按月或按季申報。
3.簡化代扣代繳申報。將《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扣繳企業所得稅報告表》等由發生時按次申報改為按月匯總申報。
4.取消部分行政審批事項。推動取消非居民企業匯總繳納企業所得稅機構場所的行政審批,將增值稅專用發票最高開票限額審批調整為其他權力事項。
5.優化匯總納稅企業企業所得稅管理。完善匯總納稅企業企業所得稅征管流程,推動匯總納稅企業企業所得稅涉稅信息跨省共享。
6.取消紙質《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實現車輛購置稅完稅信息與公安系統電子化交互,簡化車購稅檔案資料,實現無紙化管理。
7.擴大稅(費)優惠備查範圍。現有各稅種的備案類優惠事項、非稅收入優惠事項以及非居民納稅人享受稅收協定待遇的備案事項,應以方便納稅人、繳費人同時兼顧防範稅(費)風險為原則,逐步擴大備案改為附報資料備查、以申報代替備案的範圍。
8.簡化出口企業退(免)稅備案信息採集,2019年12月底前,不再向納稅人採集《出口退(免)稅備案表》中與工商登記重複的項目。
9.清理涉稅(費)證明。按照國務院相關要求,對稅務證明事項進行全面清理,切實做到沒有法律法規規定的證明事項一律取消。
10.取消資源稅管理證明。
11.推行納稅記錄網上查詢和打印。完善電子稅務局功能,2019年6月底前,實現納稅人自主查詢和打印納稅記錄。
12.精簡涉稅資料報送。清理納稅人向稅務機關報送的資料,2019年底前精簡25%以上。實行涉稅資料清單管理,清單之外原則上不得要求納稅人報送。
13.便捷發票使用。繼續擴大小規模納稅人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試點範圍。將取消增值稅發票認證範圍擴大到所有納稅人。
14.優化增值稅代開發票管理。2019年12月底前,實現稅務機關網上代開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
15.取消增值稅發票驗舊。2019年12月底前,除了特定納稅人及特殊情形外,取消增值稅發票抄報稅。
16.推進「一網」辦稅。大力推進電子稅務局建設,2020年12月底前主要涉稅服務事項90%實現網上辦理。2022年12月底前涉稅服務事項基本上網辦理,電子稅務局對接各省級政務平台。
17.推進「一門」辦稅。2018年12月底前,將房地產交易、車輛購置稅徵收等與老百姓生活密切相關的、需與同級政府其他部門聯合辦理的事項優先進駐政務服務中心;對於具備條件的政務服務中心,辦稅服務廳整體進駐,90%以上涉稅事項實現可在政務服務中心辦理。2019年12月底前,在地方政府的支持下政務服務中心實現應進必進,進駐後的辦稅服務廳可辦理全部涉稅事項。
18.推進「一次」辦稅。持續更新辦稅事項「最多跑一次」清單,推動實現「最多跑一次」省、市、縣(區)、鄉全覆蓋。2018年12月底前,50%以上涉稅事項實現一次辦結,2019年12月底前70%以上涉稅事項實現一次辦結。
19.推進「一窗」辦稅。所有辦稅服務廳實現「一窗一人」辦稅模式,綜合窗口可辦理所有各類涉稅事項。
20.編寫稅收制度分類指引。按稅種、流程、行業等多維度編寫稅收分類指引,方便納稅人便捷查詢所需稅收制度,增強政策服務精準度。
21.編寫辦事指南。建立辦事指南發布機制,制定規範統一的線上、線下辦事指南。
22.開展對外投資稅收諮詢服務。深化國別稅收信息研究工作,發布主要境外投資目的國稅收指南。更新發布《「走出去」稅收指引》。
23.實現智能化、一體化稅法宣傳。以納稅人行為軌跡分析為基礎,實現納稅人個性化信息自主定製,智能精準推送,逐步形成自主定製到智能推送的個性化宣傳輔導模式。
24.加強政策宣傳解讀。按季度舉辦稅收政策解讀視頻會。實施稅收政策發布、政策解讀、政策宣傳三同步,在政策發布時,同步政策解讀,同步政策宣傳,各地根據工作實際自行製作納稅人學堂專題培訓輔導課件。
25.規範納稅(繳費)諮詢。加強12366網上諮詢與熱線諮詢相互融合,搭建智能諮詢平台,拓展12366受理渠道。建立智能諮詢庫,實現24小時諮詢服務。統一辦稅(繳費)服務廳、12366等不同渠道的諮詢答覆口徑,實現納稅(繳費)諮詢規範統一。
26.實現耕地占用稅信息共享。與自然資源部門實現批地數據共享,實現耕地占用稅網上繳稅。耕地占用稅網上繳稅數據反饋至自然資源部門,作為納稅人在自然資源部門辦理相關手續的電子憑證。
27.選取信息共享基礎較好的北京、上海市開展房地產交易稅收網上預審,減少窗口辦稅時間。
(三)加快稅制改革,減輕稅費負擔,打造低成本的營商環境
28.實施個人所得稅改革。從提高基本減除費用標準,實施專項附加扣除政策,實行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等方面推進個人所得稅改革。
29.放寬個人免稅權限制。其他個人代開增值稅發票時,放棄免稅權不受「36個月不得享受減免稅優惠限制」,僅對當次代開發票有效,不影響以後申請免稅代開。
30.公布相關系統接口規範。公布基於互聯網稅務端涉企系統接口規範,供納稅人自行開發使用,在符合安全要求的情況下,支持納稅人通過接口提交申報數據、申報表單和獲取相關反饋信息。
31.推動人民銀行製發第三方繳稅業務規範,明確業務流程。
32.加強涉稅專業服務監管。推進涉稅專業服務實名信息採集和信用管理,完善涉稅專業服務監管制度,規範涉稅專業服務行為。
(四)創新管理手段,優化稅後流程,打造高效能的營商環境
33.優化多繳退稅辦理流程。推進多繳退稅電子化,實現退稅申請、退稅審核、退庫辦理業務網上辦理。
34.拓展納稅信用查詢渠道。提供公開便捷的納稅信用自助查詢渠道,納稅人可實時查詢自身納稅信用評價級別及納稅信用扣分明細。
(五)加強事後監管,規範稅收執法,打造公平化的營商環境
35.優化重大涉稅事項輔導。針對涉及多地區或多稅種的大企業重組涉稅事項,推行大企業重組涉稅事項納稅服務工作機制,依申請為大企業協調重組中的疑難事項;針對大企業重大交易事項,提供專業輔導,提出稅收風險建議,降低大企業重大事項涉稅風險成本。
36.全面推行「三項制度」。制定《稅務系統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 執法全過程記錄製度 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的實施方案》。2019年12月底前完成「三項制度」信息系統開發工作。
37.推行稅收權力和責任清單。2019年10月底前稅務總局制定稅務系統權力和責任清單範本。各省稅務機關參照制定本級權力和責任清單。
38.聯合實施失信懲戒。進一步推動納稅信用體系融入社會信用體系,應用「互聯網+監管」方式,推送納稅信用信息和稅收違法「黑名單」至相關部門,強化聯合懲戒。
三、行動保障
(一)解放思想,突出改革創新。各級稅務機關要轉變傳統征管思維,以納稅人、繳費人的合理需求倒逼改革創新,從根本上破除制約稅費征管服務效率提升的壁壘,從制度、方式、渠道、科技等多方面突破創新,為納稅人、繳費人打造低成本、更便捷、更集約、可信賴的稅收營商環境。
(二)統籌推進,抓好任務落實。稅務總局成立優化營商環境領導小組,統籌稅務系統優化營商環境工作。各省稅務機關應參照稅務總局成立本單位優化營商環境領導小組。要結合實際制定本單位實施方案,明確時間表和路線圖,認真落實稅務系統優化稅收營商環境改革各項措施。
(三)加強溝通,做好改革宣傳。各地稅務機關要主動向地方黨委、政府報告優化稅收營商環境工作,要加強部門合作,爭取地方黨委、政府的支持。要積極應用新媒體、移動終端等渠道,從納稅人、繳費人視角開展宣傳,提升改革獲得感。國家稅務總局北京、上海市稅務局要積極反映和展現我國稅費便利化改革成效。
(四)跟蹤問效,推進示範帶動。稅務總局將結合國內營商環境評價指標體系,通過綜合運用第三方評價等方式,對各地稅務機關優化稅收營商環境情況開展考評,推動全國稅務系統同發力共提升。各地稅務機關要及時總結創新經驗及存在問題,並及時上報稅務總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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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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