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軍隊離休退休幹部服務管理機構工作指引》的通知

關於印發《軍隊離休退休幹部服務管理機構工作指引》的通知
作者: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
2015年9月22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民政廳(局),各計劃單列市民政局:

  現將《軍隊離休退休幹部服務管理機構工作指引》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2012年10月15日民政部印發的《移交政府安置的軍隊離休退休幹部服務管理機構工作規範(試行)》(民發〔2012〕176號)同時廢止。



  民 政 部

  2015年9月22日


軍隊離休退休幹部服務管理機構工作指引


  為推進《軍隊離休退休幹部服務管理辦法》貫徹落實,進一步加強移交政府安置的軍隊離休退休幹部(以下簡稱軍休幹部)服務管理機構全面建設,細化職責任務,豐富內容形式,提高能力水平,確保軍休幹部各項待遇有效落實,根據國家相關政策規定,制定本指引。

  一、組織機構

  (一)軍休幹部服務管理機構是服務和管理軍休幹部的專設機構,包括軍休幹部服務管理中心、軍休幹部休養所、軍休幹部服務管理站等,承擔軍休幹部服務管理具體工作。

  (二)軍休幹部服務管理機構主要任務是,堅持政治關心、生活照顧、服務為先、依法管理的原則,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落實軍休幹部政治待遇、生活待遇,維護軍休幹部合法權益,做好相關保障工作,實現軍休幹部「老有所養、老有所醫、老有所教、老有所學、老有所為、老有所樂」的目標。

  (三)軍休幹部服務管理機構實行法定代表人負責制,接受民政部門領導和監督。

  (四)按照中共中央組織部、中共民政部黨組《關於加強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管理的軍隊離休退休幹部服務管理機構黨組織建設的意見》(組通字〔2008〕16號)要求,合理設置黨組織,建立健全相關制度,認真開展組織活動,發揮政治核心作用。

  (五)合理設置內部科室,建立規範的主任(所長、站長)辦公會議、全體職工(代表)會議制度,建立健全日常工作制度,保證服務管理工作科學有序運行。

  (六)組織開展爭先創優活動,積極參加「先進軍休幹部、先進軍休工作單位、先進軍休工作個人」創建評比,發揮先進典型的示範引領作用。

  (七)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堅持重大問題、重要事項集體研究、民主決策,堅持政務公開、事務公開和財務公開,接受軍休幹部、工作人員和有關部門監督,增強服務管理工作的透明度,杜絕違法違紀現象發生。

  二、辦理接收

  (八)按照有關政策規定,依據省級民政部門下達的年度軍休幹部接收安置計劃和開具的《接收安置通知書》,辦理軍休幹部接收手續。

  (九)接收軍休幹部時,應與部隊移交單位、被移交人(或監護人)召開「三方」見面會,核對檔案材料和軍休幹部各種待遇項目,簽訂交接協議。

  (十)積極協助新接收的軍休幹部辦理落戶、組織關係等各種手續,按時上報新接收的軍休幹部花名冊和「三聯單」,及時將有關信息錄入軍休幹部信息管理系統。

  (十一)組織召開新接收軍休幹部入中心(所、站)歡迎會,介紹有關情況,帶領參觀軍休家園,幫助儘快融入新的生活。

  (十二)對接收的軍休幹部檔案資料,按照《檔案法》規定加強管理,指定專人負責,規範查閱程序,做好相關登記。

  三、政治待遇

  (十三)積極協調有關部門,認真落實軍休幹部享受安置地國家機關同職級離休退休幹部政治待遇。

  (十四)按照要求組織軍休幹部參加各級政府和軍隊組織舉行的重大慶典和重大政治活動,紮實做好服務保障工作。

  (十五)在建軍節、春節等重大節日時,協調配合當地政府和軍隊有關負責人走訪慰問或自行組織走訪慰問軍休幹部。

  (十六)按照規定組織軍休幹部閱讀學習有關文件,聽取黨和政府重要會議精神傳達。

  (十七)定期組織軍休幹部進行政治理論學習,開展國際國內形勢教育和法制教育,訂閱內部時事資料或理論刊物供集中閱覽,針對普遍關心的熱點問題適時舉辦時事報告會。

  (十八)根據去世軍休幹部遺願或家屬申請,按照相關規定,協助辦理骨灰盒或遺體覆蓋黨旗或軍旗等事宜。

  四、生活待遇

  (十九)及時傳達貫徹軍休幹部生活待遇有關文件,準確測算、按時發放軍休幹部基本離退休費和津貼補貼。

  (二十)按規定落實軍休幹部交通、探親、住院伙食補助等待遇,幫助符合條件的軍休幹部落實相關優撫待遇。

  (二十一)宣傳國家、地方政府的社會優待和惠老政策,及時協助符合條件的軍休幹部辦理老年優待證、乘車證等事宜。

  (二十二)定期了解軍休幹部生活情況,對他們反映的生活待遇方面問題,嚴格按照文件規定及時答覆。

  (二十三)協助辦理軍休幹部去世後的喪葬事宜,按照政策規定落實遺屬待遇。

  五、醫療保健

  (二十四)及時協助軍休幹部及無經濟收入家屬、遺屬辦理醫療參保或醫藥費報銷手續。

  (二十五)按照安置地同職級離退休公務員有關規定,組織軍休幹部健康體檢,認真建立和完善軍休幹部健康檔案,及時收錄軍休幹部健康情況、體檢報告等,按對象類別實施分類管理。

  (二十六)嚴格按照規定條件和程序申報、發放(停發)軍休幹部護理費,堅決杜絕違規操作,防止引發攀比。

  (二十七)開展醫療保健普及活動,定期組織專題講座,宣傳正確的衛生飲食、身體鍛煉、心理調適、緊急自救等知識技能,引導軍休幹部科學保健、健康養生。

  (二十八)協調定點醫療機構加強軍休幹部醫療服務工作,為軍休幹部就診和住院提供優先和便利。

  (二十九)有條件的軍休服務管理機構,可以積極協調衛生部門引進社區衛生機構或等級醫院,為軍休幹部提供日常保健諮詢、健康檔案管理、醫護技能培訓等基本醫療服務。

  六、文體活動

  (三十)針對軍休幹部年齡、身體、專長等特點,制定年度文化體育活動計劃,並認真組織實施。

  (三十一)鼓勵和支持軍休幹部成立各種文體組織和興趣小組,培養文體人才,開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文體活動。

  (三十二)加強文化載體建設,通過合理設置宣傳欄(櫥窗、燈箱等)、完善榮譽室陳列內容、視情創辦內部刊物等形式,及時收集宣揚軍休幹部歷史功績和先進典型事跡,營造濃厚的文化氛圍。

  (三十三)引導和鼓勵軍休幹部利用社會文化資源,參與社會文化活動。

  (三十四)有條件的軍休服務管理機構,可以採取自辦或合辦等方式,加強軍休幹部老年大學建設,鼓勵軍休幹部積極參與老年大學的活動。

  七、服務方式

  (三十五)建立定人包戶制度,通過定期聯繫或走訪,為軍休幹部提供及時、方便的日常服務保障。

  (三十六)堅持共性服務和個性化服務相結合,對身邊無子女、生活不能自理以及高齡、病重等軍休幹部,建立信息檔案,給予重點照顧並提供必要幫助。

  (三十七)深入開展親情化服務,通過及時向軍休幹部表達生日和節日祝福、對住院和家庭發生重大變故的及時探望問候等方式,讓軍休幹部真切感受到溫暖。

  (三十八)積極拓展社會化服務,根據需要引進郵政、銀行、生活服務等社會服務項目,鼓勵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志願者等社會力量廣泛參與,提高服務軍休幹部的質量和效益。有條件的地方,可採取專項購買或簽約合作等方式,挖掘養老、旅遊等社會服務機構的優質資源,為軍休幹部提供優惠的專業化服務。

  (三十九)大力推進信息化服務,在建好用好軍休服務管理機構信息系統的同時,依託社會服務網、地方養老服務平台等載體,採取建設機構網站、設立熱線、開通微信、安裝「一鍵通」呼叫器和觸摸屏等形式,及時發布更新系統內和社會上的服務信息,滿足軍休幹部多樣化服務需求。

  (四十)紮實做好信訪服務,認真接待、耐心答覆來信來訪來電,依法及時解決合理訴求,做到無推諉、敷衍、拖延現象,維護軍休幹部隊伍和諧穩定。

  (四十一)採取組織引領、搭建平台、典型帶動等方式,鼓勵和支持軍休幹部發揮政治優勢和專業特長,做好軍休幹部「老有所為」服務工作。

  (四十二)設有軍休幹部管理委員會的服務管理機構,應加強對軍休幹部管理委員會的指導,按照有關規定組織開展活動,發揮軍休幹部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作用,定期聽取工作情況報告,研究解決其反映的問題。

  八、隊伍建設

  (四十三)根據軍休幹部數量變化和實際工作需要,本着結構優化、精幹高效的原則,合理設置工作人員崗位,及時提出用人計劃和專業需求申請,逐步提高社會工作、護理、信息化管理、法律等專業技術人員比例。

  (四十四)制定工作人員教育培訓計劃,定期開展崗位練兵、業務競賽等活動,鼓勵和支持工作人員參加在職學習和職業技能繼續教育。

  (四十五)加強工作人員作風建設,制定實施日常行為規範、禮儀標準和接待首問負責制,推行規範着裝、掛牌服務、公開承諾,教育和激勵工作人員遵紀守法、愛崗敬業,主動接受軍休幹部監督。

  (四十六)建立健全工作人員崗位目標責任制,簽訂崗位責任書,實施績效考核獎懲,並與工作人員調整職級、崗位和工資檔次相掛鉤。

  (四十七)有條件的軍休服務管理機構,可以按規定成立工會組織,關心關愛工作人員,及時幫助其解決實際困難。

  九、設施建設

  (四十八)按照規定的用房面積標準,科學制定服務管理機構設施建設和維修改造規劃,精心組織施工,做到布局合理、功能完備。

  (四十九)根據工作需要,建立活動室、閱覽室、榮譽室、檔案室、會議室、工作人員辦公室等服務辦公場所和必要的室外活動場地,配齊設備器材和日常用品,設置醒目標識和引導標誌。

  (五十)建立健全設施管理制度,公布開放時間,明確使用須知,安排專人負責,加強日常管理和更新維護,保持各類設施寬敞整潔、規範有序、安全實用。

  (五十一)做好樓院的硬化、綠化、美化、淨化、亮化工作,創造和諧舒適、美觀大方、氛圍濃厚的休養環境。

  (五十二)做好軍休庭院日常維護管理,按照社會化發展要求,穩步推進物業化管理。

  十、財務資產

  (五十三)加強軍休經費管理,對離退休人員經費和服務管理經費實行專款專用、不得挪用,按照國家會計制度和財務管理規定設置賬戶、賬目。

  (五十四)健全完善內部財務管理控制制度和流程,堅持大項資金支出集體議定製度,自覺接受有關部門監督審計,防止違規違紀現象的發生。

  (五十五)嚴格按照有關規定採購資產,認真執行資產登記制度,加強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五十六)規範車輛使用審批程序,嚴禁外借和私用,節約用車成本,提高用車效率。

  十一、安全管理

  (五十七)堅持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把安全工作納入日常服務管理中,嚴格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全員簽訂安全責任書,做到有機構、有制度、有預案、有演練。

  (五十八)實行全時值班,視情設立值班室,明確值班職責,保持值班人員在崗在位和通信暢通,妥善應對突發情況。

  (五十九)按照行業規範加強水、電、氣、暖、車、檔案、印章、電腦網絡以及易燃易爆易污染等物品的管理,按照有關規定配備防火、防盜、防泄密等設施,落實設施器械安全管理責任,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六十)院區、樓內各種安全標識設置合理、醒目,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六十一)定期和不定期組織開展安全教育,強化工作人員和軍休幹部的安全意識,熟練掌握應急處理的程序,防止安全責任事故發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

201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