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代碼管理規範》的通知

關於印發《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代碼管理規範》的通知
發改投資〔2020〕1439號
2020年9月17日
發布機關:國家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信息化部 安全部 自然資源部 生態環境部 住房城鄉建設部 交通運輸部 水利部 國家衛生健康委 應急部 統計局 氣象局 能源局 國防科工局 煙草局 林草局 民航局 文物局
發展改革委網站

關於印發《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代碼管理規範》的通知

發改投資〔2020〕143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國家安全廳、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生態環境廳(局)、住房城鄉建設廳(建委)、交通運輸廳(局、委)、水利(水務)廳(局)、衛生健康委、應急管理廳(局)、統計局、氣象局、能源局、國防科技主管部門、煙草局、林草局、民航地區管理局、文物局:

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代碼制度是《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的意見》(中發〔2016〕18號)、《政府投資條例》(國務院令第712號)、《企業投資項目核准和備案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73號)明確規定的投資管理基本制度。全國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台(以下簡稱在線平台)生成的項目代碼作為項目整個建設周期的唯一身份標識,是各有關部門加強協同管理和提高服務水平的基本手段,也是項目單位便捷獲取政府管理服務信息、高效推進項目工作的重要工具。用好項目代碼是項目單位的法定義務和政府部門的法定職責。為落實項目代碼制度,規範項目代碼管理、促進項目代碼應用,我們制定了《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代碼管理規範》,現印發給你們。

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代碼管理規範》自2020年11月1日起實施,採取分批切換、逐步過渡的方式,河北、浙江、天津、青島為第一批切換地方,今年10月31日前完成技術改造;山西、江蘇、安徽、湖南、廣東、重慶、陝西、青海為第二批切換地方,今年11月30日前完成技術改造;其他地方於今年年底前完成技術改造。

附件: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代碼管理規範


國家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信息化部

安全部

自然資源部

生態環境部

住房城鄉建設部

交通運輸部

水利部

國家衛生健康委

應急部

統計局

氣象局

能源局

國防科工局

煙草局

林草局

民航局

文物局

2020年9月17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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