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大氣污染防治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
關於印發《大氣污染防治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 財建〔2018〕578號 2018年10月26日 發布機關:財政部 生態環境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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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印發《大氣污染防治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
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環境保護部門:
根據《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 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有關要求,為加強大氣污染防治資金管理使用,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率,我們研究修訂了大氣污染防治資金管理辦法,現予以印發,請遵照執行。
附件:大氣污染防治資金管理辦法
財政部
生態環境部
2018年10月26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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