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林業改革發展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

關於印發《林業改革發展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
財資環〔2020〕36號
2020年6月2日
發布機關:財政部 國家林業和草原局
財政部網站

關於印發《林業改革發展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

財資環〔2020〕3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內蒙古、大興安嶺森工(林業)集團公司:

為進一步規範中央財政林業改革發展資金管理,財政部、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制定了《林業改革發展資金管理辦法》。現予印發,請遵照執行。

附件:林業改革發展資金管理辦法

財政部  國家林業和草原局

2020年6月2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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