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生態保護紅線勘界定標技術規程》的通知
關於印發《生態保護紅線勘界定標技術規程》的通知 環辦生態〔2019〕49號 2019年8月26日 發布機關:生態環境部辦公廳 自然資源部辦公廳 |
生態環境部網站 |
關於印發《生態保護紅線勘界定標技術規程》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態環境廳(局)、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生態環境局、自然資源局: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劃定並嚴守生態保護紅線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若干意見》)要求,生態環境部、自然資源部制定了《生態保護紅線勘界定標技術規程》。現印發給你們,請參照本技術規程,推進生態保護紅線勘界定標工作。京津冀、長江經濟帶省份和寧夏回族自治區等15省(區、市)依據國務院認定的生態保護紅線評估結果,開展勘界定標;其他省份請在國務院批准生態保護紅線劃定方案後,啟動勘界定標。按照《若干意見》要求,生態保護紅線勘界定標應於2020年年底前全面完成。
聯繫人:生態環境部自然生態保護司徐延達、彭慧芳
電話:(010)66556337、66556308
聯繫人:自然資源部國土空間規劃局 康君錄
電話:(010)66558570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
自然資源部辦公廳
2019年8月26日
(此件社會公開)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19年8月30日印發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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