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生態環境損害鑑定評估技術指南 土壤與地下水》的通知
關於印發《生態環境損害鑑定評估技術指南 土壤與地下水》的通知 環辦法規〔2018〕46號 2018年12月20日 發布機關:生態環境部辦公廳 |
生態環境部網站 |
關於印發《生態環境損害鑑定評估技術指南 土壤與地下水》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態環境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環境保護局,機關各部門,各派出機構、直屬單位,各環境損害鑑定評估推薦機構:
根據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工作需求,我部已於2016年6月印發《生態環境損害鑑定評估技術指南 總綱》《生態環境損害鑑定評估技術指南 損害調查》。
為進一步完善生態環境損害鑑定評估技術體系,規範生態環境損害鑑定評估工作,我部組織制定了《生態環境損害鑑定評估技術指南 土壤與地下水》(見附件),現予印發,供在開展生態環境損害鑑定評估有關工作中參照執行。
附件:生態環境損害鑑定評估技術指南 土壤與地下水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
2018年12月20日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18年12月21日印發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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