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藍天保衛戰重點區域強化監督定點幫扶工作方案》的通知

關於印發《藍天保衛戰重點區域強化監督定點幫扶工作方案》的通知
環執法〔2019〕38號
2019年5月5日
發布機關:生態環境部
生態環境部網站
環執法〔2019〕3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態環境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生態環境局,機關各部門,各派出機構、直屬單位: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我部制定了《藍天保衛戰重點區域強化監督定點幫扶工作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高度重視,按照方案要求認真組織實施。

請各相關單位報送一名協調聯絡員,負責強化監督定點幫扶人員選派、協調聯絡等事宜。協調聯絡員信息包括:姓名、單位、職務、座機號碼、手機號碼、郵箱。

聯繫人:生態環境執法局錢永濤、張輝釗

電話:(010)6655647166556445

傳真:(010)66103204

郵箱:qian.yongtao@mee.gov.cn

附件:1.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26」城市強化監督定點幫扶分組安排

      2.汾渭平原11城市強化監督定點幫扶分組安排

生態環境部

2019年5月5日

抄送: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山東省、河南省、陝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石家莊、唐山、保定、廊坊、滄州、衡水、邯鄲、邢臺、太原、陽泉、長治、晉城、晉中、運城、臨汾、呂梁、濟南、淄博、聊城、德州、濱州、濟寧、菏澤、鄭州、開封、新鄉、鶴壁、安陽、焦作、濮陽、洛陽、三門峽、西安、銅川、寶雞、咸陽、渭南、辛集、定州、濟源、韓城市人民政府,西咸新區、楊凌示範區管理委員會。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19年5月6日印發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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