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中醫藥康復服務能力提升工程實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關於印發中醫藥康復服務能力提升工程實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國中醫藥醫政發〔2020〕4號 2020年12月15日 發布機關:衛生健康委 中醫藥局 體育總局 醫保局 中國殘疾人聯合會 中央軍委後勤保障部衛生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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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印發中醫藥康復服務能力提升工程實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國中醫藥醫政發〔2020〕4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健康委、中醫藥管理局、體育局、醫療保障局、殘聯,軍隊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意見》有關要求,充分發揮中醫藥在疾病康復中的重要作用,提高中醫藥康復服務能力和水平,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國家體育總局、國家醫療保障局、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和中央軍委後勤保障部衛生局共同制定了《中醫藥康復服務能力提升工程實施方案(2021-2025年)》,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聯繫人: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醫政司李素 王瑾
電 話:010-59957685 59957686
傳 真:010-59957684
附件:中醫藥康復服務能力提升工程實施方案(2021-2025年)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
國家體育總局 國家醫療保障局
中國殘疾人聯合會 中央軍委後勤保障部衛生局
2020年12月15日
附件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意見》有關要求,充分發揮中醫藥在疾病康復中的重要作用,提高中醫藥康復服務能力和水平,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會同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體育總局、國家醫療保障局、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和中央軍委後勤保障部衛生局共同組織實施中醫藥康復服務能力提升工程並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中醫藥工作的重要論述和全國中醫藥大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中醫藥工作的決策部署,堅持新時期衛生與健康工作方針,立足傳承創新發展中醫藥事業,充分發揮中醫藥在疾病康復中的重要作用,促進中醫藥、中華傳統體育與現代康復技術融合,發展中國特色康復醫學,讓廣大人民群眾享有公平可及、系統連續的康復服務,減輕家庭和社會疾病負擔。
二、工作目標
到2025年,依託現有資源布局建設一批中醫康復中心,三級中醫醫院和二級中醫醫院設置康復(醫學)科的比例分別達到85%、70%,康復醫院全部設置傳統康復治療室,鼓勵其他提供康復服務的醫療機構普遍能夠提供中醫藥康復服務。中醫藥康復服務條件顯著改善,服務能力明顯提升,服務範圍得到拓展,中醫藥康復人才隊伍建設得到加強,人員數量明顯增長,中醫藥康復科研創新能力進一步提升,產出並轉化一批科研成果,基本滿足城鄉居民日益增長的中醫藥康復服務需求。
三、主要任務
(一)加強中醫藥康復服務提供機構建設和管理。
1.加強中醫康復中心和中醫特色的康復醫院建設,充分發揮示範引領作用。依託區域中醫診療中心(康復)建設單位和培育單位以及中醫康復服務能力強的中醫醫院和康復醫院,布局建設一批中醫康復中心,提供高水平中醫康復服務,開展高水平中醫康復人才培養和臨床科研。鼓勵各省(區、市)通過改建、擴建等形式,依託中醫和康復基礎良好、技術力量雄厚的醫院建設中醫特色的康復醫院,達到三級康復醫院水平,到2025年,力爭每省(區、市)1所。
2.加強醫療機構康復(醫學)科建設,強化中醫藥康復服務。加強三級中醫醫院康復(醫學)科建設,鼓勵有條件的二級中醫醫院設置康復(醫學)科,並按照《中醫醫院康復科建設與管理指南(試行)》進行建設。綜合醫院康復醫學科傳統康復治療室、中醫類別執業醫師、傳統康復治療設備等應達到《綜合醫院康復醫學科建設與管理指南》《綜合醫院康復醫學科基本標準(試行)》要求。康復醫院應按照《康復醫院基本標準(2012年版)》要求設置傳統康復治療室,提供中醫藥服務,有條件的康復醫院應設置中醫科。康復醫療中心應按照《康復醫療中心基本標準(試行)》要求提供中醫康復治療服務。
3.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康復服務供給,夯實中醫藥康復服務基礎。在提供基本康復服務中,大力推廣中醫藥技術,發展適用於基層、社區的小型化、專業化的中醫康復設備和康復適宜技術,擴大康復教育、輔具指導、居家康復訓練指導的覆蓋面。鼓勵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鄉鎮衛生院在中醫綜合治療區(中醫館)提供中醫藥康復服務。
(二)提升中醫藥康復服務能力。
1.中醫特色康復醫院提供全面、專業化的康復服務,發揮中醫康復特色優勢,開展亞專科細化的康復教育、康複評定、康復治療、康復隨訪等服務。中醫醫院康復科應注重繼承發揚中醫康復技術,並和現代康復醫學相結合,具備常見疾病的康複診療能力,三級中醫醫院康復科重點開展中醫藥特色突出、臨床療效確切的疑難病症的康複診療工作,積極探索康復特色診療新技術。綜合醫院康復科、康復醫院以及康復醫療中心應積極運用中醫藥技術和方法開展康復服務,加強中醫科、傳統康復治療室與其他科室的協作。擴大基層醫療機構中醫藥康復服務範圍,推廣應用中醫藥技術方法,推動中醫康復進社區、進農村、進家庭。在養老、護理機構中提供中醫藥特色康復服務。
2.探索有利於發揮中醫藥優勢的康復服務模式。積極開展康復領域的中西醫協作,促進中醫藥、中華傳統體育與現代康復技術融合。在中醫藥理論指導下,積極開展中醫藥技術方法、現代康復技術和康復設備的應用。鼓勵開展中醫康復單元的建設,整合多學科資源,提供便利的綜合性、一體化中醫康復服務。
3.總結中醫康復經驗,梳理並研究制定心腦血管、呼吸、腫瘤、骨傷等重大疾病的中醫康複方案並應用推廣,提升中醫藥康復服務能力和水平。研究並將中醫康復醫療納入臨床疾病診療常規,納入康復醫學疾病診療規範和常規。
4.在康復患者雙向轉診制度建設中發揮中醫藥作用。中醫康復中心發揮區域輻射帶動作用,建立完善中醫特色康復醫院、康復科和基層醫療機構的康復服務分工協作機制。鼓勵開展中醫康復醫聯體建設。鼓勵醫療機構充分利用互聯網等信息化技術提高資源利用效率,拓展中醫康復服務空間,創新服務運營理念和流程,構建覆蓋診前、診中、診後的線上線下一體化服務模式。
5.加強中醫康復服務的醫療質量管理。提供中醫藥康復服務的各級各類醫療機構,應持續改進醫療質量,規範提供中醫藥康復服務。探索建立中醫藥康復服務質量控制體系,建立完善質量管理制度,將中醫藥康復服務納入質量控制範圍。在醫院信息化建設中完善中醫藥康復服務信息,探索開展中醫康復結局評價與管理。
(三)加強中醫藥康復專業人才培養和隊伍建設。
1.鼓勵中醫藥院校設置中醫康復學等專業,改革完善中醫康復專業人才培養體系,突出中醫藥理論指導下的中醫藥康復技術培養培訓。加強中醫康復重點學科建設,以學科建設為龍頭,引領帶動具有多學科背景的中醫康復專業學科團隊、學科帶頭人、學科骨幹隊伍、基層實用型人才建設等。鼓勵在職稱評審中設立中醫康復專業。強化中醫康復技術技能人才培養,推進校企深度合作,產教、醫教融合育人,培養中醫醫療機構、康復機構急需的高素質中醫藥康復技能人才。
2.加強中醫康復技術人才繼續教育與培訓,推動社區醫療衛生人員的中醫藥康復能力培訓,提升日常康復訓練、康復、健康教育和諮詢、中醫保健等服務的能力。加強中醫醫療機構康復醫療服務人員准入標準建設。
(四)加強中醫藥康復科研創新能力建設。
1.加強中醫康復基礎理論研究。系統、完整地整理中醫康復歷代文獻,採用文獻整理、數據挖掘等方法收集整理古今中醫康復學術研究,就中醫康復理論體系的框架結構開展深入而系統的研究,初步構建起中醫康復理論體系框架。
2.開展中醫康複方案和技術規範研究。針對心腦血管病、糖尿病等慢病和傷殘等,梳理優化相關中醫康復技術和方案,開展臨床規範化研究並推廣應用。研究制定中醫康復單元相關疾病或功能障礙的技術規範、臨床指南、康復服務技術包等,滿足中醫康復臨床實踐的指導需求。
3.研發、熟化康復設備。對康復新設備、新產品進行臨床驗證和應用研究,在確保患者得到安全有效的康復治療的同時,通過臨床應用研究,優化康復新設備、新產品,加快科研成果轉化。
4.建設中醫康複數據庫。基於統一的數據管理規範與共性技術平台,逐步建立國家、省分級管理、交互共享的中醫康複數據庫。在中醫康復結局評價的基礎上,優化中醫康複診療技術方案,為政府進行康復醫療決策和醫保規劃提供數據支持。
四、重點項目
(一)中醫藥康復服務能力建設項目。
依託現有資源,建設一批中醫康復中心,使其成為中醫藥康復醫療中心、人才培養中心、技術推廣中心、科學研究中心,發揮示範引領作用。遴選一定數量的中醫醫院康復科和中醫特色突出的康復醫院中醫科、綜合醫院康復科,開展中醫醫院康復能力和康復醫院中醫科室服務能力建設,完善基礎設施設備,推廣應用中醫康複方案和技術,提升中醫藥康復服務能力和水平。
(二)中醫藥康復人才培養項目。
在中醫藥重點學科建設中,設置若干中醫康復學重點學科建設點,加強學科內涵建設,培養一批學科帶頭人。在中醫藥特色人才培養工程中設置中醫藥康復人才培養專項,培養一批中醫康復人才。開展面向基層醫療服務人員的中醫適宜技術培訓,突出中醫康復技術培訓,提升基層醫療服務人員中醫康復技能和水平。
(三)省級中醫康復示範中心建設項目。
深化省級中醫康復示範中心建設,針對康復服務重點人群,開展中醫康復臨床服務技術和方法研究,加強中醫康復服務流程優化和質量管理,大力推進中醫康復醫療服務信息化及規範化建設,形成有利於中醫藥傳承、知識和技術創新的中醫康復創新體系。
五、組織實施
(一)啟動階段(2020年12月—2021年1月)
1.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國家體育總局 國家醫療保障局、中國殘疾人聯合會、中央軍委後勤保障部衛生局聯合印發《中醫藥康復服務能力提升工程實施方案》。
2.各省(區、市)根據《方案》要求,結合本地實際,動員部署本轄區提升工程實施工作。
(二)實施階段(2021年2月—2025年12月)
1.2021年2—3月,各省(區、市)根據《方案》明確的工作任務,制定本地區中醫藥康復能力提升工程實施方案,研究提出各項工作任務的分年度目標。
2.2021年4月—2025年12月,各省(區、市)根據《方案》,推進實施中醫藥康復服務能力提升工作。
(三)總結評估
1.年度總結(每年度11—12月):省級中醫藥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按年度對中醫藥康復服務能力提升工程進展情況進行總結,掌握工作進展情況和效果,及時發現並解決工作中的問題。
2.總結評估(2025年10—12月):按照工作要求和目標,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會同有關部門對中醫藥康復服務能力提升工程實施情況進行總結評估,交流工作經驗,發現和推廣典型。
六、組織保障
(一)各級中醫藥主管部門和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高度重視中醫藥康復服務能力提升工程建設,結合各省(區、市)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並認真組織實施。各相關醫療機構要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強化醫療質量管理與控制,持續提升中醫藥特色康復服務能力。軍隊系統中醫藥康復服務提升工作由軍委後勤保障部衛生局牽頭負責,各有關大單位衛生管理部門指導所屬醫療衛生機構具體實施。
(二)各級中醫藥主管部門和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加強與財政、發改、醫保、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體育、殘聯等部門的溝通協調,積極爭取有利於中醫藥特色康復服務發展的政策措施,合理安排對中醫藥特色康復服務提供機構的投入。醫保部門要完善醫療服務價格機制,研究探索將符合條件的中醫藥特色康復醫療服務項目按程序納入基本醫療保險支付範圍。體育部門要大力推廣太極拳、八段錦等中醫傳統運動,促進中醫藥、中華傳統體育與現代康復技術融合發展。各級殘聯要配合中醫藥主管部門研究制定針對傷殘的中醫康復技術和方案,支持指導殘疾人康復中心等機構開展具有中醫特色的康復服務。
(三)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投資發展中醫康復醫療服務,拓展中醫康復服務領域,推動康復與功能狀態檢測、養老、護理、體育、健康保險等相關產業的融合。充分發揮學會、協會等專業學術團體的作用,加強學術交流,為中醫藥康復服務能力提升工程提供專業技術支持。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辦公室
2020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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