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互聯網診療管理辦法(試行)等3個文件的通知
關於印發互聯網診療管理辦法(試行)等3個文件的通知 2018年7月17日於北京市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國家中醫藥管理局 |
關於印發互聯網診療管理辦法(試行)等3個文件的通知
國衛醫發〔2018〕2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計生委、中醫藥管理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互聯網+醫療健康」發展的意見》有關要求,進一步規範互聯網診療行為,發揮遠程醫療服務積極作用,提高醫療服務效率,保證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和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組織制定了《互聯網診療管理辦法(試行)》、《互聯網醫院管理辦法(試行)》、《遠程醫療服務管理規範(試行)》,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件:1. 互聯網診療管理辦法(試行)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
2018年7月17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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