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健康扶貧領域作風問題專項治理實施方案的通知

關於印發健康扶貧領域作風問題專項治理實施方案的通知
國衛辦財務函〔2018〕198號
2018年3月23日
發布機關:衛生健康委辦公廳
衛生健康委網站

關於印發健康扶貧領域作風問題專項治理實施方案的通知

國衛辦財務函〔2018〕198號

河北省、山西省、內蒙古自治區、遼寧省、吉林省、黑龍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東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廣西壯族自治區、海南省、重慶市、四川省、貴州省、雲南省、西藏自治區、陝西省、甘肅省、青海省、寧夏回族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計生委:

根據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關於開展扶貧領域作風問題專項治理的通知》(國開發〔2017〕10號)要求,我委將2018年作為健康扶貧領域作風建設年,組織開展健康扶貧領域作風問題專項治理。現將《健康扶貧領域作風問題專項治理實施方案》印發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代章)

2018年3月23日

(信息公開形式:主動公開)


健康扶貧領域作風問題專項治理實施方案

黨的十八大以來,全系統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脫貧攻堅決策部署,按照「大病集中救治一批、慢病簽約服務管理一批、重病兜底保障一批」的思路和要求,圍繞讓貧困人口「看得起病、看得好病、方便看病、少生病」,統籌謀劃布局,創新體制機制,完善政策體系,採取超常規舉措,深入推進健康扶貧工程,保障農村貧困人口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防止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取得明顯實效。但是,少數地方還存在作風不實、工作推動不力、貧困群眾獲得感不強的現象。為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開展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的重要指示要求,根據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關於開展扶貧領域作風問題專項治理的通知》(國開發〔2017〕10號)要求,我委決定將2018年作為健康扶貧領域作風建設年,開展健康扶貧領域作風問題專項治理,推動健康扶貧深入實施。現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堅持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基本方略,強化目標導向,強化責任擔當,強化問題意識,全面系統清除健康扶貧領域作風問題根源,較真碰硬壓縮作風問題滋生空間,嚴懲嚴治形成對作風問題強大震懾,標本兼治構建健康扶貧領域作風建設長效機制,推動作風改善,促進工作落實,使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群眾切實受益。

(二)基本原則。發揮行業主導作用,本着問題導向、精準監督、常抓不懈、標本兼治、依靠群眾、社會監督的原則,深入查擺和解決健康扶貧領域的突出問題和普遍性問題,完善政策措施、加強制度建設,紮緊制度籠子,不斷深化治理成果,推動鞏固健康扶貧成效。

二、治理重點

(一)個別地方「四個意識」不強。一是對健康扶貧工作重視不足、緊迫性認識不夠,未將健康扶貧作為脫貧攻堅的堅中之堅,擺到重要議事日程,進行全面部署。二是對精準健康扶貧思路不清晰,對讓貧困人口「看得起病、看得好病、方便看病、少生病」等重點任務理解不到位。三是未堅持目標導向、問題導向,工作抓得不夠緊、不夠實。

(二)少數地方牽頭責任落實不到位。一是有關地方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履行健康扶貧牽頭責任不力,未形成主要負責同志親自抓、分管負責同志具體抓的領導機制,未加強健康扶貧工作力量,工作任務職責不清、分工不明。二是未推動黨委、政府專題研究部署健康扶貧工作,未有效調動有關部門支持,未形成健康扶貧攻堅合力。三是未建立健康扶貧責任機制、推動落實貧困縣主體責任,健康扶貧落實力度不夠大。四是未採取有力措施督促、指導、推進健康扶貧工作。

(三)有些地方工作措施不精準。一是因病致貧返貧核實核准不精準,未建立工作檯賬和實行動態管理。基層工作人員未掌握本轄區因病致貧返貧情況。二是「三個一批」政策措施落實針對性不強。未按照保基本、兜底線原則,落實「四定兩加強」等措施,開展大病集中救治工作。未建立有效的工作機制,為貧困人口提供有針對性的家庭醫生簽約服務。三是未建立貧困人口醫療兜底保障機制,各項醫療保險、保障措施未精準落地。四是未全面實現縣域內先診療後付費和「一站式」結算,尚存在貧困患者報銷手續繁瑣、證明材料複雜等不便利情況。

(四)部分地方工作作風不紮實。一是未深入開展調研,制定政策和指導工作脫離本地區實際。二是工作落實走形式,以會議落實會議、以文件落實文件。三是搞形象工程,搞強迫命令「一刀切」或搞虛假宣傳以偏概全。四是政策落實「最後一公里」未打通,基層幹部、貧困群眾對健康扶貧政策知曉度低,政策落實不到位,貧困群眾獲得感不強。五是考核督導不深入,不較真碰硬、不紅臉出汗。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強學習培訓。制訂學習計劃,分批分次對基層衛生計生主管部門和工作人員開展培訓,解讀健康扶貧政策措施、加強業務能力建設,提高工作水平。

(二)改進調查研究。深入基層、深入貧困家庭,密切聯繫群眾,發現問題認真解決,嚴格杜絕走過場。調研方式要務實,不提前踩點,不弄虛作假。調研工作要嚴格遵守中央有關規定,輕車簡從,不增添基層負擔。嚴禁無實質內容的安排,嚴禁省市縣層層陪同。

(三)完善政策措施。健康扶貧重點解決基本醫療有保障問題,要堅持保基本、兜底線的原則,不降低標準、也不吊高胃口。醫療保障水平要適度,既有效防止貧困人口因病返回到絕對貧困狀態,又有效避免可能出現的「福利陷阱」和社會不公。

(四)減輕基層負擔。精簡文件會議,統籌督導檢查,嚴禁朝令夕改。為基層工作者提供便於開展工作的工具包,以科技信息手段取代各類表格填報,減輕基層工作負擔,以便騰出更多的精力深入開展工作。

(五)完善動態管理。用好健康扶貧動態管理數據系統,加強數據更新、共享和分析,為實施精準管理與動態更新提供數據支持和科學決策依據。

(六)夯實基層基礎。建成一支由鄉鎮衛生院醫生、村醫、計生專乾等人員組成的,熟悉政策、精通業務、具備良好溝通能力、善於做群眾工作的健康扶貧工作隊伍,在為貧困人口開展健康體檢、開展義診活動、完善健康檔案、核准患病情況、落實大病和慢性病分類救治措施、宣傳健康扶貧政策、開展健康教育等工作中發揮積極作用。

四、組織實施

(一)提高思想認識。健康扶貧是打贏脫貧攻堅戰的關鍵戰役,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發展思想的重要體現。各地必須堅持將健康扶貧融入工作全過程,圍繞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在精準施策上出實招,在精準推進上下實功,在精準落地上求實效。結合「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活動,增強「四個意識」,強化責任擔當,自覺從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落實工作責任。各地要按照中央統籌、省負總責、市縣抓落實的工作機制,強化一把手責任制,將健康扶貧領域作風治理作為推動工作的重要抓手,作出部署,提出要求,推動深入開展。

(三)貫徹從嚴要求。各地要把黨中央關於全面從嚴治黨的一系列部署要求嚴格落實到健康扶貧全過程全環節,堅持不懈抓好作風建設。嚴格問責,敢於較真碰硬。

(四)細化工作方案。各地要根據實際,認真開展調查研究,查擺本地區在實施健康扶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和一般性問題,抓住關鍵環節,確定重點內容,細化工作要求,全面開展專項治理,切實提高健康扶貧群眾滿意度。各地要於2018年4月底前制訂工作方案,報我委扶貧辦備案。

我委將結合健康扶貧調研督導、暗訪核查等年度工作計劃開展,對各地健康扶貧領域作風問題專項治理情況開展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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